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场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5 17:38 来源: 赶场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及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本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镇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山、水、林、田、路等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各项工作内容,抓实文教、卫生、公民素质教育等与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商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镇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等工作;妥善处理社会救济与安抚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镇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管理全镇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协调与引导派驻镇机构,如:电信、供电所、信用社、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相应事务;

  8、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以产业发展为龙头,确保群众增收致富;

  二、以基础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规划改造;

  三、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着力提升幸福指数;

  四、以安全稳定为基础,全面保障发展成效;

  五、以自身建设为保障,锻造提升干部队伍;

  六、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二、部门概况

  赶场镇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等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231.86万元,比上年增加18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5.81万元,占总收入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05万元,占总收入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231.86万元,比上年增加18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15万元,占总支出86%,项目支出181.71万元,占总支出0.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1.86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3.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村建制调整改革后,村级经费发生变化;二是镇级项目支出发生变化。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5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52万元、农林水支出419.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5.81万元,比上年增加16.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1050.1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94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9.42万元,绩效工资74.66万元,津贴补贴123.43万元,工会经费8.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5.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7万元,住房公积金48.99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09.35万元,其中:办公费109.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8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72.81万元。

  (二)项目支出181.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便民大厅运转经费等;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161.21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基层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小二型水库管护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2021年我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4.8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我单位无公用车辆,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5.31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是:购买软件开发服务。购买办公设备等支出3.31万元,主要购买办公用品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69.47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81.71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查询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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