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主要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工作;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组织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等级范围内的项目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起草制定全县环境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认真贯彻落实南江县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污染整治力度。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天数达到97%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内;南江河、木门河、神潭河水质保持优良,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保持2类标准。
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环保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彻查各类环境问题,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的迎检准备工作。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等情况。
三是加大环保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围绕“十三五”环保规划,继续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巴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饮用水源保护项目,申报一批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程,提升县域环境承载能力。
四是突出党风廉政聚力环保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廉政教育这个重点,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创新务实、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
五是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或处置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力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加强重点辐射源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建立完善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终身究责,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细化环保网络化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真正把网撒下去,把任务分解下去,把成效显现出来;进一步落实环保齐抓共管机制。完善环委会议事决策机制,强化环保联合执法,加强政法力量介入,树立环保执法权威,提高环保执行力和威慑力。
七是持续抓好环保信息化建设。强化远程监控、移动执法、云端存储、大数据分析,利用网络和信息的力量提高监管效能;继续抓好环境监察、监测及预警、信息化等能力建设,推动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上新台阶。
八是切实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倡导生态文明;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环境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以绿色创建、志愿服务为载体,推动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水平上档升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动环保的生动局面。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行政机构1个: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江县环境监察大队。
(三)财政补助事业机构2个:南江县环境监测站、南江县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952.3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52.425万元,增长55.2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环保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97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76.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97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6万元,占9.31%;项目支出6326.52万元,占90.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52.3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52.425万元,增长55.2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环保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852.43万元,增长55.2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环保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
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6.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47.49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20.73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类)6839.42万元,占81%;住房保障支出(类)68.54万元,占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76.18,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8.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39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8.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环境监测、环保工作督查、检查、环保问题查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19年4月6日市二污普办对我县入户调查数据汇总审核调研接待金额880元;2019年4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赴区县生态环境局调研考察工作接待金额440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朝阳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监测服务项目、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测通道空气子站建设项目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朝阳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监测服务项目、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测通道空气子站建设项目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监测服务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朝阳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监测服务项目、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测通道空气子站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资金支付合规,需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发挥项目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资金支付合规,需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发挥项目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朝阳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监测服务项目、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测通道空气子站建设项目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朝阳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朝阳空气自动站正常运维。
2. 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监测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河流断面水质检测,对农村环境质量、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及污水处理厂废水检测等监测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3. 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测通道空气子站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测通道空气子站的建设及正常使用,为空气质量收集提供了基础数据。
4. 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1.67万元,执行数为281.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相关乡镇污水收集及配套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确保了污水收集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朝阳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3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2019年朝阳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处动站正常运行。 |
完成2019年朝阳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处动站正常运行。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朝阳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
保障朝阳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
保障朝阳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朝阳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
保障朝阳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
保障朝阳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底 |
2019年12月底 |
2019年12月底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不超过3万元 |
不超过3万元 |
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实现对空气实时自动监测 |
实现对空气实时自动监测 |
实现对空气实时自动监测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 |
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 |
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要求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空气监测数据的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监测服务项目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 |
执行数: |
28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河流断面水质检测,对农村环境质量、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及污水处理厂废水检测 |
完成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河流断面水质检测,对农村环境质量、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及污水处理厂废水检测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南江县河流断面水质检测 |
5个断面 |
5个断面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饮用水源检测 |
40个 |
40个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污水处理厂废水检测 |
1个 |
1个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 |
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 |
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12月31日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向社会提供环境检测数据 |
向社会提供环境检测数据 |
向社会提供环境检测数据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 |
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 |
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要求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空气监测数据的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测通道空气子站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5 |
执行数: |
10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在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控通道上建设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
在陕西至川东北区域监控通道上建设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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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
建设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
建设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达到空气自动监测站技术要示 |
达标 |
达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12月底前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建设六参数空气自动监测站成本 |
105万元 |
10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实现对空气实时自动监测 |
实现对空气实时自动监测 |
实现对空气实时自动监测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用于监控大气污染物传输 |
用于监控大气污染物传输 |
用于监控大气污染物传输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大气监测,掌握大气环境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空气监测数据的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项目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1.67 |
执行数: |
281.67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1.67 |
其中-财政拨款: |
281.6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了相关乡镇污水收集及配套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确保了污水收集率。 |
完成了相关乡镇污水收集及配套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确保了污水收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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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污水收集干管 |
约620米 |
620米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污水收集干管 |
PVC\HDPE |
PVC\HDPE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12月底前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投资 |
不超过281.67万元 |
不超过281.6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农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水质标准 |
达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 |
达标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生活污水接管收集率 |
≧90% |
≧9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区域水体污染负荷,大大改善河流水质 |
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区域水体污染负荷,大大改善河流水质 |
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区域水体污染负荷,大大改善河流水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满意度 |
100% |
10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万元,比2018年增加25.09万元,增长/下降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环保事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巴中市南江县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单位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费用的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业年金缴费(项):指财政对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的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单位失业保险费用的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作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费用的补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对事业单位医疗费用的补助。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对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费用的补助。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南江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日常行政运费用。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南江县环境保护局水休污染防治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南江县环境保护局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南江县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南江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对南江县环境保护局职工住房公积的补助。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下属单位全部纳入南江县环境保护局汇总决算工作。
(一)行政机构1个:南江县环境保护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江县环境监察大队。
(三)财政补助事业机构2个:南江县环境监测站、南江县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主要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工作;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组织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等级范围内的项目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起草制定全县环境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南江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3人,事业人员18人,机关工勤编制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97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76.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97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6万元,占9.31%;项目支出6326.52万元,占90.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我单位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接待、物业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
3.推进专项工作落实。用好环境保护宣传、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等多项专项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专款专用。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单位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结果应用情况。
合理利用绩效评价所得出的结论, 促进单位内部制度健全完善。将绩效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论按信息公开机制进行公开,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同时将绩效评价中的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分配、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实行追责问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二)改进建议。
1.加强管理,严控行政支出。目前我单位基本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需进一步严格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项目经费的管理。
2.科学理财,强化财政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透明度。
附件2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南江县作为粮食生产县,中央、省、市对我县的粮食生产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大力引导和促进了我县粮食产业的稳步发展和提升。近年来,南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始终把粮食生产列为重点产业来抓,紧紧依靠国家粮食生产奖励政策,围绕“稳面积、增单产、提品质、强产业、增效益”的粮食生产发展目标,用现代理念谋划粮食生产,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培育新型农民,创新农业体系,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以务实举措发展粮食生产,以重点项目推动粮食生产。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的通知》(南财建〔2019〕42号)文件,县财政局整合281.67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现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的通知》(南财建〔2019〕42号)文件要求,我县将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281.67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南江县2019年涉农整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该项目实施内容为:八庙镇普照寺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公山镇桥坝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二、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的通知》(南财建〔2019〕42号)文件下达项目我局281.6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该项目目前处于开展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资金目前未拨付。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县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对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对基本建设中的工程费用、材料、设备采购各项财产物资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监督审核关。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局立即组织专人编制完成了南江县2019年涉农整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批复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的设计、预算、监理工作。下一步将督促乡镇尽快启动项目实施,抓紧开展项目招标、施工等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完成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项目效果情况
通过南江县农村环境的整治,能使整治区域的污水收集率≥90%,污水处理率达65%。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农村污水的处理和截污管网的建设得到完善,可减少污水进入水体,从而使巴河-渠江-嘉陵江流域得到保护,为出境断面的水质控制起到积极的作用。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缓解了我县财政压力。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是国家支持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加快解决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南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2日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