2022年度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决算

2023-08-28 11:11 来源: 南江县卫健局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调研,起草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和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4.负责制定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妇幼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依法对妇幼保健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血站(血库)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8.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9.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10.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统筹协调全县开展以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对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城市的创建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和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计生合作交流工作。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4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3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259.2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3,816.54万元,增长/下降-8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大幅减少,主要是减少普惠托育、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25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5.76万元,占9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51万元,占9.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25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25万元,占19.3%;项目支出2,630.03万元,占8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59.2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3,816.54万元,增长/下降-8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大幅减少,主要是减少普惠托育、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8,946.22万元,增长/下降-75.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大幅减少,主要是减少普惠托育、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5.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1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2,843.55万元,占96.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6.2万元,占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3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4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与预算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284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与预算一致。

3.住房保障支出30.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与预算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减少0.32万元,增长/下降21.6%。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是决算与预算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32万元,增长/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83人次,共计支出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好医生来南考察项目发生接待费11750,督导调研重大活动防疫保障工作,发生接待费109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23.5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62万元,比2021年减少4.4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疫情防控应急贷款利息、疫情防控应急、沙河艾滋病人防治及补助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疗机构的医疗业务收入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指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卫生行政单位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各类医卫生健康支出及计划生育服务,公共卫生等卫生健康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12):指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预算绩效报表模块中下载本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件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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