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2 08:56

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主要工作:一、以产业发展为龙头,确保群众增收致富;二、以基础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规划改造;三、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着力提升幸福指数;四、以安全稳定为基础,全面保障发展成效;五、以自身建设为保障,锻造提升干部队伍;六、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二、部门概况

高桥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党政和信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048.03万元,比减少50.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7.23万元,占总收入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8万元,占总收入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48.03万元,比减少50.85元,其中:基本支出852.81万元,占总支出81%,项目支出195.22万元,占总支出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96.06万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调整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8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4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37万元、农林水支出399.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7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8.03万元,比减少50.85元,主要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调整

(一)基本支出852.8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48.5万元,其中:其中:基本工资179.88万元,津贴补贴103.25元,奖金71.46万元,绩效工资6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2万元,住房公积金40.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9.34万元,其中:办公费23.68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6.72万元、福利费8.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9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14.97万元。

(二)项目支出195.2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95.2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经费、网络维护费、驻村工作经费、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3.9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施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52.8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5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95.22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高桥镇2021年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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