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塔镇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编制说明

2021-08-25 13:55 来源: 政府办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政府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高塔克难攻坚和实现发展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和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我们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打赢三大翻身仗、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不断攻克三大突破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闻令而动抗击新冠疫情。一是严阵以待、抗牢防护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精准摸排搞好人员管控,用无私和大爱守住了高塔一方净土。二是精准施策、科学防控。设立隔离劝导点,组建防控劝导队,落实信息直报员,拉起了疫情防控防线,直接截断病毒传播链条,全镇未出现确诊、疑似病例。三是多点发力、复工复产。疫情缓解后,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搞好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同时,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和健康码注册工作,打好了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总体仗。

二、改革创新推进基层治理。一是圆满完成建制村调整改革任务。完成了13个村、45个村民小组的调整优化改革,减少行政村5个,减幅达38.46%,减少村民小组24个,减幅达53.4%。有序开展谈心谈话和考察推荐工作,顺利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村社干部平均年龄减少4.6岁,实现了平稳过渡和优化组合。二是全面推进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严格窗口业务办理工作,规范办件录入和满意度工作。在拆并村落实便民服务代办点,有效解决群众办事不方便的问题。主动做好企业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困难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三是深入开展基层治理试点活动。高家河村积极探索试点示范,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流转土地800余亩,栽植核桃500亩、银花300亩,并套种道地中药材,给贫困户年分红3万多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

三、攻坚克难建设美丽乡村。一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认真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对标补短问题20余个,立行立改问题80余个,贫困户外出务工较上年增加263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加1866余元,边缘户、监测户无一户返贫,顺利通过国、省、市考核验收。二是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流转土地1000余亩,新植核桃1200余亩、金银花650亩、中药材1200亩;高塔村集体经济项目完工投产;新建南江黄羊家庭羊场2户、新培育养殖大户3户、养牛大户2户、养猪大户1户。高塔村核桃产业县级园区创建成功,筹办了全县核桃产业现场会。三是人居环境更加美化。配备垃圾箱45个、垃圾车一台,完成了原大佛村饮用水源保护地项目建设,实施了农村安全住房补短10多户。高塔等4个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已进入省级审批阶段。

四、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合作医疗参保率均达100%,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93%以上。低保救助578户1364人,临时救助近20万元。发放地力、水稻、油菜等补贴216.47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贴86.4万元、生态公益林补贴25.1万元。二是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完成天宫村3.4公里道路建设、开工前丰村2.4公里道路建设,将拆并村断头路8公里纳入县规划项目。高塔村陈家湾水库完成整治,新华村朱家湾水库整治纳入规划实施,完成汇田河水库用地面积锁定。完成新华、金盆、红庙等村农网改造。三是安全稳定持续深入。全面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年来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40余件,妥善化解群众信访问题100余人(次),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个、便民服务中心1个、农业服务中心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30.4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21.41万元,增长35.3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3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89万元,占96.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万元,占3.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3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3万元,占65.69%;项目支出422.19万元,占34.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0.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21.41万元,增长35.3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8.16万元,增长38.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71万元,占35.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09万元,占4.23%;卫生健康支出22.8万元,占1.92%;城乡社区支出31.01万元,占2.6%;农林水支出630.48万元,占53.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27.1万元,占2.2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84.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7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131人次,共计支出0.29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89万元,比2019年增加55.54万元,增长45.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人大政协工作经费、纪检办案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网络维护费、安全管理经费、乡镇常聘律师费、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经费、驻村工作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度高,项目推进较快,支付按照时序性;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驻村工作经费”“乡镇常聘律师费”“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经费”“安全管理经费”“ 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驻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派驻仙庵村、龙岗村、五山村、高家河村工作队扶贫工作正常开展,开展了4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通过帮扶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增收,帮助贫困户顺利脱贫。

(2)乡镇常聘律师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长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维护了群众自身权益,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更好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3)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3万元,执行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4)安全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做好2020年度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社会生态环境,提高了群众安全感。

(5)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8万元,执行数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村级阵地建设的安全性,提高了村级公益设施防洪防灾的能力,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加快了农业产业发展,推动了乡村振兴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开支比例较大,但维护后保持性较差。下一步改进措施:降低维护开支比例,提升维护工程的质量。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驻村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8

执行数:

5.8

其中-财政拨款:

5.8

其中-财政拨款:

5.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实现脱贫致富增收。

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实现脱贫致富增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驻村数量

开展4个贫困村驻村帮扶

开展4个贫困村驻村帮扶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帮扶户数覆盖率

覆盖率达100%

覆盖率达100%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帮扶贫困户有效率

持续有效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

持续有效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农民增收

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增收

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增收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村级产业发展增长率

