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8-25 18:43 来源: 县人社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编发〔2011〕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五是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九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理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十是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十一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持续向好。强化政策宣传活动,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全域统筹技能培训,创业引领带动就业,巩固深化就业扶贫,深入推进劳务协作,夯实基层平台建设,防控专项资金风险。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12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6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3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基本稳定就业态势;开展创业培训557人、劳务品牌培训904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3005人,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回引返乡下乡创业人员412人,投资创办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实体111家,组织参加市返乡创业能力提升培训280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园区1个,推荐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见习62人,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印发《南江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631个,以公岗有效兜底就业扶贫;推进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0版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就业创业工作县乡村“三级联动”推进机制,不断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2.社保政策有力落实。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强保障、惠民生、防风险、转作风为中心,坚持以“一号工程”为统揽、“头等大事”为支撑、“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先后印发了《南江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南江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全域多层次开展降费减负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控整治。先后举办社保降费政策宣传集会5场次、深入20 余家企业宣讲,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实现了政策宣传全域覆盖,预计全年将减少社保缴费12439万元,实现新增养老保险参保4600人、失业保险参保240人、工伤保险参保240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全年共征收社会保险基金4.19亿元,支付社会保险待遇9.84亿元,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3.人事人才更上台阶。改进招聘方式提升招聘服务,推动人才招聘引进,优化档案审查程序,加快聘用手续办理进度。根据用人需求适当放宽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招聘自主权,最大限度保证招聘成功率,为边远缺人学校、医院及时补充急需紧缺人才。全年组织公开招聘4次,共聘用323人;协同县教科体局组织235人次县城教师遴选;协同县委组织部从乡镇选聘到县级事业单位工作45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及编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日常管理聘用,加强工资审批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优化考核审批程序,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完成25个单位334个岗位的设置及变更,年度完成8598人考核及薪级晋升,评审通过中级职称286人、初级职称361人,向各高评委推荐申报各类高级专业技术共计186人。持续规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共7069本,全力推进档案专审及数字化进程,不断提升南江人事人才管理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4.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坚持执法处理和宣传教育同步进行,开展了“治欠保支结陈案”专项整治,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规范用工关系,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截至目前用工备案42家用人单位,共审查集体合同20份。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480多万元。调解处理欠薪问题38件,劳动违法案件结案4件,通过调解共为500余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1600余万元。现场执法检查12次,责令企业整改6次,规范在建建筑工地32家,有效实现“四律”全覆盖。

5.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检视反思,务实整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行“六个一”党建工作机制、“三人行”集中学习研讨模式,严格履行落实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四个亲自”“一岗双责”,务实抓牢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活动。全年召开党委会21次,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2次,召开全系统党员大会5次,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2次,警示教育3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按月印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督导各支部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中心组学习会20余次。

6.扶贫成效深化巩固。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八大行动”等政策,坚持“巩固已脱贫户,攻坚未脱贫户,脱贫成效整体提升”思路,持续推进“三位一体”就业扶贫。开展技能脱贫行动培训2439人。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活动11场次,多渠道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19100余人。统筹开发贫困家庭劳动力公益性岗位3485个,打造扶贫示范村10个,就业扶贫车间2个。扶持102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全面巩固深化就业扶贫成效;开展 “春风行动”暨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型招聘会1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4600余个。举办“缙云烧饼”推介活动2场次,扶持创办3家“缙云烧饼”特色产业店。开展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致富带头人培训174人,贫困家庭实用技术培训720人。帮助贫困人口到浙江省就业86人,东部其他省份就业82人,省内就业208人,深入推进劳务协作,助力贫困人口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15806人,代缴金额158.06万元, 2019年度楠坪村、秧坝村顺利通过脱贫攻坚国家验收,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大走访进一步夯实脱贫成效。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行政)

2.南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公管理)

3.南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管理)

4.南江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事业)

