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卫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2 15:59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为精神病防治、控制地方病提供防治保障。业务范围:精神病诊断、治疗、管理和心理健康服务;麻风病监测、防治与管理,优抚巡诊与医疗服务。麻风病、精神病等相关疾病研究与技术指导、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认真抓好支部党建工作。

(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支部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讲党课,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党史教育为题材,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以党员干部为主体的全员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

(2).继续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二十一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全体党员(包括退休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内容的学习,并贯彻落实。

(4).积极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员精神文化生活。

(5).积极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按照县民政局党组工作安排,配合完成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活动。

(6).关心关爱贫困党员,积极开展贫困党员慰问活动,尽力为全体党员提供组织活动机会和平台,积极发展新党员。

(7).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六大纪律”,持续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单位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医德医风年度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考核细则,年底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并作为目标考核奖发放参考依据。

(9).以“学习强国”为平台,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修养。

(10).认真履行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

2、充分发挥支部引领作用。

1).党员干部带头利用继续医学教育网络、短期培训和院内政治和业务学习平台,加强党员干部综合能力提升,让每位党员干部迅速成长为业务熟悉、思想过硬、又懂管理的行家里手。

2).发挥支部引领作用,按照等级医院创建要求,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加强支部制度建设,继续深入推进院务公开。

3).调整充实医疗质量管理、院内感染控制、医院安全工作等领导小组,强化小组成员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4).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管理。

5.发挥社会保障作用,尽量减少医疗欠费,努力增收节支,切实改善职工待遇。

6).完善院内安全设施,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病人、工作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7).抓医院硬件建设。一是今年必须完成精神康复中心边坡治理和一期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二期项目资金;二是对民康医院内外环境进行整治,让医院得到绿化、美化,扩大病人活动场地;三是提升康复科、MECT服务功能,优化收费结构,减少患者自费。四是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确保今年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通过验收,并争创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五是更新部分设施设备,加大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8).认真执行新《预算法》及财务管理制度。

9).做好驻村帮扶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0).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1).加强与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协调配合,共谋医院健康发展,提升全院职工及病员的幸福感、获得感。

3、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充分利用医改成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主动争取人社、民政、卫健等部门做好人才储备,按照100张床位配备临床医务人员。

2).调整充实医疗质量等相关组织体系,加强医疗质量体系建设,加大与成都市精神病医院、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二医院对接,努力在人才培训、技术力量、双向转诊等方面获得支持,常态化做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3).加强医院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医院安全组织、制定安全预案、组织安全演练,逗硬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对医院安全设施日常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完好功能状态,认真落实行政、业务、后勤等科室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后勤保障体系,以食堂、车辆、消防安全管理为重点,保障麻风病人、精神病人及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5).千方百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不断优化人才队伍。

二、切实加强医院日常管理。

1.利用继续医学教育网络、短期培训和院内政治和业务学习平台,加强党员干部综合能力提升。

2.按照等级医院创建标准通过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验收,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加强医院各项制度建设,继续深入推进院务公开。

3.调整充实医疗质量管理、院内感染控制、医院安全工作等领导小组,强化小组成员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4.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管理。

5.发挥社会保障作用,尽量减少医疗欠费,努力增收节支,切实改善职工待遇。

6.完善院内安全设施,确保病人、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医院和谐稳定。

7.抓医院硬件建设。一是今年5月底前完成边坡治理工程,下半年年完成精神康复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的主体和配套工程,积极争取二期建设项目资金;二是对民康医院内外环境进行整治,让医院大环境得到改造升级;三是拓展康复科、电休克治疗、心理咨询业务,提高医院整体服务功能;四是更新部分设施设备,加大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医疗安全。

8.认真执行新《预算法》及财务管理制度。

9.按照驻村帮扶工作要求,落实人员,巩固脱贫攻坚成交,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0.积极主动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1.成立职代会、妇代会、共表团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助手作用,共谋医院健康发展,提升全院职工及病员的幸福感、获得感。

12.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全员干事创业活力。

三、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1.充分利用医改成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主动争取人社、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支持,主动与大专院校衔接,做好专业人才储备(至少按100张床位)。

2.调整充实医疗质量等相关组织体系,加强医疗质量体系建设,加大与成都市精神病医院、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二医院对接,努力在人才培训、技术力量、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方面获得支持,常态化做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3.加强医院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医院安全组织、制定安全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逗硬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对医院安全设施日常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完好功能状态。认真落实行政、业务、后勤等科室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后勤保障体系,以食堂、车辆、消防安全管理为重点,保障麻风病人、精神病人及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5.继续落实病人及医务人员医疗意外保险、职工人身意外保险、职工五大基本保险,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降低医院的安全风险。

四、认真完成三大本职工作。

1、麻风病社会防治

对照《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项目工作指南(2012版))》,认真完成《南江县2015—2020年麻风病防治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省、市业务指导部门对麻风病社会防治相关要求完成麻风日常防治工作。今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2010-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加大麻风病可疑症状监测、线索排查和规范治疗、管理。配合麻防所人员搞好麻风村留村集中供养休养员的安全、医疗、生活和后勤保障。贯彻落实《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调整充实麻防工作人员,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医院整体工作的有序开展。

2、精神病治疗管理

(1)抓好精神病人住院救治求助。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安全”为重点,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切实履行指导中心职能职责,认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提升各项工作指标达标升位。

(3)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加大排查和应急处置,保护患者隐私和管理系统的安全,提升自身服务能力。

(4)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努力提升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可及性。

3、做好优抚巡诊工作。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下,做好全县优抚巡诊工作,重点完成优抚对象的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建立和完善,加强优抚对象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民卫医院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4人,供给车辆2辆。,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9万元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10.67万元,比上年增加7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67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10.67万元,比上年增加7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87万元,占总支出92%,项目支出28.8万元,占总支出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0.6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4.5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拨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指标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67万元,比上年增加74.5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288.8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58.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0.93万元,绩效工资54.77万元,津贴补贴2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4.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3万元,奖金2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9万元,住房公积金18.39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0.7万元,其中:办公费2.8万元,水费2万,电费2万,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工会经费3.07万元,福利费3.8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0.03万元。

(二)项目支出2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减少)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7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60.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民卫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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