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委宣传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拟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5.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6.统筹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7.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联系中央和省市及县外新闻单位及驻南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9.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0.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宏观指导网络舆情信息有关工作等。负责互联网安全、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指导和管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
11.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统筹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统筹协调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我县重大问题宣传口径。
13.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统筹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研究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14.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县外新闻媒体驻南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电影活动和电影对外合作交流等。
16.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直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承担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的日常工作。
1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围绕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主流思想舆论做大做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实化、持续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抓实理论学习。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引向深入。
抓实理论宣讲。让党的创新理论进入寻常百姓家,更好保持理论的持久生命力。深入开展理论宣讲“七进”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文艺骨干、乡贤模范等走进基层一线进行广泛宣讲。
抓实理论运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社科组织和学术团体建设,抓好科普宣讲和社科普及及基地建设。
2.全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
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四个纳入”,做到“三亲自、三带头”,定期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分析研判。
强化舆情管控。严格落实《南江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治理能力建设,守住网络阵地,把牢网络话语权。
加强阵地管理。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切实建好、用好、管好社科理论、新闻舆论、文艺出版、讲堂课堂等阵地,加强对主管主办的各类协会社团、报告会、研讨会,以及网络视听、手机媒体涉外活动的监管。
3.持续提升新闻媒体传播力
营造正面舆论氛围。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始终保持亮色调、暖色调,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不断提升宣传策划意识和宣传引导能力。
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加快整合宣传资源,统筹谋划、强力协作,组成体制共融、资源共享、发展共赢的“大合唱”阵容。巩固传统媒体阵地,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微信、抖音、快手等互联网新媒体作用,强化“互联网+”思维,抢占新闻舆论的制高点。
倾力打造外宣精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注重以小人物书写大时代,积极策划宣传主题,不断推出系列报道、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宣传推广一批自力更生、勤劳致富、锐意进取的先进典型。
4.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六进”活动,坚定不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激扬爱国主义的硬核力量。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遵循不同年龄阶段认知规律,营造有利于学生立德修身的良好氛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有效传授给学生。
扎实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南江志愿服务支队建设,在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标准化建设志愿服务站点2个,进一步扩大全县志愿者注册的覆盖面和普及率。
纵深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努力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5.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加快推进设重点乡镇文化馆分馆和图书馆分馆、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贫困村文化室、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等文化阵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化惠民扶贫。
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坚持旅以文兴、文以旅传,大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立足南江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
加快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转化。立足我县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深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乡贤文化等研究,持续加强特色文化小镇、村史馆建设,坚守文化根脉,弘扬传统文化。加大非遗发掘和保护传承力度,做好“爨坛戏”项目抢救性记录工作,做好文物普查工作,完善非遗数据库,建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开展基层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行动。
加强知识版权保护。开展形式多样的版权保护宣传活动,加强版权免费登记力度,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维护良好版权秩序。
6.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自身建设
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推进全县宣传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守宣传纪律和工作纪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推进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各乡镇(街道)配齐党委(党工委)宣传委员,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好宣传员。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各级宣传文化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部门概况
县委宣传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宣传部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9人,无供给车辆。有下属事业单位单位2个,均为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69.3万元,比上年增加2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7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69.3万元,比上年增加2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万元,占总支出43.7%,项目支出320.6万元,占总支出5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9.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职能职责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3万元,比上年增加2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职能职责增加。
(一)基本支出248.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2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3.6万元,津贴补贴48.8万元,奖金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万元,失业保险0.3万元,工伤保险0.2万元,生育保险1.1万元,补充医疗保险3.1万元,医疗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18.8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8.4万元,其中:办公费5.1万元,差旅费7万元,邮电费7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3.1万元,福利费3.9万元,长赡费0.7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万元,其中:长赡费0.7万元。
(二)项目支出34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48.9万元,主要用于对外宣传、文明创建、版权保护、志愿服务及中心组学习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3.4万元,主要是: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14.2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5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