5.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事业)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1067.30万元,同比2018年917.76万元增加149.54万元,增长16.3%;2019年总支出882.00万元,同比2018年917.76万元减少35.76万元,减少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支出为58.41万元,同比2018年15.30万元增加43.11万元,增长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为641.77万元,同比2018年782.96万元减少141.19万元,减少18%;教育支出2019年支出5.50万元,同比2018年0.8万元增加4.7万元 ,增长588%;农林水支出107.44万元,同比2018年57万元增加50.44万元,增长88%;卫生健康2019年支出34.93万元,同比2018年29.81万元增加5.12万元,增长17%;住房保障2019年支出33.96万元,同比2018年31.88万元增加2.08万元,增长6.52%。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9年收入支出与2018年对比分析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6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30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8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18万元,占总支出的62.26%,项目支出332.82万元,占总支出的37.7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1067.30万元,比年初预算575.99万元增加491.31万元,增长85.29%;与2018年相比增加149.54万元,增长16.30%;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82.00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5.76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支出为58.41万元,同比2018年15.30万元增加43.11万元,增长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为641.77万元,同比2018年782.96万元减少141.19万元,减少18%;教育支出2019年支出5.5万元,同比2018年0.8万元增加4.7万元 ,增长588%;卫生健康2019年支出34.93万元,同比2018年29.81万元增加5.12万元,增长14.65%;住房保障2019年支出33.96万元,同比2018年31.88万元增加2.08万元,增长6.52%,农林水支出107.44万元,同比2018年57.00万元增加50.44万元,增长88%。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76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支出为58.41万元,同比2018年15.30万元增加43.11万元,增长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为641.77万元,同比2018年782.96万元减少141.19万元,减少18%;教育支出2019年支出5.5万元,同比2018年0.8万元增加4.7万元 ,增长588%;卫生健康2019年支出34.93万元,同比2018年29.81万元增加5.12万元,增长14.65%;住房保障2019年支出33.96万元,同比2018年31.88万元增加2.08万元,增长6.52%,农林水支出107.44万元,同比2018年57.00万元增加50.44万元,增长8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8.41万元,占6.62%;教育支出(类)5.50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1.77万元,占72.76%;农林水支出(类)107.44万元,占12.18%,卫生健康支出(类)34.93万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类)33.96万元,占3.8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82.00万元,完成预算1067.30万元82.2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8.4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57.78万元,上年结转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其中本年预算5.15万元,上年结转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2.13万元,本年预算471.26万元,上年结转3.58万元,结转下年62.71万元,完成预算8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12月25日后预算的2018年度目标绩效因银行与财政对账结算支付关闭未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0万元,本年预算148.90万元,完成预算11.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人社公共服务基层平台建设,因我县乡镇机构改革、行政村合并调整等原因,为减少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暂缓实施,仅完成了其中社保基金征缴管理部分工作。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7.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23.28万元,本年预算115.86万元,上年结转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107.44万元,本年预算110.00万元,上年结转1.21万元,完成预算9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支付,个别年初预算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符合条件的支出未达到预期。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4.83万元、津贴补贴104.36万元、奖金55.86万元、绩效工资16.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万元、退休费4.17万元、抚恤金17.2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2.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79万元、住房公积金33.96万元等。
公用经费8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9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3.30万元、邮电费4.40万元、物业管理费1.29万元、差旅费12.90万元、维修(护)费0.39万元、租赁费0.61万元、会议费0.94万元、培训费1.30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3.53万元工会经费9.60万元、福利费6.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其他交通费27.44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8.50万元的37.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占81.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8.61%。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完成预算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9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劳动保障监察用车),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完成预算1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40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规模、陪餐人数及标准。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3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9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9万元。

接待时间

接待事由

接待人数(人次)

接待费用(元)

备注

合    计

 

63

5926

 

2019.3.18

平昌县人社局来南江考察学习就业扶贫工作

13

1260

4月17号凭证

2019.8.21

市督查组来南江督查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

7

600

9月6号凭证

2019.10.28

市人社局来南江督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7

600

11月10号凭证

2019.10.29

省人社厅来南江调研农民工工作。

10

1000

11月10号凭证

2019.10.15

巴山工匠杯技能大赛

26

2466

11月10号凭证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部门工作完成上,按照年初计划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全面完成了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及管理、就业创业及就业扶贫、东西部劳务协作、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评定及申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安全生产、群众信访、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劳务基地建设)等各相关任务,发放了在职职工、三支一扶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缴纳了在职职工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各项支出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进行支出管理,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相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经费”“财政供养系统运行维护费”“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共有4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用工备案,涉及劳动者2800余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其中裁决6件,调解20件,准许撤诉2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480多万元。在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将全年办理的案件信息全部进行了录入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年度内办理的案件无一人复议及向法院起诉,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加强案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管理相关要求,对每个案件的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75

执行数: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理,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案卷管理及信息维护。

一是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规范用工关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有4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用工备案,涉及劳动者2800余人。二是认真作好案件登、办理、公示工作,2019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其中裁决6件,调解20件,准许撤诉2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480多万元。三是切实做好案件办理信息维护,在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将全年办理的案件信息全部进行了录入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四是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年度内办理的案件无一人复议及向法院起诉,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五是加强案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管理相关要求,对每个案件的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办理及标准化建设

