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一)主要职能。..............................................................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6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7
第四部分 附件................................................................ 30
附件1........................................................................ 30
附件2........................................................................ 39
第五部分 附表................................................................ 4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二、收入决算表............................................................... 44
三、支出决算表............................................................... 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股(信访股)“一室三股”,属于财政一级预算,有县光荣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优抚医院3个直属事业单位,代管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县优抚医院和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属于财政一级预算,独立核算。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保障政策,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抓好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务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服务中心(站)建设,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32个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分别顺利通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验收。二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积极解决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困难问题,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金,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发放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探索创新五个一关爱烈属模式,整合新一轮浙川协作帮扶资金11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捐赠资金100万元,顺利完成2021年度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项目实施。三是安置就业持续强化。认真做好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清零工作。刚性落实安置任务,按时完成2021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及时发放2020年秋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完成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深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180余人次,70余人取得驾驶技能等短期培训合格证书,宣传动员90余名退役士兵进行学历提升。认定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等8家单位为县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选聘易旺明等8名导师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帮助。四是双拥创建全面巩固。紧扣“春节”、“八一”等重要时节,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驻南部队、优抚对象、烈属活动,发放慰问挂历和慰问信共3.3万份。及时送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126人次。常态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抓实抓好军民共建活动,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融洽。五是褒扬纪念大幅提升。积极实施烈士设施修复、烈士纪念馆展陈改版等项目。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有序接待各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000余人次。认真组织“敬仰烈士·关爱烈属”免费健康体检、“我为烈属献爱心”及“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聆听红色故事”等活动。六是着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所诉所求所盼,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年,及时办结上级交办信访件41件,按期办结率100%。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事项26件,满意率100%。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光荣院、县优抚医院3个直属事业单位。另:代管的南江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
纳入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县光荣院
纳入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南江县烈士陵园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891.9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8.43万元,下降9.71%。主要变动原因:不予公开的涉密项目增加。(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的优抚、退役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和军休干部等涉军相关项目因属涉密事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89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1.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89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5万元,占9.81%;项目支出3510.13万元,占90.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1.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8.43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较于2020年减少412.43万元,下降9.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02.37万元,下降16.4%;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74.58万元,增长1740.58%(优抚医疗保障经费纳入预算,以前年度由社保专户专管);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36万元,增长42.78%(代管下属事业单位烈管局纳入部门统一公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较2020年减少6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12.43万元,下降9.58%。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4.49万元,增长67.95%(代管下属事业单位烈管局纳入部门统一公开);项目支出减少566.92万元,下降13.91%。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1.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9.48万元,占91.97%;卫生健康(类)支出184.61万元,占4.74%;农林水支出110万元,占2.83%;住房保障(类)支出17.89万元,占0.4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9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5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1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1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6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55%。(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5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完成预算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程序,节约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无外事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4万元,比2020年增加6.11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且2020年未汇总烈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日常运行用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支出,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偿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双拥公园管护经费、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信息采集工作经费、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经费、涉军信访维稳及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部门工作完成上,按照年初计划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发放了在职职工、临聘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缴纳了在职职工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各项支出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本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进行支出管理,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相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双拥公园管护经费、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涉军信访维稳及服务中心运行经费、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经费、信息采集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双拥公园管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维护提升双拥公园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了公园环境。
(2)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照上级双拥创建任务目标,做好各项双拥工作,完成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
(3)涉军信访维稳及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日常处理涉军信访事项,及时有效地进行矛盾化解;处理好涉军信访事项,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日常维稳、重大节日维稳)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日常办公、运转工作。
(4)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33.6万元,执行数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及时发放下属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按标准缴纳保险等,确保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5)信息采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政策持续进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确保信息采集对象应采尽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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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双拥公园管护经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000 |
执行数: |
3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维护提升双拥公园基础设施,保护双拥公园生态环境。 |
维护提升双拥公园基础设施,保护双拥公园生态环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双拥公园管理人员工资、购买生活用品和维护管理费 |
维护双拥公园基础设施,管护人员工资12个月,购买清洁卫生用品及维护管理 |
维护双拥公园基础设施,管护人员工资12个月,购买清洁卫生用品及维护管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基础设施维护率 |
基础设施维护率达到95% |
基础设施维护率达到9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双拥公园管护时间 |
2021年全年度 |
2021年全年度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就业率 |
解决了困难群众就业,提高了就业率 |
解决了困难群众就业,提高了就业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的促进作用 |
提升双拥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双拥宣传 |
提升双拥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双拥宣传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保护 |
保护了环境 |
保护了环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双拥宣传影响 |
对双拥宣传影响大于等于2年 |
对双拥宣传影响大于等于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000 |
执行数: |
3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照上级双拥创建任务目标,完成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 |
