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年度
南江县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南委发【2019】4号)和«南江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股室机构和人员编制»(南委办〔2019〕6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保障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稳健运行。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承担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有关服务。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县医保经办服务管理。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是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机构职能迅速转变。我们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起草我局“三定”方案,《南江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于2019年6月26日正式印发。县医疗保障局于3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后,迅速承担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会同县民政、财政、卫健、审计等部门,对2019年以前医疗救助历史欠账进行了清理,现在按程序对历欠资金金额予以锁定,召开了医疗救助工作培训会,2019年度“个人申报”医疗救助工作正有序开展,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11月底前,生育保险职能将移我局承办。在未增人员和编制的情况下,推动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与新整合职能有序开展。
2、群众参保提质扩面。征收城乡居民基金11831.65万元,其中居民自缴9612.39万元,财政、民政代缴2178.19万元(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89804人次,代缴金额1975.69万元),参保率97.3%。征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1.327294亿元,其中城镇职工统筹医疗保险6154.34万元,个人账户4444.4万元,补充医疗保险2221.91万元,公务员452.29万元,参保率达 100%,参保率位居全市第一。
3、医保待遇全面落实。患者门诊费用负担切实减轻,贫困人口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非贫困人口的15种扩大到26种,其限额结算标准也大幅提高。对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的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的贫困人口,按对应病种限额标准分别结算。对患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脑梗死等11种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的贫困人口,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60%,医疗扶助基金解决30%,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不超过10%。2019年,新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995人,发生医疗费用16785人次,共支付特殊疾病基金1134.86万元。住院费用报销普惠参保群众,聚焦基本医疗需求,始终将基本医保置于医疗保障体系的最前沿,严防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城镇职工医保报账9206.46万元,城乡居民住院报账2.11亿元(其中,医保扶贫报账1864.8万元)。高质量实施南江县“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完成2018年度282人、66.39万元的理赔工作,2019年11月被评为“优秀项目伙伴”。
4、经办能力切实提升。政策宣传全面强化,在全县所有“两定点”医药机构设置政策宣传专栏,印制《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折页、“一次性告知清单”30多万份,分发给246家定点医药机构和县乡经办窗口、经及部分银行网点,参保群众对医保报账、医疗收费等方面政策不知性、不清楚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切实加强协议管理,会同县公安、卫健、市场监督和审计等职能部门,组建3个工作组,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行总额付费、单病种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优化经办服务,推行个人报销费用、异地就医备案、转诊转院办理、医疗救助等11项服务事项清单式一次性告知,推动“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干部作风转变、效率提升,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第一时间回应。灵活异地就医备案,目前全县开通异地结算单位3家,异地就医备案1500余人次,全县新增定点医药机构8家。
5、医保扶贫成效明显。落实财政补贴政策,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覆盖率达到100%,县财政为全县8980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个人参保费用16164900元;大病保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对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覆盖率均达到100%。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432.79万元,同比2018年407.32万元增加25.47万元,增幅比例6.25%,总支出386.46万元,同比2018年407.32万元减少20.86万元,减幅比5.1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为34.76万元,同比2018年366.72万元,减少331.96万元,减幅比90.52%;卫生健康支出328.34万元,同比2018年20.92万元,增加307.42万元,增幅1469.50%;住房保障支出23.36万元,同比2018年19.68万元增加3.68万元,增幅18.70%。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9年收入支出与2018年对比分析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3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79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8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62万元,占总支出的94.35%,项目支出21.84万元,占总支出的5.6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2.79万元,同比2018年407.32万元增加25.47万元,增幅比例6.25%,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6.46万元,同比2018年407.32万元减少20.86万元,减幅比5.12%。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为34.76万元,同比2018年366.72万元,减少331.96万元,减幅比90.52%;卫生健康支出328.34万元,同比2018年20.92万元,增加307.42万元,增幅1469.50%;住房保障支出23.36万元,同比2018年19.68万元增加3.68万元,增幅18.70%。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收入支出与2018年对比分析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86万元,下降5.12%。主要变动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为34.76万元,同比2018年366.72万元,减少331.96万元,减幅比90.52%;卫生健康支出328.34万元,同比2018年20.92万元,增加307.42万元,增幅1469.50%;住房保障支出23.36万元,同比2018年19.68万元增加3.68万元,增幅18.70%。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4.76万元,占8.99%;卫生健康支出328.34万元,占84.96%;住房保障支出23.36万元,占6.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6.46万元,完成预算432.79万元89.3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68万元、津贴补贴84.79万元、奖金38.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7.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5万元、住房公积金23.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万元等。
公用经费4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61万元、差旅费1.65万元、维修(护)费0.60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8.79万元、福利费6.91万元、其他交通费21.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2.50万元的51.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未安排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完成预算5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业务量增加,接待量增大。。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4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8万元。
接待时间 |
接待事由 |
接待人数(人次) |
接待费用(元) |
备注 |
合计 |
|
94 |
12800 |
|
20181214 |
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检查工作 |
7 |
556 |
|
20181207 |
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检查工作 |
9 |
585 |
|
20190418 |
调查残疾军人付开明诉求待遇问题 |
10 |
680 |
|
20190121 |
市医保局到南江调研医保参保情况 |
5 |
128 |
|
20190603 |
通江县医疗保障局来南江县考察调研脱贫攻坚及医保支付改革工作 |
40 |
4300 |
|
20191030 |
全省年度交叉检查组来南江对医保工作专项治理进行复检复查 |
16 |
5218 |
|
20191106 |
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检查工作。 |
7 |
1333 |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部门工作完成上,按照年初计划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等各相关任务,发放了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奖金、缴纳了在职职工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各项支出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均为专项经费,各项目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进行支出管理,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相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金管理专项经费”“参保人员手册工本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2019年上半年新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实际完成情况。
1.基金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64万元,执行数为1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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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基金管理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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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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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64 |
执行数: |
12.6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4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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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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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城乡居民参保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
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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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
|
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 。 |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
|