有效期内案件办结率达到95%,信息维护达到100%,完成案卷归档管理等工作。

2019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其中裁决6件,调解20件,准许撤诉2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480多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办理的规范性

公开、公平、公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化。

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管理相关要求,对每个案件的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内容

办公费0.75万元,设备及服装采购2.0万元,网络及信息维护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法律咨询费0.5万元

办公费5231元,法律咨询费15000元,邮电费656元,差旅费22727元,培训费3886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切实做好案件办理信息维护,在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将全年办理的案件信息全部进行了录入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案件办理,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内办理的案件无一人复议及向法院起诉,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满意度

满意达到90%以上

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共接待解答群众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调解处理欠薪案件38件,劳动违法案件立案4件,结案4件,其中移交公安2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调解共为500余名劳动者追收劳动报酬1600余万元,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500余人次。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考核标准,深入乡镇和施工现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及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检查12次,责令违规企业整改6次,规范在建建筑工地32家,实现“四律”全覆盖。按照案件办理相关规定,归档整理了全部劳动监察档案并接受了省、市劳动监察业务主管部门的验收,通过率达到100%。将所有劳动监察案件办理情况全部录入省政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违规欠薪企业的嚣张器烟,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获得感,当事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75

执行数: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全县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装备设备配套,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率达到90%以上。

一是坚持执法处理和宣传教育同步进行。2019年共接待解答群众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调解处理欠薪案件38件,劳动违法案件立案4件,结案4件,其中移交公安2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调解共为500余名劳动者追收劳动报酬1600余万元,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500余人次。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考核标准,深入乡镇和施工现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及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检查12次,责令违规企业整改6次,规范在建建筑工地32家,实现“四律”全覆盖。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案件案卷管理。按照案件办理相关规定,归档整理了全部劳动监察档案并接受了省、市劳动监察业务主管部门的验收,通过率达到100%。三是加强信息维护。将所有劳动监察案件办理情况全部录入省政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违规欠薪企业的嚣张器烟,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获得感,当事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率(%)

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进一步得到加强。

调解处理欠薪案件38件,劳动违法案件立案4件,结案4件,其中移交公安2件,行政处理2件。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率达到100%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案件完成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单独案件均在有效期内办结。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费用

办公费0.15万元,差旅费1.0万元,法律咨询费1.0万元,设备及服装采购费2.0万元,印刷费0.6万元。

差旅费27940元,服装采购1656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0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依法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进一步增加,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进一步提升。

通过调解共为500余名劳动者追收劳动报酬1600余万元,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500余人次。深入乡镇和施工现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及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检查12次,责令违规企业整改6次,规范在建建筑工地32家,实现“四律”全覆盖。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群众法治意识

城乡居民法治意识、劳动维权意识不断加强,社会秩序进一步好转,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强

将所有劳动监察案件办理情况全部录入省政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违规欠薪企业的嚣张器烟,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获得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当事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7.6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按照管干权限,共管理干部人事档案7069本,其中公务员档案1015本,事业人员档案4666本,退休、死亡人员档案1388本,指导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管理人事档案8000余份。年内共归档个人材料4万余份,接待查阅档案2000余人次,一年来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未发生一例档案遗失、泄密、篡改等问题。档案当事人、利用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60

执行数:

7.60

其中-财政拨款:

7.60

其中-财政拨款:

7.6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全县1万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及信息维护工作。

一是做好日常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按照管干权限,共管理干部人事档案7069本,其中公务员档案1015本,事业人员档案4666本,退休、死亡人员档案1388本,指导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管理人事档案8000余份。年内共归档个人材料4万余份,接待查阅档案2000余人次。二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工资股、事管股等做好提拔人员、离退休人员档案审核和人事招聘。三是对档案材料缺失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单位,使各单位尽快收集资料并对信息进行核对。四是加快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形成催收材料常态化、归档材料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一年来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未发生一例档案遗失、泄密、篡改等问题。档案当事人、利用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档案整理、移交、接收、管理、保存工作完成率(%)

完成事业单位及机关工人1万份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及信息维护。

共管理干部人事档案7069本,其中公务员档案1015本,事业人员档案4666本,退休、死亡人员档案1388本,指导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管理人事档案8000余份。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档案整理、移交、接收、管理、保存工作完成率(%)

