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中医医院2021年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业务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预防、保健、健 康教育。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1)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员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组织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做好党委成立选举工作,落实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持续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和“党员示范单位、党员示范团队、党员先锋岗、五好党支部”创建。加强党建队伍、阵地和投入保障,严格党员教育培训管理,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围绕医疗中心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党建与医院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和相互促进。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守好主阵地、做到“两个巩固”,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化舆论引导和价值引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舆论风险。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回应社会重大舆情关切,促进医患沟通、医患和谐,维护医院的和谐稳定局面,切实加强统战和工青妇组织管理,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学习教育活动。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深入开展法纪警示和廉洁教育,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约谈、监督、问责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要求,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务院务公开,推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信息公开清单管理制,盯紧重点部门、重点科室和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制度,管住关键环节。强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继续实施“廉洁医院”建设和“廉政文化进医院”工作。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党务院务公开、内控、内审。
(4)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好会前学法、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七五普法”“法律进医院”活动,提高医院依法治理、依法管理能力和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水平。
(5)扎实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紧密配合街道、社区、小区和挂联村党组织,强化整体联动,抓好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建设,以“大处方、泛耗材”和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整治不正之风。
(6)持续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做好信访维稳、综治防邪、禁毒等工作,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移交,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打击伤医、袭医、医闹行为,保障医疗秩序、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2.常态抓好新冠疫情防控
(1)严把疫情防控关口。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防控指挥,牢把关口,加强全院培训,加强防控技术方案、诊疗技术方案和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的培训学习。优化防控力量、技术、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严格落实院、科两级疫情防控责任,强化病区管理,严格探视制度。
(2)规范防控工作。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PCR检测室和重点科室管理,确保“应检尽检”,落实首诊责任制,严密筛查和评估,严防漏诊误诊,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持续做好医院消毒、院感防控工作。抓好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规范设置疫苗接种点,确保接种安全。做好天府健康通和场所码扫码管理,加强组织动员,做到人人申领、及时扫码。
3.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学科能力建设。根据医院发展情况,积极筹备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工作,查找问题,补齐短板,为十四五期间顺利达标上等奠定坚实基础。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管理,强化重点专科康复科、骨伤科建设,突显专科特色优势,发挥龙头作用,带动全院临床诊疗能力整体提升。实施康复科创建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老年病科创建市级重点专科工作。
结合新住院楼投用,充分协调整合资源,加强人员、技术、设备配备,优化服务格局,新建风湿免疫科、儿科,建立卒中心、放射介入中心,拓展妇产科服务能力,建好治未病科。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加强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中的运用。2021年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2项。
(2)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巩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持续抓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持续改进、基层中医指导、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特色护理、治未病科建设、对口支援和优势病种及临床路径等工作,提高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促进各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中医传承带教和专科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推动名医名科名院和中医文化建设。
(3)提高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急救专业培训,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双向转诊、预约诊疗、远程诊疗等服务,强化急诊急救、危急重症管理。建立完善骨干医师坐诊机制,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和个性化治疗,提高全院危重病人救治水平。
4.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
(1)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指南,全面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技术规范,加强医疗、护理、质控、院感、药事、设备管理,促进诊疗水平持续提高。通过医疗质量自查和市、县交叉检查,认真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优化临床路径、优势病种管理。
(2)持续促进医疗质量提升。按照县卫健局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医疗服务改善“五项制度”,抓实抓细医疗质量和安全,实施医疗缺陷管理、分级诊疗、分级手术管理,防范化解医疗风险。严格病历质量考核,加强病案信息管理,加强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开展和实施疾病编码、手术编码学习培训工作,及时收集归档,确保病案管理安全。
严格落实医疗安全警示处罚制度,加强医疗检查和医学检验、检查管理,严格新技术、新项目和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好“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
5.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
(1)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新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帮扶村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持对帮扶村的发展和后续扶持,促就业,促管理,保稳定,采取扶上马、送一程,继续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和结对帮扶等制度。
(2)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坚持健康为民服务,完善就医流程、绿色通道,继续开展好巡回诊疗、慢病筛查诊疗和“先诊疗后结算”和“一站式”结算服务。
6.全力推进医改、医保工作
