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协助查处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组织查办上级和部门交办和移送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指导督促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安全监测、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18.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
1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食品医药产业有关政策,承担牵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道地药材、食品饮料发展。督促检查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职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负责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局的“225”战略目标、市局的“八项行动”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大力实施“44444”工作计划,奋力为建设生态经济发展高地、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江建设的新胜利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1.聚焦疫情防控,严把“四大”关口
严把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关口。督促农贸市场、药店、餐饮等经营单位常态落实“罩、温、码、距、消”等五项防控措施。针对农贸市场实施“一场一策”,在重点时期特殊时段,统筹安排基层监管所力量定点入驻,与市场管理方组成联合管理专班,定点监督。按照实时防控指南,加强对冷链食品产品、场所环境、从业人员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严把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关口。按照“人物并防”要求,全面压实冷链食品安全属地、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扎实落实冷库库长制,积极宣传巴中“首站”集中监管仓运行要求,严格执行省外来南进口冷链食品进仓制度和48小时报备制度,严厉打击“首站”进口冷链食品未入仓、不按规定报备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和储存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无“三证明一报告一信息”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把涉疫产品质量价格关口。聚焦防疫产品和生活物资质量、价格、认证认可等领域,结合春雷行动2022、“三小”集中治理、网剑行动2022,常态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及疫情防护用品价格监管工作,严查药械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严把疫情防控处置配合关口。牵头抓好市场监管组、冷链专班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配合8个指挥部工作组(即疫情防控、医疗救助、农村工作、医疗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生活物资保障、督查工作、综合工作组)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向县经信局完成对疫情防控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储备、发放、调拨、管理”5个重点环节的硬软件和实物交接工作。
2.聚焦服务大局,开展“四大”行动
开展市场准入门槛再降低行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放管服、证照分离、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常态化企业开办便利化,让市场主体登记享受改革红利,整合汇聚多方力量,探索推行“南江跑团”全程代办政务服务。继续落实企业开办首套4枚印章免费刻制等惠企政策,有序承接市局下放的《药品零售许可》现场检查环节,持续提升“一网通办”,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完善差评反馈、回复机制,力争2022年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100%。
开展小微成长底子再夯实行动。聚焦“六稳”“六保”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抓实非公党建,持续巩固非公党建良好成果,发挥县民营办桥梁纽带作用,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优质提升服务,为民营企业搭建融资贷款纾困平台、推出“小微纾困贷”项目,释放和兑现更多更大的减税降费红利。做好维权服务和诉求办理,推动实现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动态清零”,扎实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回头看”跟踪指导服务工作,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
开展质量标准品牌再提效行动。积极推进质量强县提升战略,聚焦文旅康养、种养循环产业,持续推进产业、产品、工程、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六大质量”提升行动,以“质量月”“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为抓手,广泛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瞄准同行业、同类型高端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和技术创新。实施标准引领工程,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面摸排督查企业标准实施状况。强化认证认可、标准工作,鼓励企业参加质量管理体系、有机、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等认证。
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再加强行动。推进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创建工作,结合南江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专项规划,编制下发全县2022年知识产权任务清单,计划完成商标200件,专利申请50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转换和商标质押融资工作,力争分片区设立9家具备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检验检测、计量帮扶、质量和标准化等多功能的服务站,近距离服务全县市场主体的品牌指导、商标培育、专利研发。持续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商标申请,强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宣传,加大对侵权大案、要案查处曝光力度。
3.聚焦民生安全,提升“四大”水平
提升食品安全基础治理水平。牵头谋划全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全面压紧县级部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持续压实地方属地、企业主体、部门监管、行业主管“四方”责任。制定发布全年监督抽检计划,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依托“周三查餐局、周四查市场”、“三小”集中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和国家省市县四级监督抽检排隐除患手段,全力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景区食品安全、网络食品安全、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和重大活动集体用餐现场执法保障工作。
提升药品器械风险管控水平。紧盯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和药品流通重点环节,结合“小诊所”集中治理工作,开展农村地区过期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专项执法整治。强化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加大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力度。持续做好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消除药械化领域安全隐患,牢牢守住药械化安全底线。
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水平。制定全县2022年度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并将其录入“四川省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平台”。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燃气具、城镇燃气管道等燃气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公用管道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法定检验义务,力争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全县公用管道检验检测工作,初步构建公用管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加密对县城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和节假日特殊时段的特种设备的监察频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
提升工业产品质量保障水平。探索建立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进一步补充完善重点工业产品分类监管目录,把成品油、化肥、建材、家电等特殊品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紧盯成品油市场质量问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根据全市2022年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业产品整治提升行动,以烟花爆竹、小家电、电器产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农村日用消费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4.聚焦市场秩序,优化“四大”环境
优化公平竞争的大市场环境。加大反垄断、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借机商业炒作牟利和假借国家、省、市重大活动违规炒作牟利等违法行为。突出对保健品会销、传销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严格规范直销经营行为,持续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转供电环节价格、水电气暖价格检查力度,尤其是突出对互联网、医药、教育、通信等重点民生领域以及节假日等高消费重点时段的价格监管。持续坚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全县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优化事后规范的大执法环境。严格执行全省“首违不罚”相关要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风险系数高、危害程度大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价格、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托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整治和春雷行动2022、“三小”集中治理、网剑行动2022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特案,全面扫清监管盲区、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浩荡的执法声势、树立良好的执法权威、形成强大的震慑威力。
优化智慧治理的大监管环境。实施智慧监管行动计划,有序推动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经营单位以外的市场主体入驻巴中e监管平台;加强与市局技术对接,建立多元互动交流机制,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强化年报宣传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配套完善督查、考核、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归集涉企信息并积极参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全面形成信用为重的大的市场监管环境。
优化安全放心的大消费环境。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市场建设,加强网络交易消费投诉处理,全面打造各类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抓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与行政约谈,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管理规则,不断提高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ODR单位的覆盖面,12345市民投诉举报件按期办结率达100%、答复满意率达98%以上。
5.聚焦自身建设,做好“四大”工程
做好党建领航工程。大力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开展“以学促行铸魂、强基固本夯基、聚焦中心扬帆”三项行动,抓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市县党代会以及今年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基层所、队、中心服务型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示范工程,通过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使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入融合、同频共振。