对照上级双拥创建任务目标,完成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双拥创建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双拥创建目标任务 |
完成双拥创建目标任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双拥创建完成率 |
双拥创建完成率达到100% |
双拥创建完成率达到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双拥创建完成时间 |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的促进作用 |
提升双拥工作,加大双拥宣传 |
提升双拥工作,加大双拥宣传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双拥宣传影响持续性 |
持续做好双拥创建宣传等工作 |
持续做好双拥创建宣传等工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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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涉军信访维稳及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20000 |
执行数: |
32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2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32000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处理好涉军信访事项,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日常维稳、重大节日维稳)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日常办公、运转工作。 |
处理好涉军信访事项,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日常维稳、重大节日维稳)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日常办公、运转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军信访维稳事项数量 |
每年处理涉军信访维稳事项不少于5次。 |
每年处理涉军信访维稳事项不少于5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处理涉军信访事项情况 |
日常处理涉军信访事项,及时有效地进行矛盾化解。 |
日常处理涉军信访事项,及时有效地进行矛盾化解。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涉军信访维稳时间 |
每年12月底前 |
每年12月底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的促进作用 |
处理好涉军信访事项,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
处理好涉军信访事项,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效益 |
持续做好服务对象服务工作,持续处理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
持续做好服务对象服务工作,持续处理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经费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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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36000 |
执行数: |
336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36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33600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及时发放下属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按标准缴纳保险等,确保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
完成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及时发放下属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按标准缴纳保险等,确保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人数 |
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并缴纳保险12个月约6人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用度 |
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并缴纳保险12个月约6人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用度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质量发放 |
按标准足额发放,确保下属事业单位运转有序 |
按标准足额发放,确保下属事业单位运转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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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 |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保险,日常运转用度及时得到处理 |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保险,日常运转用度及时得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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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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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社会保障覆盖率 |
解决了一些困难群众就业,提高了就业率 |
解决了一些困难群众就业,提高了就业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的促进作用 |
确保下属事业单位全年正常办公运转,更好地为服务对象做好服务。 |
确保下属事业单位全年正常办公运转,更好地为服务对象做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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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为服务对象做好服务 |
持续为服务对象做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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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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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息采集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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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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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000 |
执行数: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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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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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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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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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持续进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确保信息采集对象应采尽采。 |
按政策持续进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确保信息采集对象应采尽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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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息采集对象 |
持续开展信息采集,确保符合信息采集条件对象应采尽采 |
持续开展信息采集,确保符合信息采集条件对象应采尽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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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信息采集率 |
信息采集率达到100% |
信息采集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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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信息采集时间 |
2021年全年度 |
2021年全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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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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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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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的促进作用 |
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权益,建立基本信息台账。 |
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权益,建立基本信息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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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信息采集可持续性 |
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 |
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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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2021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无此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优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支付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2021年在职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为本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股(信访股)“一室三股”,属于财政一级预算,有县光荣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优抚医院3个直属事业单位,代管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县优抚医院和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属于财政一级预算,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保障政策,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抓好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退役军人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安置的转业士官共3名(机关工勤编),共计10人,在编在岗10人。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人(含南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南江县光荣院事业编制为3人。人才引进单列财政拨款事业编1名。共计11人,在编在岗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9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1.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9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5万元,占9.81%;项目支出3510.13万元,占90.1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320.18万元,占总基本支出83.85%;公用经费61.67万元,占总基本支出16.15%。项目支出3510.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15万元,占0.43%;商品和服务支出65.1万元,占1.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0.03万元,占97.72%。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坚持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按照相关法律和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编制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健全财政资金审核审批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支出控制。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2.绩效目标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我局对年初预算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偿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优抚对象补助、双拥公园管护经费、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信息采集经费、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经费、信访维稳及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等9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1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3.绩效目标监控。我局年初预算的项目为专项工作经费或特定人员经费,制定了资金使用支付审核审批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业务开展情况、业务进度进行资金计划申报,资金支付严格审核审批流程进行,年度结束后,进行了专项自评。绩效目标监控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完整,形成了长效机制。