(1)加强公立医院改革管理。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医院决策、内部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分配、人才培养等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医疗质量、营运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测评、指令性任务进行考核评价,健全医院质量考核标准和细则,定期自查,不断改进。促进分级诊疗,确保和提高县域内就诊率。持续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工作,共建共享医疗资源,提高医疗、管理能力。
(2)严格医保管理。加强医保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住院医保报销和一般诊疗费管理。把医保控费作为重点,促进“五合理”,依借“三医监管、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完成DRG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减轻患者、群众负担,切实保障患者利益。
7.积极参加健康南江建设
(1)持续实施健康医院建设。以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医疗服务为主线,加强中医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强传染病上报、食源性疾病哨点监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和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为重点,加强控烟管理,多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促进公共卫生、健康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工作,
(2)做好慢性职业健康管理。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好慢病和职业病筛查和职业健康管理,完成“健康南江”行动阶段目标任务。
8.加强管理、服务和保障能力建设
(1)推进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建设。科学编制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做好重大项目和资金争取。力争住院大楼项目在6月前投用,力争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用地得到落实、新住院楼地下通道开工建设。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推进人事和绩效改革,积极招引临床、医技、药学、管理专业人员,多层次开展进修、培训教育学习,选派人员进修、学习和规培、认真开展对口支援,做好与对口支援医院的深度合作,完成对口支援“传帮带”人员选派和接收任务。
(3)做好安全稳定管理。加强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应急抢险处置能力,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4)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流程,细化环节、细节服务,增添便民服务设施,方便群众就医,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5)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继续提升医疗健康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信息安全等工作,开展智慧医院、智慧药房创建,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监管”,完善门诊、住院挂号、交费、报告单打印等线上就医通道和居民电子健康卡、天府医健通、四川医保APP和电子票据、院感、传染病、疫情防控上报、合理用药、处方点评、中医特色诊疗、门急诊、输血系统升级工作。
(6)加强财务管理。加强预算、成本控制,严控“三公经费”,抓好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重大资金定期通报、公示制,做好债务化解,防范财经风险。
(7)强化设备、药品管理。根据医院实际,做好设备配置编制,加强设备使用检测、维护,规范采购程序。实施好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和中央省市县财政投资采购设备项目,切实发挥项目效益。进一步抓好药事、重点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8)做好行政后勤工作。增强全院执行力、向心力,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医院高效、健康、协调发展。
结合文明创建、卫生创建、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保治污、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后勤服务效能,美化医院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丰富医院文化建设方式、内容,适时办好文体活动,增强医院文化内涵,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培树先进典型,激发医院活力,展示医院和干部职工良好形象。
(10)同步做好其他重点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卫健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统筹推进环保治污,节能减排、信息统计、信息报送、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中医医院为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人,为长赡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588万元。其中长赡人员生活补助0.9204万元,基本工资11.1384万元,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15.4万元,支出是卫生健康支出31.2588万元,其中包括长赡人员生活补助支出0.9204万元,基本工资支出11.1384万元,驻村工作经费支出3.8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支出15.4万元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1.25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588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1.25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204万元,占总支出2.94%,项目支出30.3384万元,占总支出97.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258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0164万元,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增加0.8万元,长赡人员生活补助0.0078万元,人员工资增加11.1384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588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31.25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5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064万元,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增加0.8万元,长赡人员生活补助0.0078万元,人员工资增加11.1384万元。
(一)基本支出0.920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0.9204万元,是长赡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30.33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未预算我单位“三公”经费,因为我单位属财政差额补助预算单位,不是全额补助预算单位,财政从未预算“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因为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属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0.9204万元,是用于长赡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项目预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资金15.4万元,用于单位日常支出,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用于驻村第一书记的日常工作经费,基本工资11.1384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医院占地面积2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7891万元。救护车共有5辆,主要用于开展急诊急救工作和健康扶贫巡回医疗队下乡诊疗活动。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及驻村工作经费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9.2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我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588万元,其中长赡人员生活补助0.9204万元,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15.4万元,基本工资11.1384万元,支出是卫生健康支出31.2588万元,其中长赡人员生活补助支出0.9204万元,驻村工作经费支出3.8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支出15.4万元,基本工资支出11.1384万元。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