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贯彻落实上级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中心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国家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存储粮、一次性储备粮和省市地方储备粮、地方政策性粮食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执行和落实动用计划。
3、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执行粮食购销政策,提出中心所属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企业开展产销合作,推动粮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相关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中心所属粮食企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流通设施及现代物流体系、质量监测体系、粮库智能化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中心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基础设施、流通设施项目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的备案和保护工作。
6、监督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落实,监督中心所属存储企业储存的粮油质量和卫生,依规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大突破”和县委“1333”布局要求,立足行业实际,努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狠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好“两学一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成果转化,促进粮食行业党风政风行风根本好转,努力打造一支党性纯洁、作风优良、开拓进取的干部队伍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创新的职工队伍。
3、脱贫摘帽帮扶真心不变。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帮扶单位的工作要求,常态监督指导大河镇郑家沟村、观光山村驻村扶贫工作,确保帮扶成效持续巩固,村民收入不断增加。
4、强化粮食储备安全。按照国家“一符四无”标准,搞好粮油储备安全检查,确保政策性粮油数量和质量安全。
5、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物资保管发放工作。
6、强力推进项目力度。继续深度谋划和实施“中国好粮油”四川行动示范工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绩效评价验收。
7、紧盯主要经济目标任务。完成企业降亏减损、开源节流和扭亏增效目标。
8、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贯彻各级乡村振兴大会精神, 严格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快实施《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10年)。
9、深化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与县编办、国资局密切配合,在中心机关机构改革上,从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上优化行业“三定”方案。对企业,从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入手进行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企业改革改制。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21人(其中:在职职工16人,长赡人员5人),无供给车辆。南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属县发改局代县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因中心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还未正式确定,目前,仍沿用原南江县粮食局内设机构“一室、五股、一中心”:办公室、储安股、会统股、政策法规股、群众工作股、监审股、粮食安全和质量监测监管中心。共有12家下属企业,其中:粮油购销企业8家,粮油生产加工企业2家,其他企业2家。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总额为224.91万元,比上年减少6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91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24.91万元,比上年减少6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1万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9.6万元,占总支出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9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7.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减少,而减少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4.91万元,比上年减少67.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减少,而减少经费。
(一)基本支出215.3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86.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87万元,绩效工资17.56万元,津贴补贴32.95万元,奖金3.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1万元,住房公积金15.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8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34.3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4.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33万元。
(二)项目支出9.6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帮扶驻村工作及粮食安全和质量监测专项工作。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安排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原因是缩减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单位无公务用车,未预算经费,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793.18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涉及财政资金9.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附:2020年度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