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的资料要求收集完善档案信息。

年内共归档个人材料4万余份,当年资料完善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档案整理、移交、接收、管理、保存工作完成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费用

办公费1.30万元,档案整理劳务旨费2.0万元,网络及信息维护费2.0万元,印刷费2.0万元,邮寄费及其他费用0.3万元。

办公费21940元,印刷费15750元,邮电费4732元,差旅费33578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档案利用率(%)

规范整理档案,完整保存人事档案信息,按照规定提供查阅、调取、转移等服务。

年内共归档个人材料4万余份,接待查阅档案2000余人次。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档案利用率(%)

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长期规范保存人事档案。

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长期规范保存人事档案。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档案整理、移交、接收、管理、保存工作完成率(%)

档案当事人及档案利用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一年来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未发生一例档案遗失、泄密、篡改等问题。档案当事人、利用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4.财政供养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3.2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承接维护供应商在年度内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供养系统维护协议规定的义务,认真履行维护职责,根据甲方提出的维护要求,及时处理系统更新、各单位上报的疑难问题,保障了系统的正常运行。通过信息系统财政供养各机关事业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单位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工资更正、调整、退休、转移等相关业务工作,保障了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在为业务经办人员减轻了工作负担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提高了信息化水平,无一单位投诉系统维护期间的任何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财政供养系统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0

执行数:

3.20

其中-财政拨款:

3.20

其中-财政拨款:

3.2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进行及时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各使用单位能及时准确录入、上报、审核、审批各项业务。

承接维护供应商在年度内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供养系统维护协议规定的义务,认真履行维护职责,根据甲方提出的维护要求,及时处理系统更新、各单位上报的疑难问题,保障了系统的正常运行。通过信息系统财政供养各机关事业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单位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工资更正、调整、退休、转移等相关业务工作,保障了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在为业务经办人员减轻了工作负担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提高了信息化水平,无一单位投诉系统维护期间的任何问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率

保障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年度内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一般故障立即响应,1小时内完成修复,重大故障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修复;系统升级等特殊原因恢复使用时间不超过48小时。

按照我县要求,通过远程、现场等方式及时解决了出现的问题和更新系统,全面履行了协议内容。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率

年度内系统正常运行,确保业务能正常办理。

年度内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了业务能正常办理。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费用

年度运行维护费32000元

运行维护费32000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系统正常运行率

减轻经办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办事效率,让办事人员少路路或不路路,降低行政成本。

减轻经办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办事效率,让办事人员少路路或不路路,降低行政成本。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提升全县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人员信息准确率。

提升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了服务质量,提高人员信息准确率和有效性。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系统使用人员满意度(%)

使用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使用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5.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1.0万元。

年度目标:2019年春节期间召开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及春节慰问特困企业军转干部。通过项目实施,在2019年春节前召开了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1次,慰问了企业特困军转干部10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使121个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身心得到了健康发展,保障了退役军人活得有尊严、有地位,增加了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切实维护了一方平安、稳定、和谐,企业军转干部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

执行数: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9年春节期间召开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及春节慰问特困企业军转干部。

在2019年春节前召开了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1次,慰问了企业特困军转干部10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使121个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身心得到了健康发展,保障了退役军人活得有尊严、有地位,增加了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切实维护了一方平安、稳定、和谐。企业军转干部满意度达到95%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比率

召开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会1次,春节慰问特困企业军转干部10人

召开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会1次,春节慰问特困企业军转干部10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企业军转干部稳定

确保企业军转干部获得感、幸福感增强。

管理期内无企业军转干部集访、上访。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指标

2019年1月1日-3月31日

2019年1月1日-3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费用

座谈会费用 0.5万元,慰问费0.5万元

差旅费150元,会议费4280元,慰问费5570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稳定率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幸福、和谐,社会稳定。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稳定率

保障企业军转干部的权益不受损害,尽可能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保障了企业军转干部的权益不受损害,年度内未出现集体和个人上访事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企业军转干部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企业军转干部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4万元,比2018年71.78万元增加8.86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员交通补贴增加支出6.74万元,因人员变动公业务费增加2.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3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设备采购、人事档案袋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资料印刷。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无此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由我单位代管的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10.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和企业军转干部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专项工作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指完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项工作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指全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专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2019年退休公务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2019年退休事业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2019年在职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2019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由我单位代管的企业军转干部按国家政策给予的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全体在职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支出。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指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为本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的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资金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2019年组成决算单位包括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南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公管理)、南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管理)、南江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事业)等5个单位局机关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职能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股、人才资源开发管理股(县职改办)、工资福利退休管理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职业技能鉴定站、民生办)、社会保险管理股、基金监督股、群众工作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减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根据南编发〔2011〕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五是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九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理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十是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十一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人员概况