2019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办公费5200元,政府采购费用101150元,采购电脑10台,打印机10台,办公桌椅10套,空调4台,饮水机5台,印刷宣传资料20000张。
|
办公费5200元,政府采购费101150元,采购电脑10台,打印机10台,办公桌椅10套,空调4台,饮水机5台,印刷宣传资料20000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
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
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2.参保人员手册工本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1万元,执行数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收集医疗保障政策,汇编成册,高质量印刷,年底前完成编制及印刷发放任务,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参保人员手册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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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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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1 |
执行数: |
4.51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1 |
其中-财政拨款: |
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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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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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印刷发放参保人员政策宣传手册及参保手册20000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医疗保障政策深入心,确保国家医保政策落到实处。 |
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收集医疗保障政策,汇编成册,高质量印刷,年底前完成编制及印刷发放任务,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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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20000本
|
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20000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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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收集医疗保障政策,汇编成册,高质量印刷 。 |
收集医疗保障政策,汇编成册,高质量印刷,确保医疗保障政策深入心,确保国家医保政策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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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年底前完成编制及印刷发放任务
|
2019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编制及印刷发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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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印刷工本费45125元
|
完成印刷工本费45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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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
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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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确保医疗保障政策落到实处,逐步实现全民参保 。
|
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群众对国家政策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群众对国家政策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2万元,执行数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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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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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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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2 |
执行数: |
1.5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2 |
其中-财政拨款: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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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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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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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城乡居民参保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
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
|
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 。 |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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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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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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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办公费5200元,政府采购费用101150元,采购电脑10台,打印机10台,办公桌椅10套,空调4台,饮水机5台,印刷宣传资料20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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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5200元,政府采购费101150元,采购电脑10台,打印机10台,办公桌椅10套,空调4台,饮水机5台,印刷宣传资料2000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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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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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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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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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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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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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9年上半年新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7万元,执行数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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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9年上半年新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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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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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17 |
执行数: |
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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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17 |
其中-财政拨款: |
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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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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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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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确保贫困人口全面及时参保,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
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确保贫困人口全面及时参保,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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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确保贫困人口全面及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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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确保贫困人口全面及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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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 。 |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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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确保贫困人口全面及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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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确保贫困人口全面及时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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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办公费6000元,政府采购费用12000元,采购电脑10台,打印机10台,办公桌椅10套,空调4台,饮水机5台,印刷宣传资料20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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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6000元,政府采购费用12000元,采购电脑10台,打印机10台,办公桌椅10套,空调4台,饮水机5台,印刷宣传资料20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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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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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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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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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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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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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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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金管理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基金管理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6万元,比2018年27.99万元增加19.07万元,增长68.14%。