产业发展,农户增收

产业发展,农户增收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民人均收入增加

农民人均收入增加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满意度达98%

满意度达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常聘律师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

执行数:

3.2

其中-财政拨款:

3.2

其中-财政拨款:

3.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供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更好维护群众自身权益。

提供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更好维护群众自身权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经费预算不超指标

常聘律师经费预算不超县下达口径(3.2万元/年)

3.2万元/年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法律顾问工作人员覆盖率(%)

全镇聘请1名法律顾问,实现辖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全覆盖,聘请1名法律顾问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当年应付法律顾问费用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全年法律顾问经费支出达到100%

支出率达到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顾问服务完成率

法律顾问服务增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

法律顾问服务增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群众自身权益,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群众自身权益,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法律顾问的工作在受惠群众中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0.3

执行数:

0.3

其中-财政拨款:

0.3

其中-财政拨款:

0.3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会议议程完成率

按时按质完成区划调整选举

按时按质完成区划调整选举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会议议程完成率

选举会议议程完成率100%

完成率100%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应付费用支付及时率达到100%以上

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支出率达到100%

支出率达到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完成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年度开展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工作2次以上

履职监督工作2次以上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反映较好,群众满意度高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

满意度达到97%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管理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

执行数:

2.7

其中-财政拨款:

2.7

其中-财政拨款:

2.7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做好2020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做好2020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率(%)

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

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经费预算不超指标

安全管理经费预算不超过县下达预算口径(2.7万元/年)

2.7万元/年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安全管理工作应付费用支出及时率达到100%

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安全管理经费全年预算执行支出率达到100%

支出率达到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安全事故发生率下降

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率(%)

营造安全和谐生态环境,提高群众安全感

营造安全和谐生态环境,提高群众安全感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制度健全性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性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性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提升群众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五)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8

执行数:

100.8

其中-财政拨款:

100.8

其中-财政拨款:

100.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村级阵地建设的安全性及环境卫生整洁,提高村级公益设施防洪防灾的能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保障村级阵地建设的安全性及环境卫生整洁,提高村级公益设施防洪防灾的能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农村(%)

保障2个社区、8个村正常运行

保障2个社区、8个村正常运行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提升

基层组织管理能力提升

基层组织管理能力提升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组织治理结构规范性

基层组织治理结构优化,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基层组织治理结构优化,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满意度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群众办实事,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为群众办实事,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惠农政策落实落地,为群众提供更多生活保障服务

惠农政策落实落地,为群众提供更多生活保障服务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

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

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

项目效益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满意度达97%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高塔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高塔镇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便民服务、妇女儿童、群团工作保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机关工勤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反映对协警人员相关支出。

2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指反映对法律顾问相关支出。

2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指反映花桥小学及正直小学学前教育支出。

2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指反映 花桥小学及正直小学基本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文化站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基层文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3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 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2.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指反映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和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5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5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小城镇路、气、电等基本建设方面支出。

5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6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反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  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6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6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6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67.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6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6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7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7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7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7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7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7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高塔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内综合设置党政机构7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设置乡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在职人员38人,其中行政编23人,事业编14人,工勤编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3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89万元,占96.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万元,占3.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3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3万元,占65.69%;项目支出422.19万元,占34.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及时、明确、合理,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按照预算严格控制,预算动态调整及时,按照项目进度执行,预算完成情况达百分之百。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按要求对专项预算管理进行自评,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我单位认真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不足。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健全绩效目标管理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管。

 

附件2

 

高塔镇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行政区划调整之前13个行政村2个社区,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年运行维护费使用方案,一是主要保证村社区基本办公运转;二是完善村社公共设施,保障基层党组织运转等。我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资金由镇财政代管,各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资金都实行了报账制。该项目使用后,通过改善乡镇的基层设施,改善了当地群众基本生存和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设置了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满意度等9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三级指标,按预期指标值和实际完成指标值设置,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合理性达到规范要求。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按项目预算申报、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高塔镇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100.8万元,执行数为100.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县财政局下达预算100.8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100.8万元,资金使用达到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资金组织部和财政部门共同下达,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拨付,财务票据、合同、企业资质等辅助资料齐全。工程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工程进度、工程监管等接受群众及社会媒体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决策。基层运行维护费是上级对基层组织运转的经费保障,其项目的实施有利的促进了基层治理,更加发挥了其战斗堡垒的作用。

2.项目管理。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100.8万元,根据年终考核已全部兑现到相关村(社)。

3.项目绩效。各村社顺利完成2020年相关工作任务,项目效益情况总体良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满意度等9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三级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督促各村社制定好年度资金使用细化方案。

(三)相关建议。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高塔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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