1.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编制为行政20人(调减8人),机关工勤4人(未调整),实有在职人数25人,其中公务员21人,机关工勤4人。退休人员20人。

2.南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人,调出2人,同比2018年减少2人。

3.南江县劳动人事争议院: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人,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

4.南江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编制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人,与2018年末相比减少1人,其中退休1人。

5.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编制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人,与2018年末相比无增减。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1067.3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49.54万元,增长16.3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8万元,教育支出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48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34.93万元,农林水支出1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8.41万元,占6.62%;教育支出(类)5.50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1.77万元,占72.76%;农林水支出(类)107.44万元,占12.18%,卫生健康支出(类)34.93万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类)33.96万元,占3.8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编制了年度绩效目标:实现年内城镇新增就业5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回引南江籍企业家、农民工380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现成功就业创业33人;全县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万人、1.26万人、17.02万人,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万人、2.7万人、2.45万人;分别征收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5亿元、1.95亿元、0.27亿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基金征收分别达到1250万元、1350万元、880万元;制定全年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派件用工专项检查;完善劳动争议争议处理程序,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质量,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进程,实现系统办案率达100%;进一步深化人事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强化工资管理。

2.目标完成情况。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12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6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3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基本稳定就业态势;开展创业培训557人、劳务品牌培训904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3005人,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回引返乡下乡创业人员412人,投资创办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实体111家,组织参加市返乡创业能力提升培训280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园区1个,推荐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见习62人,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631个;先后举办社保降费政策宣传集会5场次、深入20 余家企业宣讲,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实现了政策宣传全域覆盖,预计全年将减少社保缴费12439万元,实现新增养老保险参保4600人、失业保险参保240人、工伤保险参保240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全年共征收社会保险基金4.19亿元,支付社会保险待遇9.84亿元,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年组织公开招聘4次,共聘用323人;协同县教科体局组织235人次县城教师遴选;协同县委组织部从乡镇选聘到县级事业单位工作45人。完成25个单位334个岗位的设置及变更,年度完成8598人考核及薪级晋升,评审通过中级职称286人、初级职称361人,向各高评委推荐申报各类高级专业技术共计186人。持续规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共7069本,全力推进档案专审及数字化进程,不断提升南江人事人才管理智能化、数字化水平;用工备案42家用人单位,共审查集体合同20份。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480多万元。调解处理欠薪问题38件,劳动违法案件结案4件,通过调解共为500余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1600余万元。现场执法检查12次,责令企业整改6次,规范在建建筑工地32家,有效实现“四律”全覆盖。

3.预算编制准确性。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中《南江县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要求,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进行规范编制,采取二上二下的审核审批程序完成预算编审工作。本单位在系统中录入的人员信息准确,费用指标准确,编制结果准确。

4.支出控制管理。为加强经费支出控制管理,本单位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六个方面,制定财政资金审核审批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支出控制严格。

5.预算动态调整。按照财政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变动,在年中和年末及时进行了预算调整,预算调整也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进行,所录入的各项信息指标均按实际发生的进行准确录入。

6.执行进度安排。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按月进行发放,公用经费按照年度总额分月申报计划,专项经费按照实际工作进度进行申请。

7.预算完成情况。2019年调整预算1067.30万元,上年结转13.19万元,本年预算总额1080.49万元,实际支出882.00万元,完成预算的81.62%,结转下年198.49万元。未完成支付项目为2018年度目标绩效奖金62.71万元,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人社公共服务基层平台建设资金132.00万元,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3.77万元。

8.违规记录情况。无。

(二)专项预算管理。

1.专项预算项目规划情况。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预算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经费”“财政供养系统运行维护费”“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申报,预算项目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规划合理、结果符合。

2.专项预算项目分配情况。南财预〔2019〕7号文件分配本单位专项预算项目经费21.30万元,其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4.7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4.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经费7.60万元,财政供养系统运行维护费3.2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1.00万元。

