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下属82所学校2021年收支预算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基本职能。南江县82所中小学校(不含扩权镇9所学校)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按照确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二)2021年重点工作。2021年,县教科体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教体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和美善治、同步振兴”的实践路径,始终坚持“加快建设教育强县、广泛开展科技应用、扎实推进全民健身”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质量兴教、全民健身、脱贫攻坚、平安校园、党建领航五大工程,推进教育、科技、体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实施质量兴教工程,落实立德树人
(1)加强教育质量管理。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长赤镇金荳荳幼儿园、赶场镇中心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全部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定期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现场会,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评价标准,逐步实现教育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建立科学的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标准,逐步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完成中职招生目标任务,中职占比达到45%以上。顺利推进小河职中、县职中“双示范”建设项目。完成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创建省级终身学习品牌2个,推荐省级学习之星2个、继续教育先进单位1个。巩固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加强活动育人管理。全面落实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上好思政课,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理想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开齐开足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每个学生拥有1—2项艺术能力。建好劳动实践基地,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劳动技能。召开县第三届少代会、新德育工作现场会,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少先队鼓号队大赛、教师节文艺汇演等活动。申报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所、文明校园1所,申报市级文明校园5所、健康学校14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所。
(3)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财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加快推进南江县文化体育综合体市级重点挂牌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朝阳幼儿园、宝塔幼儿园)、义务教育(南江中学初中部综合楼)、高中教育(南江中学、长赤中学高考综合改革)、职业教育(小河职业中学、县职业中学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条件。
2.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优化科技服务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有效的创新激励与保障机制,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认真落实扩大科研单位及科研人员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下放科技成果“三权”、实行股权期权激励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
(2)深化科技创新服务。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省级创新平台1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高新技术产值达到15亿元。
(3)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支持企业与省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科技创新合作,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成果的推广和使用,力争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达到3家,全县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
3.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增强群众体质
(1)全面发展社会体育。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接受群众锻炼9万人次以上,学校节假日接受群众锻炼12万人次以上。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名以上,指导群众开展体育锻炼。切实开展好光雾山夏季森林国际马拉松比赛、醉美玉湖龙舟赛、挑战杯篮球、网球、羽毛球等系列全民健身赛事。切实抓好高危险性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2)全面巩固学校体育。建立专班,研发中小学地方体育课程,指导学校开齐上好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根据学校需求,做好体育教师招聘。抓好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举办南江县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3)全面推进竞技体育。积极备战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射击、足球、篮球锦标赛,抓好“摘金夺银”工程。积极参加市第四届教体系统职工运动会及市2021年青少年足球、篮球、田径等系列赛事。
4.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升脱贫成效
(1)扎实推进教育扶贫。逗硬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度,扎实开展“劝返”和“送教上门”工作,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精准落实“三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减免资助8802万元,全县无一例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全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深化学校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信息化管理,巩固脱贫成果。
(2)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巩固提升挂联帮扶8个贫困村、122个非贫困村、4984户贫困户脱贫成果,帮助脱贫群众致富奔康。
(3)扎实抓好扶贫协作。推进浙川东西部教育扶贫协作,持续抓好赴浙江缙云职业中学学习的学生管理,做好校际交流结对帮扶活动,互派管理人员和教师进行交流学习,不断引进先进教育理念,提升治校育人水平。积极争取香港帮扶资金,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加快成渝合作、成巴合作,促进南江教育高质量发展。
5.实施平安校园工程,营造和谐环境
(1)精细校园防控管理。坚持疫情不解除,防控不松懈。常态化开展师生旅居、接触史等情况排查。坚持做好学生晨检、午检和住宿生晚检工作,及时追踪因病缺勤师生。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管控,做好校园消毒和通风。落实师生新冠病毒核酸抽样监测。培养师生健康卫生习惯,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防控物资轮换和补充机制,抓好物资储备管理和安全使用。
(2)精细安全教育管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道路交通、消防、防溺水、防灾减灾、防意外事故、森林防灭火、心理健康、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活动。抓好应急处突演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舍安全监测、视频监控全覆盖、校园安全巡逻、管制刀具收缴、危化品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完善教科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食堂标准化、宿舍温馨化、校服采购规范化建设,打造平安、智慧、绿色、质量、廉洁学校后勤。
(3)精细宣传信访管理。壮大学校骨干通讯员队伍,多渠道宣传系统工作成效和先进事迹,凝聚事业发展正能量。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健全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营造良好的事业发展环境。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清零”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两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包案化解“老户”活动,老户化解信访率85%以上。坚持“零非访、零重访”,市县级以上交转信、案的办结率100%,信、访综合“案结事了率”95%。