4.绩效评价。年度结束后,各业务股室对2021年度的主要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总结报告,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依据完整、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单位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21年预算政府采购计划2.05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1.17万元(含下属单位专项资金采购),政府采购完成率57%。
3.“三公经费”使用。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收入预算2万元,支出为1.1035万元,完成率为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接待次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③公务接待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支出为1.1035万元,完成率为55%。比2020年支出1.28万元减少0.1765万元,减少13.79%。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0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035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资产管理。我局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2021年度预算批复后,及时在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2021年决算批复后,及时在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等。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2021年度未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完成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及时发放单位人员工资,按标准缴纳保险等,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处理好来信来访事项,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日常维稳、重大节日维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运转工作。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确保信息采集对象应采尽采。按政策向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按政策发放退役安置补偿金,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确保安置政策落到实处。完成全县企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生活困难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兑现国家及地方出台的解困政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按政策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维护优抚对象权益,确保优抚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务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服务中心(站)建设,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32个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分别顺利通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验收。二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积极解决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困难问题,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金,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发放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探索创新五个一关爱烈属工作方法,整合新一轮浙川协作帮扶资金11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捐赠资金100万元,顺利完成2021年度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项目实施。三是安置就业持续强化。认真做好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清零工作。刚性落实安置任务,按时完成2021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及时发放2020年秋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完成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深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180余人次,70余人取得驾驶技能等短期培训合格证书,宣传动员90余名退役士兵进行学历提升。认定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等8家单位为县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选聘易旺明等8名导师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帮助。四是双拥创建全面巩固。紧扣“春节”、“八一”等重要时节,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驻南部队、优抚对象、烈属活动,发放慰问挂历和慰问信共3.3万份。及时送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126人次。常态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抓实抓好军民共建活动,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融洽。五是褒扬纪念大幅提升。积极实施烈士设施修复、烈士纪念馆展陈改版等项目。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有序接待各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000余人次。认真组织“敬仰烈士·关爱烈属”免费健康体检、“我为烈属献爱心”及“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聆听红色故事”等活动。六是着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所诉所求所盼,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年,及时办结上级交办信访件41件,按期办结率100%。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事项26件,满意率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5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二是个别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
(二)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三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附件2
2021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解决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获得更多荣誉感、幸福感和尊崇感。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履行本部门拥军优属工作的主体责任。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
(二)项目绩效目标
精心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帮扶措施,着力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医疗、住房、产业发展和家庭变故等困难。定期走访看望,掌握他们所急所需所盼,帮助他们早日走出困境。力争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9%以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巴中市2021年浙川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巴府函〔2021〕94号)和《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29号)相关规定,从2021年7月由我局开展实施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项目,下达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项目资金1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度我单位收到财政下达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项目资金11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计划安排后,我单位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及绩效目标,实际到位1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实际支出相关费用110万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符合规定,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支付,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监管。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划拨使用流程,强化资金审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细化资金使用项目,确保资金严格用于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资金支付程序。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向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按程序将资金通过“一卡通”支付到申请人。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成员按职能职责分工协作,抓实全县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关爱帮扶工作。
按照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申请、乡镇调查核实、项目组复核抽查、局党组会讨论后,公示无误发放项目帮扶资金的方式。每年安排时间集中入户、电话抽查,查看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支付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新一轮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办法执行,全面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项目建设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监管情况
1.项目实施监管。由县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监管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关爱帮扶对象家庭是否有帮助,帮扶效果是否明显等。
2.项目资金监管。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划拨使用流程,强化资金审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细化资金使用项目,确保资金严格用于关爱烈属、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3.资金支付程序。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由烈属、困难退役军人向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按程序将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支付或现金发放到帮扶对象。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通过2021年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全县烈属和部分困难退役军人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共计关爱帮扶772人次,发放关爱帮扶资金110万元。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21年发放医疗救助帮扶144人次24.5702万元、困难救助189人次48.8798万元、关爱帮扶资金243人次36.55万元,项目资金11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该项目7月份开工,9月底按质按量完工。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关爱帮扶,解决全县烈属、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切实增强全县烈属、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及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根据相关要求设立,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严格按照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自评得分98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制度建设存在差距。针对具体的项目制定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等措施制度有待加强。
(二)相关建议
无
七、2021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绩效评价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不够完善;二是绩效目标的意识和管理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项目建立了收支台账,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严格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严格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通过资料收集整理、数据统计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绩效信息,及时分析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逐步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