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2019年决算公开
2019年度
南江县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林业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科学规划抓好绿色产业
全县营造林10.37万亩,完成义务植树265万余株。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完成核桃低改3.2万亩、新植3000亩,建设种苗基地500亩,举办核桃丰产培育5次,栽植雷竹2000亩。申报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森林抗压示范基地省级评审。完成2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4个森林人家申报评定。引进落地孙家山森林康养项目1个。新建花椒基地0.6万亩,栽植花椒幼苗90万株。新栽青钱柳0.6万亩、毛叶山桐子0.5万亩、林下中药材0.5万亩。争取项目到位资金9121.05万元。
2、措施严密抓好资源保护
一是森林防火。签订责任书1278份。张贴禁火令1万余份,发放宣传手册(单)10万余份,制作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识标牌61个。排查森林火灾隐患174起,接火警3起,侦破和查处森林火案3件, 火灾损失率为0.0043 ‰。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全年审批林木采伐1.41万m3,审批林地29宗占用林地38.2349公顷。完成公益林日常管护,森林覆盖率增长0.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长30.5万m3。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97件,罚没收入60余万元,挽回损失180万元。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次,监测巡护面积达125万亩,收缴乱捕滥猎非法工具56件(套)。协助保险理赔3986元。四是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发布预警信息18条。发生15.74万亩, 防治14.23万亩、产地检疫700亩。成灾3000亩,成灾率0.85‰。五是行政审批。办理行政审批496件,接受群众咨询57人次,线下运行事项零发生。六是信访稳定。积极调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来信、网上等信访事项19件,办结14件。强化隐患排查和值班备勤,实现全年安全零事故。
3、立足党建抓好党风廉政
一是党建。推进机构改革成立局机关党委、纪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5名,确定发展对象5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问题检视11个,落实整改措施26条,整改到位8个;班子成员检视问题53个,落实整改措施99条,整改到位29个。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工作专题会11次。组织学习“两准则四条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3次,1人被约谈,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4、服从大局抓好林业改革
一是机构改革。召开林业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和林业局机关“三定方案”编制和申报核准。二是国有林区改革。整合所属3家林业企业资产,成立南江县零星国有林管护所,委托其对全县7.47万亩零星国有林进行统一经营和管护。
5、注重人才抓好林业科技
引进、招聘林业专业高素质人才6人。组织82名基层林业干部网络学习。先后与川农大、川大、省林科院、市农林科学院开展食品加工、核桃品种选育等技术合作。
6、对标补短抓好脱贫攻坚
组织林业系统帮扶干部 171 人,联系帮扶13个行政村,制定年度扶贫产业规划,进村入户宣讲惠民政策。积极引导、督促、协助贫困农户改变生活习惯,整治环境卫生。投入生态扶贫专项资金5861.88万元。完成985名生态护林员选聘、考核。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林业局是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由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2019年林业局内设机构9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下设森林公安局、12个片区中心林业站、5个国有林场。
纳入南江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南江县木材检查站、南江县长赤林业站、南江县林业工作站、南江县上两林业站、南江县正直林业站、南江县大河林业站、南江县南江镇林业站、南江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南江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南江县核产业发展中心、南江县沙河林业站、南江县赶场林业站、南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南江县东榆林业站、南江县光雾山林业站。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588.2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49.37万元,增长21.7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2249.3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258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88.2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258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94万元,占18.82%;项目支出10218.28万元,占81.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88.2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49.37万元,增长21.42%。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2249.37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8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49.37万元,增长21.42%。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2249.37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8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04万元,占1.92%;医疗卫生支出74.54万元,占0.59%;节能环保支出6256.64万元,占49.70%,农林水支出5897.19万元,占46.85%,住房保障支出117.81万元,占0.9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58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6、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471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7、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它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51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2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61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它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造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9.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3.39万元、津贴补贴112.03万元、奖金621.14万元、绩效工资32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72.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75万元、离休费12.42万元、退休费24.28万元、抚恤金42.02万元、生活补助15.72万元住房公积金117.81。
公用经费17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8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0.75万元、差旅费53.1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77万元、工会经费16.26万元、福利费24.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15.8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完成预算8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77万元,完成预算84.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6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7万元,占32.03%。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91%。
其中: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1辆、运兵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及森林防火方面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3.77万元,完成预算6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2.28万元,下降37.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8次,1022人,共计支出3.77万元。包括:上级部门检查退耕还林工作 0.8万元 上级部门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0.5万元,上级部门检查森林康养工作 0.64万元 ,上级部门检查自然保护区工作0.56万元 , 上级部门检查核桃产业发展作 0.74万元 ,上级部门检查雷竹产业发展工作0.53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规则制度,组织实施比较规范,项目实施监管较为严格,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资金拨付规范、制度执行有力,项目监管基本到位。林业项目的实施,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对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集体和个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东西部扶贫协作雷竹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3.8万元,执行数为9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管护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
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
执行数: |
|
|
其中-财政拨款: |
933.8 |
其中-财政拨款: |
933.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国有林65.0614万亩。 |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国有林65.0614万亩。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
65.0614 |
65.0614 |
质量指标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合格率 |
≥90.00% |
95.00% |
||
时效指标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95.00% |
95.00% |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85.00% |
100.0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天然林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林场区稳定,保障职工权益(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维护林农权益、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成本效益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00 |
10.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林业生态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天然林资源管护满意度 |
≥95.00% |
95.00% |
|
林农与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00% |
95.00% |
2.集体和个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27.4万元,执行数为16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等资金的注入,惠及我县9万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对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
执行数: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27.4 |
其中-财政拨款: |
1627.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93.20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10.8122万亩。 |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93.20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10.8122万亩。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 |