6.实施党建领航工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夯实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县委教育工委工作职能,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深入实施红色引擎、红烛先锋、红心向党“三红工程”,大力实施党建示范工程,培育“五好”党支部4个、党建工作示范点4个、发展党员100名。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员、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专题培训。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与党同心同向。创新统战工作,凝聚事业发展力量。
(2)夯实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教师招聘,通过多种方式及时补充缺编教师。落实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15名教师到农村学校全职支教。深入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程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和校长。开展老中青年教师赛课、校长评课比赛、新聘教师岗前培训、新教师入职宣誓、教师全员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教师节期间表扬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100名。
(3)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扛牢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和喊醒教育,组织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紧扣整治食堂管理、惠民政策兑现、项目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师德师风、校服采购、办学行为、科技体育工作中薄弱环节,抓好教育风险防控。持续深化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部门概况(机构设置)
南江县教科体局所属教师进修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校等中小学校共计91所,本次预算批复公开82所(扩权镇所属9所学校由扩权镇公开),比上年减少2所学校(南江镇九义校与南江县职业中学合并、南江镇第三小学与南江二中合并),其中:公办幼儿园4所、小学45所、九年义务教育学校16所、单设初级中学5所、高完中8所、职业中学2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校1所。预算批复公开的82所学校均属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南江县教科体局下属82所中小学校(不含扩权镇9所学校)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主要是教育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4839.88万元,比上年增加552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财政拨款收入70929.47万元,占总收入94.72%,一般转移收入9007.79万元,占总收入12.04%,教育收费安排3853.99万元,占总收入5.15%,存量资金56.42万元,0.07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4839.88万元,比上年增加552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06.75万元,占总支出94.08%,项目支出4433.12万元,占总支出5.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南江县教科体局下属82所中小学校(不含扩权镇9所学校)收支总预算74839.8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527.6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从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中增加了目标考核奖。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财政拨款收入61921.68万元,一般转移收入9007.79万元,教育收费安排3853.99万元,存量资金56.4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总支出74839.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南江县教科体局下属82所中小学校(不含扩权镇9所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929.4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17.20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从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中增加了目标考核奖。
(一)基本支出66552.77万元。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1354.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034.58万元,绩效工资14116.25万元,津贴补贴4208.08万元,奖金472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086.60万元,医疗保险266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含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1235.52万元,住房公积金4564.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含安保经费、义务教育食堂工人工资、宿管员经费、编外人员经费等)1722.0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3845.65万元,其中:办公费298.55万元、印刷费175.47万元、水费314.02万元、电费374.78万元、邮电费264.59万元、物业管理费27.30万元、差旅费374.63万元、维修(护)费218.27万元、培训费474.11万元、公务接待费8.50万元、劳务费184.65万元、工会经费579.47万元,福利福551.6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2.41万元,其中:离休费12.35万元,生活补贴1340.06万元。
(二)项目支出4376.7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其中: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485.87万元,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补助70.75万元,普高助学金1007.00万元、普高免学费431.00万元,中职免学费1246.9万元,中职助学金798.3万元,中职“三年级生活补助”250万元,扶贫驻村工作队经费21.74万元、驻凉山支教人员工作经费29.04万元、小河职中9+3项目县级配套1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26.1万元。义教营养餐补助、义教贫困寄宿生补助预算到主管部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8.50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有所增加。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2021年南江县教科体局下属82所中小学校中,有6所学校预算安排8.5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6.34万元预算有所增加。其原因是教育科研加强,教研课题数量增加,而以往年度未预算,南江中学增加2万、二中增加1万、四中增加1万、实验中学增加1万,县职中创建省示范校增加1万;同时5所学校预算减少,示范幼儿园减少2万、小河职中减少0.5万、凤仪九义校减少0.34万、云顶九义校减少0.5万、双流九义校减少0.5万,其原因是教研业务减少,厉行节约所致。
(三)2021年82所中小学校均无公务用车,2019年末相关部门出文取消公务用车,并由国资收回车辆资产,2021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上年度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上年度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南江县教科体局下属82所中小学校(不含扩权镇9所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安排1232.98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南江县教科体局下属82所中小学校(不含扩权镇9所学校)固定资产总额174375.28万元。其中包括现单位所使用房屋及构筑物、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家具用具等。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南江县教科体局下属82所中小学校(不含扩权镇9所学校)专项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编制。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