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坝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宣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和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改善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1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县委“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和美善治、同步振兴”路径为统领,结合杨坝实际,团结奋进、扎实苦干,力争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力促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坚持攻坚强度不变,精准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统筹推进“十大行动”,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公共设施营运管护、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步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坚决防止擦线脱贫、脱贫返贫。二是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目的地,把培育绿色生态经济作为突破口,大力建设生态康养、原生态体验、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乡村,努力走出一条生态支撑、旅游扶贫的路子,放大杨坝独特的生态优势,打造绿色生态经济增长极。三是全力发展绿色经济。努力完成杨坝镇“十四五”规划期间“一二三”远景目标,即围绕生态旅游一条主线,打造南江北部休闲度假后花园、产业发展示范园,努力建成杨坝镇精品种植养殖中心、光雾山旅游集散中心、红色文化纪念中心。四是全力深化改革创新。扎实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续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统筹抓好全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规划建设,着力建成一批乡村治理示范村(社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实行限时受理、限时答复、跟踪落实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镇级领导挂联重点企业制度,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五是全力促进消费回补。落实好“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系列活动,引导镇村群众合理消费,鼓励支持商场、农家乐、娱乐场所按照“分区分级、分时分类”的方式,举办各类特色农业产品消费活动,依托“中国民歌之乡”办好红叶节期间民歌节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大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发展网上带货,让杨坝农产品走出去。
二、部门概况
杨坝镇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杨坝镇人民政府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3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2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9.82万元,占总收入98.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1.94%。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2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92万元,占总支出84.9%,项目支出124.9万元,占总支出1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5.8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7.06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资,人员机构整合。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72万元,国防支出0.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2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82万元,农林水支出255.5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0.96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机构整合。
(一)基本支出700.9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69.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6.05万元,绩效工资49.04万元,津贴补贴88.4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6.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8万元,奖金61.28万元,住房公积金34.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75.72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3.03万元,差旅费30.3万元,工会经费5.76万元,福利费7.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6万元,会议费8万元,劳务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18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169.18万元。
(二)项目支出124.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13.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经费、政协经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网络维护费、常年聘用律师费、纪检办案经费、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安全管理经费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乡道路养护。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5.8万元,较上年预算一致。原因是不超上年预算总额。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万元。(用于公路养护和乡镇垃圾收集清运)。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无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5万元,主要是:用于采购多功能一体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3万元,房屋占用面积2480平方米。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1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0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2个生产建设类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