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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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8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县城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燃气等行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1)特色亮点工作
1.省级园林县城成功创建。2018年6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通知》(川府函〔2018〕91号)经省政府官网公布,南江县成功入选首批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已于10月底正式授牌。
2.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省住建厅对接争取项目,我局会同消防、国土、执法等相关部门出具“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全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县城28个小区共增设76部电梯,目前已建成8部电梯,其余68部电梯正在有序建设中,相关资料已报送省住建厅审核通过。
3.狠抓农村住房安全,助推脱贫攻坚。自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始终以脱贫攻坚为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通过前期开展的调查摸底、村社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对摸排出全县拟通过C、D级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安全住房的24190户,整合各类资金3.66亿元,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前此项民生工程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实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显著增强。2018年全省土坯房改造现场会预计将于12月中旬在我县召开。
(2)重点项目建设
1.南江县黄金大道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总投资5.4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2.6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01.89%。
2.南江县宏帆广场(二期)。项目总投资1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米,配套建设广场、停车场、幼儿园等相关公用、公共设施。已与宏帆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并成立了推进办,完成入户调查摸底、房屋测绘、评估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抓紧进行拆迁谈判。
3.南出口(川陕驿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4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3.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00%。
4.天然气供气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2.7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1.3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3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01.54%。
5.城东-城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15.145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7.3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7.3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00%。
6.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908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1.2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00.8%。
7.南江县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8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0.2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0.3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23.07%。
二、机构设置
机构情况.我局有局机关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四个,其中有市政管理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房管局(独立核算),因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未独立核算,其人员纳入市政管理所一并核算.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594.94万元。2018年度收支总计64666.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071.4万元,下降了 3.2%。变动原因:规划局并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图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本年收入31297.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94.71万元, 占61.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2.76万元,占38.35%。
图 2 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本年支出3129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5万元, 占4.40%,项目支出29908.97万元,占95.6%。
图 3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594.94万元。2018年度收支总计64666.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071.4万元,下降了 3.2%。变动原因:规划局并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图 4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9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6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49.12万元,下降了33.33%。主要原因:规划局并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图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9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4万元,占0.74%;卫生健康支出73.42万元,占0.39%;城乡社区支出2631.79万元,占13.64%;农林水支出6143.21万元,占31.84%;住房保障支出10301.95万元,占53.39%。
图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294.71,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144.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9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数为3.25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数3.55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数2.32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数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73.4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15.8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53.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数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2631.7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决算267.88万元、机关服务支出决算497.69万元、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决算331.2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4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1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6143.21万元。其中其他农业支出决算607万元、森林培育支出决算743.1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决算479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10301.95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决算837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决算108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决算25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决算74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7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7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3.48万元、津贴补贴103.02万元、奖金298.1万元、绩效工资16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2万元、生活补助3.25万元、住房公积金73.95万元。
2.公用经费11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4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7.76万元、物业管理费3.25万元、差旅费28.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25万元、会议费3.6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工会经费12.23万元、福利费15.88万元、其他交通费18.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48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5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100%。
图 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2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我单位属车改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内容包括: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攀枝花住建局来南考察学习农村土坯房改造、省厅来南督查脱贫攻坚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等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是迎接省市检查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002.76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中央、省下达项目资金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编制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中央下达项目预算数10301.95万元,执行数为1030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发放租赁补贴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受益人口达4000余人,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加快形成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租赁补贴发放的申请过程中,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建设项目审批资料不齐全、审批程序不严 格等方面。
(一)个别项目缺乏专家论证和投融资风险分析。可能会造成对债务风险估计不足或不全面,专家论证和风险分析有助于从 专业的角度发现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重点和难点,规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忽略了这个 重要方面。
(二)征地拆迁推进难。在征收过程中,部分被拆迁户补偿 要求高、期望值高,认为政府的补偿较低,拆迁“钉子户”较往年要多,导致房屋征收拆迁难度增大。
(三)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面临的首要问 题就是资金,中央、省希望能够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筹集等多渠道解决,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个别项目无社会资本 参与,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国开行、农发行项目,将来只能是通过 财政偿还,加之我县属于国家贫困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力有限,近几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连续性建设,县财政配套压力大, 资金筹措比较困难。总体来看,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的积极性不高,给我县财政带来债务风险和增加偿债压力。
(四)后续运营管理难。保障房小区内部分低收入人群文 化层次差异大,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困难较大,清退难。个别经济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清退时 不愿配合,甚至阻挠,我们没有强制措施,清退工作难度增大, 不利于后续管理。
二、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加强对项目前期情况调查和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性 强,投资大,建设程序多,建设周期长,设计面宽量大,项目决策者必须对其经济、社会和环境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对建设项目的适用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建设可行性等进行 分析,以避免可能因可行性论证不充分而导致后期工程难以推 进。
(二)请求加大中央专项资金、基础配套设施资金以及省级配套资金的倾斜力度。我县属于国家贫困县,秦巴山扶贫连片开发的主战场,财政十分困难,基础配套建设落后,县级政府财力 十分有限,建议中央和省厅加大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配 套基础设施的政策倾斜力度,按1: 1. 5的系数标准下拨中央专 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机制。针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实施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 管理,提高资奎使用绩效,'为推动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建设起到积敲论用。.
