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2年度
四川省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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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 8月 31日
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1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2.组织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并实施;3.负责指导、督查米仓山森林旅游资源管理、开发与建设的管理、安全稳定及社会事务管理;4.指导、督查各林场做好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5.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负责米仓山森林旅游资源开发与建设的管理和指导;6.负责保护区内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工作;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米管局在文旅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的总体目标,优化完善生态旅游规划,加强森林公园日常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生态旅游和森林公园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森林公园日常管理规范有序。我们始终把守护绿色资源的责任担当放在首要位置,规范管理,促使森林公园协调发展。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森林公园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积极深入地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增强干部群众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二是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活动,制定了森林公园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一是全力推进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2亿元,占目标任务120%,光雾河谷首期康养房进入装修阶段,二期康养房主体完成5幢;康养水景观项目建设已完成主体、蓄水及绿化工程;木屋酒店项目完成,已投入使用;完成康养步道、生态停车场、垂钓中心、山林市集建设;完成和谷大道道路黑化;完成自拌站建设并投入使用;改造完善基地水、电、路、气、讯、污水处理站等部分基础设施。完成森林木屋康养星空屋、房车屋15幢;新建3公里康养步道;改造完善基地消防通道、水、电等部分基础设施。二是有序推进旅游厕所革命进度。全年在森林公园新改扩建3座。
3、品牌创建成效显著。坚持全域规划,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项目。系统打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扶贫新村、乡村旅游、森林公园、康养营地等生态旅游产业体系,成功申报四川省森林康养度假示范区试点建设单位,三星级森林人家4个,光雾和谷省级康养基地被评为“熊猫健康游·2020四川森林康养榜样基地”,光雾山入选“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红叶节期间,推出了最美金秋-光雾山红叶采风活动、光雾山红叶节抖音作品征集活动、朋发圈转发集赞免费欣赏夜游剧目、红叶音乐会、房车自驾展示、《梦境光雾山》快闪巡演等各类配套活动,光雾山景区和森林公园业态更加丰富。
4、节庆活动丰富多彩。坚持“勤俭办节、绿色过节”的原则,注重提质增效,在节俭办节的基础上,抓内容、保质量、求特色、创精品,各项活动上档次、上水平,赢得了省、市领导高度肯定。2022年,圆满承办(夏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和第二十届四川·光雾山红叶节,指导各乡镇完成特色生态文旅节庆活动。通过各项节庆活动的成功举办,全面提升了文旅新区旅游的知名度,达到了对外宣传文旅新区旅游的效果。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属于南江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自2018年1月起列入县级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该局编制人数10人,年末在岗4人,内设三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股、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管理股,并在大坝、玉泉、大江口、魏家坝林场设立4个管理所。2022年,根据巴编发【2022】12号文件,将南江县设在文旅新区内的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事业编制10名)机构和人员编制全部整合到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于2022年7月,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在职人数9人,5人调出,其余4人到风管处报到上班。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3.1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18万元,减少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划转,人员调动变化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18万元,减少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划转,人员调动变化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18万元,减少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划转,人员调动变化大(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万元,占8.3%;医疗卫生支出3.59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占7.5%;农林水支出75.08万元,占79.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3.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事业机构类213(类)02(款)04(项):支出决算数为7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数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无支出。其原因是与县林业局合署办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配置;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时,无项目预算,也无需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指部门实施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类):指部门实施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类):指部门实施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资金(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资金(项):指用于地质公园正常运行项目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属于南江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自2018年1月起列入县级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该局编制人数10人,年末在岗4人,内设三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股、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管理股,并在大坝、玉泉、大江口、魏家坝林场设立4个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南江县米仓山森林公园管理局是为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指导、督查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旅游资源管理,负责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全稳定及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本单位总编制人数10人,2022年在职人数4人。2022年,根据巴编发【2022】12号文件,将南江县设在文旅新区内的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事业编制10名)机构和人员编制全部整合到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于2022年7月,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在职人数9人,5人调出,其余4人到风管处报到上班,由风管处统一领导。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农林水支出75.0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我单位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等都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要求,规范单位管理,合理配置,科学分配,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保障能力。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较好、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单位在使用各项资金,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3.坚强财务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