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路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促进农村和谐;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和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5、开展农村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8、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关路镇的总体目标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抢抓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机遇,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幸福和谐农村、魅力宜居关路”定位,着力抓住“3342”(三条底线、三大产业、四大行动、两个目标)工作重点,求真务实抓推动、逗硬落地见成效。
1.大抓项目,持续推动经济发展。紧紧围绕我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短板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遇到困难,提升政务窗口服务质量。加强镇内各业务办公室之间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打通内部服务衔接梗阻,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理、打造“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营商新环境。
2.做强农业,精准发展三大产业。一是持续做大做强南江黄羊养殖。围绕“万千十”目标,对已建成的规模场、家庭羊场、养殖大户分别存栏150头、100头、50头以上,新建1个扩繁场(云台)、1个规模场(云顶)、6个家庭羊场(石庄、雄林、云台、星火、柏亚、关渡)。二是做优做细粮油作物发展。围绕粮油产业既定“3345”目标,全镇农业生产重点发展大豆、玉米、水稻、油菜栽植,采取高山种玉米大豆、河边栽水稻油菜的办法,真正做到粮食生产安全无忧。三是做精做实巴山肉牛培育。围绕“千十一”巴山肉牛目标,各村发动群众和招引业主自主投资发展巴山肉牛。
3.提升基建,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加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计划实施硬化通组路和入户路25公里,窄路面加宽1.2公里,联乡路硬化4.6公里,联村路入库12公里,力争今年在我镇形成第二个交通大环线。二是强化集镇环境提升。计划实施关溪社区、兴文社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集镇整体形象。三是加强基层治理和美培树行动。选优配强村社干部队伍,真正形成一批一心为民、专注干事、清白做人、合力共推的干部团队。常态抓好移风易俗新风培养,教育引导百姓增强自我防范、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意识,形成邻里之间互谅互帮的好风气。
4.抓牢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决守住粮食生产安全底线。按照“四边一图”(村社道路两边、入户路两边、村委会驻地周边、农户房屋周边、土地净流出平衡项目图斑)着手,采取发动群众主动整治、村两委干部集体代耕整治、招引业主投入整治、土地净流出平衡项目整治等方法全面消灭撂荒土地。二是坚决守住防返贫动态监测底线。按照“四不摘”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督促帮扶单位和帮扶人用心关注脱贫户收入状况和增收路径,用情真心帮助返贫户的项目扶持和政策落实。三是坚决守住基本农田不被侵占底线。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严禁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修建房屋和道路。四是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常态开展道路交通、防洪度汛、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等隐患排查,确保全镇安全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关路镇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2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职能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关路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关路镇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99.7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9.7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关路镇2023年收入预算149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1.84万元,占90.81%,政府性基金收入137.9万元,占9.19%。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49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58万元,占总支出84.25%,项目支出236.16万元,占总支出15.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关路镇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99.7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9.7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1.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7.9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3.56万元,占比45.58%;国防支出0.14万元,占比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比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7万元,占比8.01%;卫生健康支出45.79万元,占比3.05%;城乡社区支出184.10万元,占比12.28%;农林水支出398.14万元,占比26.55%;住房保障支出62.88万元,占比4.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6万元,占比0.004%;其他支出3万元,占比0.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关路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9.74万元,比上年增加159.73万元。
(一)基本支出1263.58万元,比上年减少5.7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000.38万元,比上年减少23.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8.73万元,绩效工资64.53万元,津贴补贴95.01万元,奖金19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9.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住房公积金6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45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63.20万元,比上年增加18.01万元。其中:办公费58.4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4.1万元,差旅费27.5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02万元,公务接待费4.09万元,劳务费3.6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6.91万元,福利费8.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6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36.16万元,比上年增加165.46。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支出144.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及对村级聚居点建设等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抗旱治理与乡村振兴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抗旱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支出;人员经费项目类支出13.87,主要用于基层社会治理及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0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4.0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7.9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支出7.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2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未被占用。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4个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233.5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