(四)进一步加養对资金使用单位督导,将项目动态监测措施落到实处。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具体项目的督导,定期对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检查,将制定的各项督导措施进一步落 到实处,实时掌握项目信息。财政要加强对项目单位业务人员进 行绩效业务培训,在项目申报审批环节就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的事 前准备工作,加强绩效管理业务指导和交流,引导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的认知,增强资金使用单位对财政绩效管 理的理解和支持,为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基础。同时为提高该项目 资金绩效,进一步严格项目制度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坚持政策
公开、对象公开、金额公开,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开 支标准、开支范围使用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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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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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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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301.95 |
执行数: |
103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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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301.95 |
其中-财政拨款: |
103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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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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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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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 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2.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
1. 完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任务180套。 2. 完成2019年80户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 在我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中,对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应扣减评价分数。绩效 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以后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政策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3.2019年完成79. 7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6707户,改造楼栋325栋,改造小区16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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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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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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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1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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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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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受益人口达40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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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 公租房己保障对象满意 度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8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8万元,比2018年减少96.57万元,下降了55.7%。主要原因是规划局并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减少。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第五部分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六部分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七部分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八部分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第九部分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十部分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第十一部分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十二部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十三部分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第十四部分 11.节能环保: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第十五部分 12.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第十六部分 13.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十七部分 14.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十八部分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十九部分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部分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十一部分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配置、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县城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燃气等行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5个:我单位有局机关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四个,其中有市政管理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房管局(独立核算),因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未独立核算,其人员纳入市政管理所一并核算。截至2019年底,住建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有7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44人。年末实有人员103人,在职73人,离退休3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594.94万元。2018年度收支总计64666.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071.4万元,下降了 3.2%。变动原因:规划局并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初县财政局批复住建局部门预算为2404.02万元,预算追加资金28893.45万元,全年收入31297.47万元;2019年实际决算支出31297.47万元。
2019年决算总支出31297.47万元,基本支出1388.5万元, 占4.40%,项目支出29908.97万元,占95.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8.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70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12.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600万元,资本性支出1521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9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6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49.12万元,下降了33.3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4万元,占0.74%;卫生健康支出73.42万元,占0.39%;城乡社区支出2631.79万元,占13.64%;农林水支出6143.21万元,占31.84%;住房保障支出10301.95万元,占53.39%。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7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3.48万元、津贴补贴103.02万元、奖金298.1万元、绩效工资16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2万元、生活补助3.25万元、住房公积金73.95万元。
2、公用经费11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4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7.76万元、物业管理费3.25万元、差旅费28.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25万元、会议费3.6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工会经费12.23万元、福利费15.88万元、其他交通费18.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48万元等。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906.21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4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1135万元、其他农业支出决算607万元、森林培育支出决算743.16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决算4793.05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决算837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决算108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决算25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4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25万元。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较预算节约2.2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节余率为55.5%。
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03万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1.78万元,较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52万元增加1.26万元,增长了41.27%;2、因公出国(境)费0.25万元,较2018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增长了10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攀枝花住建局来南考察学习农村土坯房改造、省厅来南督查脱贫攻坚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8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南江县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分) |
决策程序 |
10 |
10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2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31 |
8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8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7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88 |
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南江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2019年,南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提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 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搞好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客观评价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 34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综〔2017〕20号)等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联合组成绩效评价组,通过査阅相关材料和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情况、到单位召开座谈会以及深入工地实地调查等方式,对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于后。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概况。2019年,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考核目标任务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改造套数159套、2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小区L7个542户住户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少于80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力争到2020年,使城镇中等偏下、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群、外来农民工以及棚改、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2.阶段性目标基本原则。加快项目实施,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阶段性目标任务。
