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依照国家和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管理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研究提出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县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统计数据监测与考核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紧扣中心,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一是将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记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措施抓在手上,压实管党治党主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内监督,狠抓统计行风建设。深入抓好“蒲波、彭宇行、侯晓春及张尚华、刘凯、马安国、张洪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坚决彻底与其划清界限。三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深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各项规定要求,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慵懒无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错误行为。
2、聚焦主业,狠抓统计数据质量。一是认真分析新时代全县经济发展趋势,正确反映全县经济发展变化;加强对企业生存、新型业态、新兴产业的跟踪监测,及时全面反映新常态下经济新变化新特点。二是根据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时间节点,科学监测行业经济发展新动态,及时预警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做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参谋。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两大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实地调研和实时监测,加大对监测结果的研判分析,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尤其是加大对项目单位、“四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常态化监测,主动挖掘统计数据资源,认真抓好统计数据质量。
3、固本强基,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加强乡镇和部门统计工作,推进“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全县统计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名录库建设,及时搜集全县范围内的新增、变更、注销法人单位,为统计工作奠定基础。抓好“四上”单位升规入统,增加 “四上”企业和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数量,全面提升全县经济总量。三是加强基层统计培训指导力度,强化对乡镇行政区划后新进统计人员和新入统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精心谋划,抓实专项普查调查。一是继续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普查数据发布、数据发掘与使用等后续工作。二是及时统筹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选聘普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各项重点工作,加强普查宣传,着力营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氛围。三是抓好脱贫攻坚普查等重大专项调查,切实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5、强化监督,优化统计法治环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把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到统计业务和统计服务中,融入到人口普查等重大普查活动的全领域、全过程,用法治教育促进依法统计。二是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多层面、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借助统计法律进党校、全民普法教育等载体,不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依法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及时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大力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法治氛围。
6、锤炼精品,提升统计服务质量。一是动态捕捉经济热点,凸显统计作为,积极研究我县经济运行中的特点,形成优质的统计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二是加大统计调研力度,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掌握全县经济发展的真实动态,避免“就数论数”的传统分析方式,发挥统计专业优势,多提有针对性建议。三是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认真撰写统计信息和分析,力争在月度分析上求快,预警研判上求准,专题分析上求精,对比分析上求深,真正当好决策参谋。
7、凝神聚力,抓实精准帮扶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成效巩固提升要求,认真整改脱贫帮扶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宣传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依法治村、产业发展等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进一步激发土潭河村群众自力更生、全面奔康的内生动力。二是进一步帮助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安全饮水等发展短板,全面巩固脱贫成效。三是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爱护环境卫生,全面绿化净化美化住居环境,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统计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等5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1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南江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含安保股)、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环境能源统计股、普查中心、大数据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执法监督局。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59.25万元,比上年增加5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25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59.25万元,比上年增加5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1万元,占总支出61.9%,项目支出136.94万元,占总支出3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9.2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8年-2020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中包含四经普工作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9.25万元,比上年增加5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8年-2020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中包含四经普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222.3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89.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2.49万元,绩效工资20.58万元,津贴补贴39.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2万元,奖金3.95万元,住房公积金16.33万元,医疗费1.2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31.3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万元,工会经费2.72万元,福利费3.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15万元,退休活动费0.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32万元。
(二)项目支出136.9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36.9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和经济普查开展中培训、印刷、差旅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年度,我县经普工作面临国家、省、市的质量检查或交叉检查等重要工作,因此公务接待较2019年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2.4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支出购买办公家具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原值)146.23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绩效目标10个,其中包括:就业失业和城镇化统计监测、入编四川年鉴、统计年报、年鉴编印、统计调查等、统计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统计业务培训、名录库维护、第四次经济普查、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经济普查: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附:南江县统计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