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潭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一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镇党委的工作部署,全年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二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部门概况
元潭镇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1人。本单位内设置机关综合办事机关9个,分别是:党政办、党建办、社会治理办、经发办、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共事务服务办、综治办、便民服务。设置事业管理中心1个,即农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60.35万元,比上年增加9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5.35万元,占总收入98.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1.6%。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60.35万元,比上年增加9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75万元,占总支出83.1%,项目支出162.6万元,占总支出1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0.3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及农林水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63万元、农林水支出340.8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5.35万元,比上年增加87.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及农林水支出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796.4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27.84万元,基本工资176.88万元、津贴补贴91.97万元、奖金67.12万元、绩效工资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6万元、住房公积金38.9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1.15万元,其中:办公费24.82万元、水费2.16万元、电费6.2万元、邮电费2.66万元、差旅费3.9万元、会议费2.8万元、培训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工会经费6.49万元、福利费8.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2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4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87.44万元。
(二)项目支出162.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63.6万元,主要用于便民中心运行、人大政协工作、纪检办案、服务群众工作、网络维护、安全管理、乡镇常聘律师、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贫困村驻村工作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5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00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镇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镇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办公桌等办公用品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96.77万元
(累计折旧后)。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2个发展类、1个生产建设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62.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元潭镇2021年部门预算下达表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