3.预期的效益目标。一是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城市框架不断拓展,城镇品质大幅度提升。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城镇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提高。三是拉动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和居民满意度四个方面入手,对资金支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一是全面了解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机制、加强管理相关建议,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不断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评价目标和依据。绩效评价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目标为基础,以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规定为评价依据。
(2)科学规范、分级实施。评价方法和指标设计科学合理,
评价流程统一规范,评价数据真实可靠;实行财政对部门、部门对项目实施主体的分级评价制度,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线、以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为基础、县初评、省级再评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机制。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全面真实的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
(1)资金管理。包括县财政局、住建局申请中央、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是否及时、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渠道进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本级配套,资金支出是否及时,以及资金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等;设置了资金筹集、'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管理指标。
(2)项目管理。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体制机制建立、政策公开以及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等。指标设置了机制建立、政策公开、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指标。
(3) 产出效益。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目标完成情况、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情况等。设置了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完成率、•货币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工程质量指标。
(4)服务对象满意度。包括包括城镇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公租房已保对象满意度调查,设置了棚户区改造拆迁、老旧小区居民、公租房已保对象、新市民、年轻人、农民工满意度指标。
(1)自评。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对2019年度实施的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开展自评,逐项说明评分理由,附带评分依据,形成自评报告,报县财政局和住建局。
(2)复评。县财政局会同县住建局根据各项目实施主体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对全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自评,报送市财政局。
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根据指标因素评价计算得分。我县按照“深入实施、严格评价、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制定评价细则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到项目单位和部分项目点,实地查看项目申报、实施及监管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结合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提出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综〔2017〕20号)等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成立了以财政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局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债金股、投资股、绩效办、住建局保障办、城建股、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有关职责。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的通知》(川财绩〔2018〕14号)和《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绩〔2018〕11号)等文件;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制度;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三是设置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值。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审查账目、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对照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对项目绩效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评价打分,再上报市财政局。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规划编制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分析评价。我县对中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并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按项目进度及时进行拨付,达到资金设立应发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发放租赁补贴不少于80户,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户数159套和2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小区17个542户住户。
2.决策依据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2)中央和四川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3)中央和四川出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管理制度,(4)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决策,(5)市政府下达南江的目标任务,(6)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料,(7)县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报告、以及资金下达文件,(8)各级审计、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审计、稽查、检查、评审等工作的结论,(9)其他相关材料。
3.资金分配情况。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分配,主要根据上级下达我县资金和目标任务,结合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年度规划、项目类别和实施难易程度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情况,由财政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对资金提出初步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通过现场评价,抽查的3个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上级的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使用。
4.分配结果情况。2019年度中央和省城镇安居工程资金主要分配1个城市棚户区改造和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抽查的项目均已分配下达专项资金,并严格按照工程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总体来看,各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资金支持方向科学。但由于地方财力困难,项目资金缺口大、项目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项目管理。
5.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南江县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
资金10301.95万元,截止2019年底,实际到位10301.95万元,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6.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绝大部分项目基本能够按照中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县住建局、相关乡镇等,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申报一核实一审批一资金拨付”的拨付审批程序. 2019年南江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均按照上述程序实施操作,对于大额支出报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截止2019年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
金开支范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付进度与工程实施进度相当。
总体来看,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进度支付,财务制度健全,但部分项目存在资金管理欠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1.财务管理情况。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9〕23号)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规范档案管理,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南江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江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实施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充分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抽查的3个项目均对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核算。
四、主要绩效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德政工程,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文明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策应供给侧改革、促投资保增长的重要举措。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取得了以下绩效。
(一)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引领作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目标层层分解的方式,每年先由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再由各市(州)政府将目标落实到县(市、区),县(区)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进度安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巡查督查机制、约谈问责机制、通报督办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对各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作。在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序时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快了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是城市的一块疤痕,大部分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存在“脏、乱、差”特点,与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相悖。棚户区改造在项目选址和建设规划上充分考虑了与城镇规划的协同,推进了我县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特别是针对棚户区零散、非集中成片的特点,改造时采用了异地安置、统一安置的办法,规划设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紧扣城镇化建设思路,通过项目实施,不仅改善了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完善了城镇功能,也提升了城镇的整体形象和品位。对于老旧小区较为集中、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较为齐全、交通较为便利的,则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综合整治改造,通过项目实施,改变了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治理了区域的脏、乱、差的死角,提升了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内涵。此外,有些项目在建筑设计上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建设地的特点, 顺应建设地的地形地貌,建设具有特色的建筑,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特点。