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增加职能职责。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无此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2019年在职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对机关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对全体在职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为本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5. 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的专项支出。
16.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的专项支出。
17.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政策管理的专项支出。
18.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指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的专项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决算单位是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职能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财务股、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医疗监管股。
(二)机构职能。
根据«南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南委发【2019】4号)和«南江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股室机构和人员编制»(南委办〔2019〕6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保障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稳健运行。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承担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有关服务。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县医保经办服务管理。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是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编制为参公29人,机关工勤2人,实有在职人数31人,其中参公29人,机关工勤2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2.79万元,同比2018年407.32万元增加25.47万元,增幅比例6.2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8.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2.79万元,同比2018年407.32万元增加25.47万元,增幅比例6.25%,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6.46万元,同比2018年407.32万元减少20.86万元,减幅比5.1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为34.76万元,同比2018年366.72万元,减少331.96万元,减幅比90.52%;卫生健康支出328.34万元,同比2018年20.92万元,增加307.42万元,增幅1469.50%;住房保障支出23.36万元,同比2018年19.68万元增加3.68万元,增幅18.7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编制了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城乡居民参保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印刷发放参保人员政策宣传手册及参保手册20000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
2.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3.预算编制准确性。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中《南江县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要求,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进行规范编制,采取二上二下的审核审批程序完成预算编审工作。本单位在系统中录入的人员信息准确,费用指标准确,编制结果准确。
4.支出控制管理。为加强经费支出控制管理,本单位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内部控制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五个方面,制定财政资金审核审批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支出控制严格。
5.预算动态调整。按照财政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变动,及时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了预算调整,所录入的各项信息指标均按实际发生的进行准确录入。
6.执行进度安排。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按月进行发放,公用经费按照年度总额分月申报计划,专项经费按照实际工作进度进行申请。
7.预算完成情况。2019年调整预算432.7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预算总额432.79万元,实际支出386.46万元,完成预算的89.30%,结转下年46.33万元。
8.违规记录情况。无。
(二)专项预算管理。
1.专项预算项目规划情况。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预算了 “基金管理专项经费”“参保人员手册工本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2019年上半年新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申报,预算项目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规划合理、结果符合。
2.专项预算项目分配情况。基金管理专项经费12.64万元,参保人员手册工本费4.5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52万元, 2019年上半年新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17万元。
3.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基金管理专项经费。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2) 参保人员手册工本费。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收集医疗保障政策,汇编成册,高质量印刷,年底前完成编制及印刷发放任务,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4) 2019年上半年新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019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确保贫困人口全面及时参保,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
4.违规记录情况。无。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自评质量。本单位安排专人收集资金使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资料,认真完成相关任务。
2.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2019年绩效目标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预算下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在公开期间,未收到过质询。自评结束后,将按照要求在规定的信息网站进行公开。
3.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个别项目资金滞留比例较大,建议在改革结束后迅速组织实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单位预算编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使用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一是极少数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二是极少数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学习调研,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2
2019年基金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本项目采取自评评价方式,评价指标按照2020年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设立、绩效目标、经费安排、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要求设置。
本项目共安排资金12.64万元,年度目标: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城乡居民参保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绩效指标:①项目完成。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城乡居民参保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②项目效益。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③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切实保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获得较明显的工作成效。自评得分96.5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项目依据:按照《南江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南委办〔2019〕61号)对医疗保障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作出了规定,内设五股一室,主要职责十三条。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新机构的职能职责从以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重点向行政管理与经办机构并重转变。加强了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的监督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新增了医疗救助,生育保险,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工作,新增加的工作职能职责,衍生了系列的工作需要。我局申报了该项工作经费,项目申报与政策和需求相吻合。
(2)年度目标: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印刷政策宣传及参保手册、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使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稳步提升知晓度。
(3)绩效指标:①项目完成。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城乡居民参保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②项目效益。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③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项目管理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制定了收支管理流程图、收支管理制度、财务审核审批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和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3.项目绩效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城乡居民参保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
(4)项目社会效益情况。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5)项目可持续效益情况。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6)受益群体满意度:参保人员、住院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