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
2022年9月
目 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4
附件2 28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林场的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负责制定本场的护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管理及监测方案并逐一落实到个人。
负责组织我场全体职工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并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书写防火标语,做到无森林火灾。
加强政治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文件。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魏家坝国有林场2021年完成森林管护面积10750.95公顷。扎实搞好精准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16.13万亩天然林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抚育、病虫害监测、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并拟定林场的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的实施细则。
林场全年无森林火险、火警发生,无滥捕乱猎野生动物、乱采滥集野生植物现象,防火工作实现连续40年无森林火灾好成绩。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建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力度,着力打造廉洁机关。加大对违纪职工的教育、监督和查处力度,树立风清气正林场形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组织活动,常态化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注重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掌握管护区域资源状况和动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研究拟定国有林场长期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南江林业跨越发展,为全面加快建设富丽安康新南江作出更大贡献。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场现设6个办公室和5个管护站(行政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生产技术股、财务股、森林防火安全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和白家沟、黄角坝、长坪、盘龙湾、魏家坝管护站,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管护站人员分工负责搞好林场的各项工作。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本年年末在职职工数为36人,具体分布如下:上年年末在职职工37人,本年年末在职人数36人;本年年末退休职工363人,本年年末长赡人员9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48.0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76.36万元,增长66.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支付2020年-2021年两年度退休职工企事补差613.30万元。2021年奖金支出353.00万元,比2019年增加21.52万元,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44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18万元,占0%;项目支出227.91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76.36万元,增长66.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支付2020年-2021年两年度退休职工企事补差613.30万元。2021年奖金支出353.00万元,比2019年增加21.52万元,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支出716.33万元,占49.47%;教育支出(类)**万元,占**%;科学技术(类)支出**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6.57万元,占45.34%;卫生健康支出45.25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29.94万元,占2.07%;。(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48.09,完成预算100%。其中:
农林水(类)213(款)21302(项)2130204:支出决算为1448.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项):支出决算为613.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项):支出决算为3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支出决算为45.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类)213林业和草原21302(款)事业机构2130204(项):支出决算为488.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项):支出决算为20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项):支出决算为2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类)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29.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8.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50万元、津贴补贴12.32万元、奖金353.01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89.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0万元、离休费、退休费613.30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71.88万元、医疗费补助、奖励金1.56万元、住房公积金29.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5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3.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2.50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4.04万元、福利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主要用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或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制定的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对年初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我单位始终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对“三公”经费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和完成控制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林场在2021年反映了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天保工程区森林管理费,项目全年预算204.91万元,执行数为20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对林场16.13万亩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全年预算23.00万元,执行数为2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对林场16.13万亩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项目及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天保工程区森林管理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4.91 |
执行数: |
204.91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4.91 |
其中-财政拨款: |
204.91 |
|||
其他资金: |
无 |
其他资金: |
无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通过项目的实施,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确保2021年无森林火灾和火警发生。 |
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2021年无森林火灾和火警发生。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
16.13 |
100% |
||
质量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质量合格率 |
100%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100% |
完成 |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 |
≤0.4‰ |
完成 |
||
社会效益 |
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 |
100% |
完成 |
|||
生态效益 |
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显著 |
完成 |
|||
可持续影响 |
天然林资源保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
显著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
≥95% |
完成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3.00 |
执行数: |
23.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3.00 |
|||
其他资金: |
无 |
其他资金: |
无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通过项目的实施,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确保2021年无森林火灾和火警发生。 |
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2021年无森林火灾和火警发生。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
16.13 |
100% |
||
质量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质量合格率 |
100%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100% |
完成 |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
5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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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 |
≤0.4‰ |
完成 |
||
社会效益 |
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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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显著 |
完成 |
|||
可持续影响 |
天然林资源保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
显著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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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
≥95% |
完成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7),反映政府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1),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7),反映政府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7),反映政府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7),反映政府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99),指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反映政府卫生健康医疗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02):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农林水(类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林业和草原(款02)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类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林业和草原(款02)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森林资源管理(项07)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 农林水(类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林业和草原(款02)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09)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221)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02)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
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场现设6个办公室和5个管护站(行政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生产技术股、财务股、森林防火安全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和白家沟、黄角坝、长坪、盘龙湾、魏家坝管护站,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管护站人员分工负责搞好林场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林场的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本场的护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管理及监测方案并逐一落实到个人。
3、负责组织我场全体职工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并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书写防火标语,做到无森林火灾。
4、加强政治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文件。
(三)人员概况。
单位本年年末在职职工数为36人,其中:事业单位36人;退休363人,长赡人员98人。具体分布如下:上年年末在职职工37人,本年年末在职人数36人;本年年末退休职工363人,本年年末长赡人员9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魏家坝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合计144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8.09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魏家坝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合计144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18万元,占84.26%;项目支出227.91万元,占15.7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制定的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对年初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我单位始终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对“三公”经费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和完成控制较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为了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使用要求,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专项资金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上看,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导致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3、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政策,牵头做好协调、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7〕176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7〕176号)》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我省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
魏家坝国有林场2021年下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27.91万元,其中:天保工程区管护资金204.91万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3.00万元,用于林场2021年森林管护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公开竞争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二是扶强扶优,鼓励规范。专款专用,行业内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三是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国家和省、市等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四是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林场16.13万亩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合格率达到100%。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通过项目的实施,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7〕176号)》开展,与实际相符。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林场2021年无森林火警和火灾发生,林地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申报的项目目标符合林场实际,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相关部门、项目管理及指导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要求,明确绩效评价要求;二是在此基础上分析项目在管理、完成数量、质量、完成绩效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全面总结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四是编制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7〕176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资环〔2021〕15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南财资环〔2021〕16号要求,按程序向县财政局提交项目资金审批单,从专项资金中支付项目资金227.9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121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资环[2021]15号预算下达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204.91万元;南财资环[2021]16号下达生态效益补偿金23.00万元,共计227.91万元,2021年累计到位资金227.91万元。
2、资金到位。
根据南财资环[2021]15号下达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204.71万元;南财资环[2021]16号下达生态效益补偿金23.0万元,共计227.91万元,2021年累计到位资金227.91万元。
3.资金使用。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累计到位227.91万元。主要用于林场森林管护职工的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费支出227.91万元。确保林场稳定和基本运转。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林场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资金预算和计划,明确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严格按照资金支付审核流程合理开支,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上,对财政局下达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设立明细科目,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和账务处理。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途建立明细分类账,做到账务处理及时、规范。在监督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健全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实施方案、执行法律法规、执行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核查等监管手段,使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用于业务工作经费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是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林场管护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费227.91万元。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用于业务工作经费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魏家坝国有林场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完成了林场16.13万亩林地有效管护,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2021年无森林火灾和火警发生。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经济效益方面: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0.4‰;社会效益方面: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100%;生态效益方面: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显著;可持续影响方面:天然林资源保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2.加强监督。林场对日常工作加强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二)存在的问题。
下达的预算资金,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森林管护费的专项资金缺口较大。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核算核对及认真测算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