(三)有效改善了城镇低收入无房户和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无论是城镇低收入无房户,还是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居民户,所住住房结构简陋老化,功能设施极不完善,基础设施落后,出行难、排水难、入厕难,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而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项目经过了统一规划,按照城镇社区标准,建设“基础设施(排水、电、路、气、通讯等)、社会服务功能(医疗、教育、环卫、物业、社区服务等)”两个全配套,切实改变了城镇低收入无房户和棚户区居民户居住区域环境脏、乱、差的面貌,道路、绿化、电力、消防、环保、照明、给排水等设施得到全面改善,有效改善了城镇低收入无房户和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居民户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升了人民的幸福指数。总体上看,通过租赁补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对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住房问题、改善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以及城市住居环境等方面起到了引领带动和促进作用,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解决了拆迁难问题,得到了受益群众高度评价。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改善民生、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始终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实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对该项工作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分析会,专题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我县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小组联席制度,同时加强和充实了县保障性住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县政府与项目单位均签订了项目建设责任书,各项目单位相应成立了工程建设一套班子,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3.部门合力、广泛宣传。县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财政优先调度中央、省补助,千方百计保证配套资金到位;纪检、财政、审计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并责成做好宣传发动、项目规划和施工,协调关系、调处矛盾和解决问题。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1.强化公开招投标制度。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和杜绝人情标、关系标。采取委托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参与对整个招标过程的监督,做到招标程序公开合法,招标组织细致到位,为创出精品工程选好施工队伍。
2.认真推行项目监理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建设期间,所有工程人员,齐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3.严格竣工决算审计制度。所有工程类项目都委托县审计确定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并以竣工决算金额作为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的依据。
4.加强建后运行管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落实了责任主体,及时将竣工工程交付使用,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设施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5.严格进行项目公示。在项目建设地点或办公地点出牌(栏)公示。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财政投资额、项目效益等。
(三)规范管理,强化效益。为了管好专项资金,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支付手续和支付程序,项目资金实行专职、专账“两专”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承建单位开具税务发票,通过国库直接支付。
2.加强审计跟踪监督。县审计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有效地防止了专项资金被挪用、挤占等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
3.积极保障资金需求。保证县财政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租赁补贴发放的申请过程中,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建设项目审批资料不齐全、审批程序不严格等方面。
(一)个别项目缺乏专家论证和投融资风险分析。可能会造成对债务风险估计不足或不全面,专家论证和风险分析有助于从专业的角度发现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重点和难点,规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忽略了这个重要方面。
(二)征地拆迁推进难。在征收过程中,部分被拆迁户补偿要求高、期望值高,认为政府的补偿较低,拆迁“钉子户”较往年要多,导致房屋征收拆迁难度增大。
(三)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资金,中央、省希望能够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筹集等多渠道解决,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个别项目无社会资本参与,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国开行、农发行项目,将来只能是通过财政偿还,加之我县属于国家贫困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力有限,近几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连续性建设,县财政配套压力大,资金筹措比较困难。总体来看,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给我县财政带来债务风险和增加偿债压力。
(四)后续运营管理难。保障房小区内部分低收入人群文化层次差异大,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困难较大,清退难。个别经济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清退时不愿配合,甚至阻挠,我们没有强制措施,清退工作难度增大,不利于后续管理。
七、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加强对项目前期情况调查和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性强,投资大,建设程序多,建设周期长,设计面宽量大,项目决策者必须对其经济、社会和环境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对建设项目的适用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建设可行性等进行分析,以避免可能因可行性论证不充分而导致后期工程难以推进。
(二)请求加大中央专项资金、基础配套设施资金以及省级配套资金的倾斜力度。我县属于国家贫困县,秦巴山扶贫连片开发的主战场,财政十分困难,基础配套建设落后,县级政府财力十分有限,建议中央和省厅加大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的政策倾斜力度,按1:1. 5的系数标准下拨中央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机制。针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实施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资奎使用绩效,为推动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加養对资金使用单位督导,将项目动态监测措施落到实处。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具体项目的督导,定期对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检查,将制定的各项督导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实时掌握项目信息。财政要加强对项目单位业务人员进行绩效业务培训,在项目申报审批环节就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的事前准备工作,加强绩效管理业务指导和交流,引导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的认知,增强资金使用单位对财政绩效管理的理解和支持,为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基础。同时为提高该项目资金绩效,进一步严格项目制度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金额公开,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标准、开支范围使用资金。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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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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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
负责人及电话 |
陈晓初(13908293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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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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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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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0301.95 |
10301.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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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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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 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2.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
3. 完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任务180套。 4. 完成2019年80户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 在我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中,对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应扣减评价分数。绩效 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以后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政策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3.2019年完成79. 7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6707户,改造楼栋325栋,改造小区16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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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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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 |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
18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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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面积 |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
>79. 75万平 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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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户数、栋数、小区数 |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
6707户、325栋、16个小区 |
||||||
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
8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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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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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提升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
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受益人口达40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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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 公租房己保障对象满意 度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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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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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