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关门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非税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落实国家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实施脱贫攻坚,奋力同步小康;突破产业升级,破解增收难题;突出地方特色,发展关门镇红梅+银花+黄羊产业,不断深化产业升级,实施规模效益,打造种植业与镇村旅游为一体的多元化经济。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关门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1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级预算单位0个。内设职能部门11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03.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4.87万元,占总收入98.7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万元,占总收入1.28%。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03.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87万元,占总支出82.96%,项目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17.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3.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9.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供给人员从2020年32人增长到2021年41人共增加9人、新增困难群体特殊关爱12万元、新增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费收入5万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经费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28万元、国防支出0.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6.29万元、农林水支出226.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4.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供给人员从2020年32人增长到2021年41人共增加9人。
(一)基本支出583.8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09.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1.06万元,绩效工资44.56万元,津贴补贴80.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0万元,奖金55.03万元,住房公积金3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7.95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68.84万元,其中:办公费10.16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6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5.00万元,福利费6.46万元,其他交通费17.4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1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05.13万元。
(二)项目支出1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人武、纪检办案工作经费共3.6万元;便民中心运行经费4.5万元;服务群众工作经费4.5万元;乡镇常聘律师顾问费3.6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4.5万元;公路养护经费4万元;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费5万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经费8万元;5个中小型水库管护费2.5万元;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10.1万元;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54万元;安全管理经费2.7万元;困难群体特殊关爱12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比无变换。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换。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万元。其中:乡道公路养护经费4万元,乡镇垃圾收集清运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18.83万元,主要是:设备仪器和办公家具和房屋建筑物其中设备仪器预算支出6.65万元,办公家具预算支出2.18万元,房屋建筑物1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20.97万元。房屋面积1523平方米、320.97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7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2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