93.201 |
93.201 |
|
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10.8122 |
10.8122 |
|||
质量指标 |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 |
≥70.00% |
95.00% |
||
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 |
≥70.00% |
95.00% |
|||
时效指标 |
森林生态效益兑现当期任务完成率 |
≥70.00% |
95.00% |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70.00% |
95.0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省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经济效益指标 |
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林农权益、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成本指标 |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标准(元/亩) |
15.75 |
15.75 |
||
集体和个人省级公益林补助标准(元/亩) |
14.75 |
14.7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林业生态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满意度 |
≥95.00% |
≥95.00% |
3.东西部扶贫协作雷竹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0万元,执行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完成新建雷竹基地2800亩,其中:正直镇300亩、和平镇850亩、双流镇200亩、红光镇600亩、红四乡200亩、沙河镇300亩、杨坝镇150亩、关路乡200亩。项目覆盖8个乡镇18个村2000以上人口,惠及贫困人口500人以上,实现贫困人口人均增收500元以上,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扶贫方式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确保贫困户从雷竹产业发展上得到长期稳定的收入。本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充分发挥其蓄水、保土、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功能,对拦截地表径流,减少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同时能有效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
南江县雷竹产业扶贫基地建设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
执行数: |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新植雷竹2800亩,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0人以上。 |
新植雷竹2800亩,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0人以上。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雷竹产业基地(亩) |
2800 |
2800 |
质量指标 |
雷竹成活率 |
≥80% |
85%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率 |
≥90% |
93.10% |
||
成本指标 |
亩均种苗补助标准(元) |
1200 |
1200 |
||
亩均肥料补助标准(元) |
285 |
285 |
|||
技术培训费(万元) |
6.2 |
6.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增收(元) |
>500 |
>5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 |
>500 |
712 |
||
雷竹笋是否受群众喜爱 |
是 |
是 |
|||
生态效益指标 |
基地建设对生态环境改善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基地内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8% |
4. 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62.68万元,执行数为296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助力扶贫,达到生态富民的目标,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
退耕还林(上一轮退耕还林,2015、2017新一轮退耕还林)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
执行数: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62.68 |
其中-财政拨款: |
2962.6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善和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兑现,保障退耕农户利益。 |
完善和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兑现,保障退耕农户利益。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 |
数量指标 |
上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万亩) |
2.3574 |
2.3574 |
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
4 |
4 |
|||
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
3.67 |
3.67 |
|||
质量指标 |
直补兑现率 |
≥80.00% |
95% |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80% |
95% |
||
成本指标 |
退耕还林标准(第二次补助,单位:元/亩) |
300 |
300 |
||
退耕还草标准(第三次补助,单位:元/亩) |
400 |
400 |
|||
效 |
经济效益 |
农民收入的增加 |
显著 |
显著 |
|
社会效益 |
产业结构的改善 |
显著 |
显著 |
||
生态效益 |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
显著 |
显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8% |
5. 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加快了保护站能力提升建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
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
执行数: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标准化标牌建设、野外监测巡护及保护站能力提升建设 |
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标准化标牌建设、野外监测巡护及保护站能力提升建设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标准化标牌建设 |
28个 |
28个 |
保护区保护站能力提升建设 |
1个 |
1个 |
|||
质量指标 |
标准化标牌建设合格率 |
≥90% |
≥98% |
||
巡护监测设备及装备购置合格率 |
≥96% |
≥100% |
|||
保护区大坝保护站能力提升建设合格率 |
≥90% |
≥95%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标准化标牌建设完成率 |
≥90% |
≥98% |
|
巡护监测设备及装备购置率 |
≥85% |
≥100% |
|||
保护区大坝保护站能力提升建设完成率 |
≥85% |
≥95% |
|||
成本指标 |
是否存在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 |
否 |
否 |
||
是否存在超预算列支项目资金 |
否 |
否 |
|||
经济效益指标 |
是否带动周边生态旅游 |
是 |
是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一定程度提升生态环境 |
是 |
是 |
||
是否有助于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
是 |
是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整(是否)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业保护区建设及周边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林业局关运行经费支出102.07万元,比2018年减少8.13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13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核桃产业化发展,二是办公用设备采购,三是野生动植物保险,四是林区道路勘察设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7.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属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医疗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 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 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它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场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它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造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能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南江县林业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南江县林业局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林业局是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由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2019年林业局内设机构9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下设森林公安局、12个片区中心林业站、5个国有林场。
(二)机构职能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职工总人数299人,一是在编在职职工152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131人;二是离退休人员14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12588.2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决算12588.2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决算2369.94万元,占18.82%;项目支出决算10218.28万元,占81.18%。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242.04万元,占1.92%;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74.54万元,占0.59%;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6256.64万元,占49.7%;农林水支出决算为5897.19万元,占46.85%;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117.81万元,占0.9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2019年财政预算口径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根据年初预算制定部门整体支出,加强预算动态调整。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计划进度申报,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范围,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实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科学合理编制专项预算,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规划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项预算年度执行符合相关规定,专项资金分配科学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良好,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公务支出标准,加强经费预算控制,强化支出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在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财政政策下,合理安排支出、及时调整结构,合理利用绩效评价所得出的结论,促进单位内部制度健全与完善。将绩效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论按信息公开机制进行公开,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上看,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未充分利用,资产信息录入不详细、不完整。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2、严格预算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