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程。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行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支持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各项工作。针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社会关注较为集中的基层监管履责、监管执法作风等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督、抓实日常教育,强力整治吃拿卡要、“中梗阻”、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形成震慑效应,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邀请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介入“春雷行动2022”、“三小”集中治理、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效应转化为治理能力。
做好能力提升工程。全年计划招录10名公务员(参公),充实基层执法监管力量,通过盘活用好“市场监管网院”线上网络学习平台和继续开办“市场监管大讲堂”线下培训活动,提升新进年轻干部的一线执法执法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决定、移送、执行等程序,确保不出现复议被撤销、行政败诉等问题,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权威。
做好考核考评工程。修订优化内部管理制度,让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切实形成精简、适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对照“火线”政府的相关标准,结合平时考核要求,按照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的原则,系统上下全面“动起来、紧起来、快起来、比起来”,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全力推进2022年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对继续承担的市对县目标考核任务排位要力争靠前,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81人,供给车辆16辆。有下属直属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派出机构12个,即城区、城郊、沙河、长赤、正直、下两、大河、赶场、光雾山、桥亭、杨坝、贵民市场监管所。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市场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教育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 卫生健康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 。 市场监管局 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3105.87万元, 比 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3.36万元 , 主要原因是人员目标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场监管局 2022年收入预算3105.87万元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105.87 万元 , 占 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场监管局2022年支出预算3105.87 万元 , 其中 :基本支 出3082.27万元 , 占 99.24% ;项目支出 23.6万元 , 占0.76% 。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场监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105.87万元, 比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3.36万元 , 主要原因是人员目标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
收入包括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105.87万元 ;支出包括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5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5.61万元 、 卫生健康支出131.6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04 万元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场监管局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105.87万元 , 比 2021年预算数增加663.36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目标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57万元 , 占85.6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5.60万元 , 占9.84%;卫生健康131.66万元 , 占4.24%;住房保障 支出9.04万元 , 占0.29%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 (类)市场监管事务 (款)行政运行 (项) 2022年预算数为2538.31万元 , 主要用于 :局机关及参公管 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 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 、 印刷费 、 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 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
(2) 一般公共服务 (类)市场监管事务 (款)事业运行 (项) 2022年预算数为22.96万元 , 主要用于 :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 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 、 印刷费 、 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 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
(3) 一般公共服务 (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 89.7万元 , 主要用于 :局机关 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 科目的专门性市场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 299.93万元 , 主要 用于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68万元 ,主要用于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支出 。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3.63万元 , 主要用于 :局机关及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 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 28.98万元 , 主要用于 :部门下属 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 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9.06万元 , 主要用于 :局机关 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2 年预算数为9.04万元 , 主要用于 :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
(10)一般公共服务 (类)市场监管事务(款)市场主体(项)2022年预算数为 8.6万元 , 主要用于 :局机关产品质量抽样及监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市场监管局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市场监管局 2022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市场监管局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82.27万元 ,其 中 :
人员经费2632.71万元 , 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 津贴补 贴 、 奖金 、 社会保险缴费 、 离休费 、 住房公积金 、 福利费 、 工会经费 、 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
公用经费 449.57万元 , 主要包括 :办公费 、 印刷费 、 水费 、 电费 、 邮电费 、 物业管理费 、 差旅费 、 会议费 、 培训 费 、 公务接待费 、 劳务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市场监管局2022年运转类项目支出23.6万元,其中:产品质量抽样及监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6万元;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15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市场监管局 2022 年没有预算特定目标类拨款安排的支出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市场监管局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7万元 , 其中 :公务接待费6万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7 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2022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 。
(一)公务接待费与 2021年预算持平 。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 、检查指 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 、 住宿费 、 用餐费等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 2021年预算增加5.7万元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6辆 ,其中 :轿车13辆 ,越野车1辆 ,特种设备车辆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万元 , 用于16辆公务用车燃油 、 过路(桥) 、 维修 、 保险等方面支出 , 主 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抽检等市场监管工作开展 。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 ,市场监管局下属南江县市场监管局 1家参公管理单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以 及南江县计量测试所、 南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南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家参公 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3.41万 元 , 与 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 ,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5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底 ,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6辆 , 其中 , 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 、 定向保障用车0辆 、 执法执勤用车16辆 。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 上大型设备 。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 年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 ,涉及预 算 23.6万元 。其中 :人员类项目0个 ,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 , 涉及预算15万元;特定目标 类项目1个 , 涉及预算8.6万元 。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 ,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市场监管综合 业务、执法办案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市场监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南江县计量测试所、 南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南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 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 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 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十五)“三公”经费 :纳入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