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迎接国省验收为契机,扎实抓好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一是聚力攻坚迎接国省两级验收。二是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三是持续强化脱贫巩固保障。
2.以对标补短板为重点,常态抓好5A创建迎国检准备。一是进一步补齐设施短板。二是进一步补齐游乐项目短板。三是进一步补齐管理服务短板。
3.以安全稳定为保障,着力构建和谐稳定旅居环境。一是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全力维护景区社会稳定。
4.以改善民生福祉为导向,努力完善民生事业保障机制。一是夯实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提升教育医疗水平。
5.以实施景镇振兴为突破,系统谋划生态旅游名镇建设。一是着力打造民宿精品。二是推进特色农业发展。三是加强项目资金招引。四是积极开展品牌创建。
6.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筑牢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作用。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与光雾山管理处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旅游科、资源环境保护科、建设管理科、公用事业科、农村经济科、财政所等。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24.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8.74万元,增长49.07%。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调整,原光雾山镇与原寨坡乡合并,部门决算合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2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5.71万元,占83.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31万元,占16.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2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84万元,占61.29%;项目支出551.18万元,占38.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4.0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8.74万元,增长49.07%。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调整,原光雾山镇与原寨坡乡合并,部门决算合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2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20万元,增长26.10%。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调整,原光雾山镇与原寨坡乡合并,部门决算合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6.81万元,占50.3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万元,占0.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11万元,占10.30%;卫生健康(类)支出42.15万元,占3.55%;城乡社区(类)支出109.91万元,占9.27%;农林水(类)支出251.17万元,占21.1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6万元,占0.11%;住房保障(类)支出43.3万元,占3.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万元,占1.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85.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8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0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1.90%。主要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调整,原光雾山镇与原寨坡乡合并,部门决算合并。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上级部门工作考核督查等接待。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部门工作考核督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8.31 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1万元/社区部分)、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村级部分)、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社区部分)、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1万元/社区部分)、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村级部分)、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社区部分)、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行政村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2.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1万元/社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3.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村级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4万元,执行数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镇行政村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4.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社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1万元,执行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5.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84万元,执行数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全镇食品药品监管员工作必要资金保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
|||||
项目名称 |
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2 |
执行数: |
32 |
|
其中-财政拨款: |
32 |
其中-财政拨款: |
3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村设施运行维护。 |
充分保障全镇8个行政村的基层组织运转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
||||
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完好率(%) |
年度内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
实现了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
|||||
项目名称 |
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1万元/社区部分)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 |
执行数: |
6 |
|
其中-财政拨款: |
6 |
其中-财政拨款: |
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社区设施运行维护。 |
充分保障社区基层组织运行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
||||
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完好率(%) |
年度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
实现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 |
|||||
项目名称 |
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村级部分)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4 |
执行数: |
30.4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4 |
其中-财政拨款: |
30.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村设施运行维护。 |
充分保障全镇8个行政村的基层组织运转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
||||
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完好率(%) |
年度内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
实现了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 |
|||||
项目名称 |
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村级部分)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1 |
执行数: |
17.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1 |
其中-财政拨款: |
17.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社区设施运行维护。 |
充分保障社区基层组织运行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
||||
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完好率(%) |
年度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
实现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五) |
|||||
项目名称 |
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 |
||||
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0.84 |
执行数: |
0.84 |
|
其中-财政拨款: |
0.84 |
其中-财政拨款: |
0.8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补助支出兑现及时到位。 |
年度内有效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力保障补助支出兑现及时到位。 |
||||
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效益 |
质量指标 |
支出率(%) |
年度内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支出率100%。 |
年度内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支出率10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1万元,比2018年增加45.17万元,增长81.62%。主要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调整,原光雾山镇与原寨坡乡合并,部门决算合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等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党委、人大、政协、政府、财政、纪检监察及相关机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民政管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长赡人员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污水处理站运行及资源环境保护支出。
11.城乡社区事务: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
12.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指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与光雾山管理处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旅游科、资源环境保护科、建设管理科、公用事业科、农村经济科、财政所等。
(二)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2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5.71万元,占83.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31万元,占16.7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2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84万元,占61.29%;项目支出551.18万元,占38.7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经费按照配置定额;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机关财务、差旅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编制以内。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暂无。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附件2
2019年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主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保障的要求及2019年度预算编制草案设立,由县财政局下达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二)项目内容。主要是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保障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4万元/村部分)是2019年各村开展工作的有力保障。绩效目标设置:保障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正常运转。
2.项目管理。县财政将经费按预算指标下单位,用于保障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按程序据实报账。
3.项目绩效。年度内,优化资金使用,年度内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完好率高于2018年度水平。。
三、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主要问题:暂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工作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