3.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一是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规范用工关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有4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用工备案,涉及劳动者2800余人。二是认真作好案件登、办理、公示工作,2019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其中裁决6件,调解20件,准许撤诉2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480多万元。三是切实做好案件办理信息维护,在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将全年办理的案件信息全部进行了录入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四是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年度内办理的案件无一人复议及向法院起诉,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五是加强案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管理相关要求,对每个案件的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100%。全部完成了设定绩效目标。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一是坚持执法处理和宣传教育同步进行。2019年共接待解答群众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调解处理欠薪案件38件,劳动违法案件立案4件,结案4件,其中移交公安2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调解共为500余名劳动者追收劳动报酬1600余万元,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500余人次。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考核标准,深入乡镇和施工现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及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检查12次,责令违规企业整改6次,规范在建建筑工地32家,实现“四律”全覆盖。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案件案卷管理。按照案件办理相关规定,归档整理了全部劳动监察档案并接受了省、市劳动监察业务主管部门的验收,通过率达到100%。三是加强信息维护。将所有劳动监察案件办理情况全部录入省政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违规欠薪企业的嚣张器烟,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获得感,当事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3)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经费。一是做好日常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按照管干权限,共管理干部人事档案7069本,其中公务员档案1015本,事业人员档案4666本,退休、死亡人员档案1388本,指导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管理人事档案8000余份。年内共归档个人材料4万余份,接待查阅档案2000余人次。二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工资股、事管股等做好提拔人员、离退休人员档案审核和人事招聘。三是对档案材料缺失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单位,使各单位尽快收集资料并对信息进行核对。四是加快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形成催收材料常态化、归档材料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一年来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未发生一例档案遗失、泄密、篡改等问题。档案当事人、利用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全面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4)财政供养系统运行维护费。承接维护供应商在年度内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供养系统维护协议规定的义务,认真履行维护职责,根据甲方提出的维护要求,及时处理系统更新、各单位上报的疑难问题,保障了系统的正常运行。通过信息系统财政供养各机关事业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单位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工资更正、调整、退休、转移等相关业务工作,保障了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在为业务经办人员减轻了工作负担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提高了信息化水平,无一单位投诉系统维护期间的任何问题。全面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5)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在2019年春节前召开了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1次,慰问了企业特困军转干部10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使121个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身心得到了健康发展,保障了退役军人活得有尊严、有地位,增加了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切实维护了一方平安、稳定、和谐,企业军转干部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4.违规记录情况。无。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自评质量。为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绩效评价,本单位安排专人收集资金使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资料,

2.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2019年绩效目标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预算下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期间,未收到过质询。自评结束后,将按照要求在规定的信息网站进行公开。

3.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个别项目资金滞留比例较大,因乡镇机构改革及行政村合并改革等特殊原因,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基层平台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建议在改革结束后迅速组织实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二是个别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三是个别项目预算支出范围不够合理。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三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附件2

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本项目采取自评评价方式,评价指标按照2020年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设立、绩效目标、经费安排、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要求设置。

本项目共安排资金4.75万元,年度目标:完成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理,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案卷管理及信息维护。绩效指标:①项目完成。有效期内案件办结率达到95%,信息维护达到100%,完成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化;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任务。②项目效益。保障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通过案件办理,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③满意度指标。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川财综〔2008〕25号),符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自评得分97.5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项目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收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费的通知》(川财综〔2008〕25号)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停止收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费,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局申报了该项工作经费,项目申报与政策和需求相吻合。

(2)年度目标:完成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理,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案卷管理及信息维护。

(3)绩效指标:①项目完成。有效期内案件办结率达到95%,信息维护达到100%,完成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化;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任务。②项目效益。保障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通过案件办理,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③满意度指标。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项目管理

南财预〔2019〕7号文件分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4.75万元,资金安排通过了县人大审议,资金分配合理。在资金管理上,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制定了收支管理流程图、收支管理制度、财务审核审批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和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3.项目绩效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促成4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用工备案,涉及劳动者2800余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其中裁决6件,调解20件,准许撤诉2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480多万元。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切实做好案件办理信息维护,在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将全年办理的案件信息全部进行了录入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年度内对案件办理在有效期内全部完成。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办公费5231元,法律咨询费15000元,邮电费656元,差旅费22727元,培训费3886元。

(5)项目社会效益情况。通过案件办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在宣传法律、政策上起到了有效作用,提高了公众的法治意识。

(6)项目可持续效益情况。加强了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用工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程度进一步提升,公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7)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案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管理相关要求,对每个案件的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100%。

(8)受益群体满意度。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年度内办理的案件无一人复议及向法院起诉,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9)工作开展的公平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取证调查核实,公平断案,公正调解,未收取过任何当事人的礼金红包,也未接受过当事的宴请和公款旅游,年度内案件当事人无一人投诉和举报,体现了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南江县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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