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池塘村瓦子包至张家梁3公里产业路硬化,预计投资150万元。二是完成原中奎砖厂至原天池粮管所段2.2公里公里改造升提升工程,预计投资136万元。三是全面启动连通天池镇马桑村至侯家镇长梁村国林河桥项目,预计投资199万元。四是完成马桑村、园坝村、双桂村2.5公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安装工程。五是加大村道公路整治和公路养护工作力度,提高村道公路通达能力。着力完善中心村、聚居点道路和入户文明路建设。持续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抓住乡村振兴机遇,积极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广泛吸引社会力量投入水利建设。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早启动病塘库的整治。恢复各村山坪塘防洪库容,提高灌溉能力。力争在2020年投入资金120万元,整治山坪塘6口。力争6月底前全面启动投资3000万元打造红豆、石家院、白顶、演禅、永安、园坝、双桂、7个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加快实施农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力争年内全面启动白顶、石家院、天河、罗圈、百岁、永安、长青、华峰、二郎、双桂10个村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63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063.81万元,比上年增加34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11万元,占总收入99.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万元,占总收入0.44%。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63.81万元,比上年增加34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51万元,占总支出84.18%,项目支出168.3万元,占总支出15.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3.8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6.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双桂乡人民政府与原天池镇人民政府合并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3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4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66.43万元、农林水支出392.1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9.11万元,比上年增加34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双桂乡人民政府与原天池镇人民政府合并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895.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47.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8.54万元,绩效工资72.01万元,津贴补贴117.62万元,奖金9.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0.79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万元,住房公积金45.59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05.06万元,其中:办公费19.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7.23万元,差旅费24万元,会议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工会经费7.6万元,福利费10.07万元,其他交通费25.5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36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243.36万元。
(二)项目支出163.6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贫困村及非贫困村驻村经费10.5万元,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经费2.6万元,乡镇常聘律师费3.2万元,安全管理经费2.7万元,网络维护费1.4万元,服务群众工作经费5.4万元,纪检办案经费1.4万元,人大政协经费1.8万元,便民中心运行经费8.1万元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126.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小Ⅱ型水库管护费0.5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4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4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原因是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添置办公用品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10.14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68.3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