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法监督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防辐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和反腐败工作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大队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传达学习了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理清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三是开展“机关病”专项整治,根据文件要求制定责任清单,全面抓好逐项落实。四是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疫情防控、行业专项治理、“小诊所”专项整治等中心重点工作,持续巩固“五好党支部”的创建成果,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五是在2021年建党一百周年之际,我大队支部被评选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以专题会、座谈会、各类宣传活动为载体,以集中学、自觉学等多种形式,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制作党史学习展板1个,完成学习园地1个,每月开展集中学习1次,邀请局分管领导到大队讲专题党课,召开了党史学习座谈会。二是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执法监督中心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在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将党史学习教育带进基层执法、带进监督单位,抓好挂联帮扶村主题党史党课教育,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三是有效发挥党建示范引领,通过打击非法行医、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趣味活动、谋划实施南江县第1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小诊所”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体现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意识。四是开展“庆七一、忆党史、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以组织学党史、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红色革命文化实地教育等方式,缅怀历史,奋发拼搏,以学有所成、干有所为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有效应对每一波疫情的来袭,对我县民营医疗机构和诊所开展全面督导,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以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对县人民医院等6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约谈了负责人,对其中3家诊所进行了暂停执业。至今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机构300余家次。
先后开展了天府健康通申领工作及疫苗接种劝导工作,要求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必须100%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个人健康码,进出单位及特定场所必须申领场所码,严格执行“一人一码,亮码通行”。结合执法检查、扶贫走访,积极动员被监督对象、贫困户及相关人员申领、使用健康码,“面对面”讲解健康码的注册流程、服务功能、操作方法等相关知识,“手把手”帮助不会操作的居民申领健康码。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新冠疫情,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计监督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我大队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突发情况推演,向全体执法人员构筑了一个实战现场,通过演练,有效的检验了我大队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切实践行“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宗旨。
3.“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在“双随机”国抽、省抽67家单位基础上,大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增加了县级“双随机”抽取单位219家,制定了2021年度监督计划,包含“双随机”及重点监督对象共计286家。将抽取结果进行公示后,组织执法人员对抽取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现已完成重点监督对象216家,全面完成“双随机”67家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工作,并对监督抽检数据同步录入监督系统。
4.监督执法工作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持续常态化工作,全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场所无证行医、流动牙科摊点、游医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共取缔、查处游医及牙科摊点、村医未在注册的村医疗机构执业15余家,收缴罚款及违法所得共计25636.8元,没收药品器械6公斤。按照两法衔接相关规定对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再发现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将严格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对各种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我县3家医疗美容诊所及较大型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我大队已将3条线索移交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生活美容院有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执业行为和医疗市场秩序,大队制定了《2021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按照联片责任制,结合“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统筹开展监督工作。重点对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医疗废物、放射卫生、预防接种、临床用血等重点科室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对10家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院、33家个体诊所、储血点、单采血浆站、临床用血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对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36家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对1家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000元。
按照市、县总体部署要求,我大队通过印发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掌上南江等媒体网站发布公告,明确“小诊所”查处治理对象及重点整治内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召开了全县诊所专项治理动员会。截至当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760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00余份,立案查处37余家,共计罚款64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36.8元。按照文件要求,我大队正在对存在问题单位及非法行医查处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以最严要求、最严监管有序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对“小诊所”专项整治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15条线索,组织执法人员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对调查摸排情况上报局党组研究,经研究现已形成统一处理意见,并同步将调查情况反馈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立案查处1家,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2.8元。
结合“双随机”组织开展了全县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供水单位35家,共出具监督意见书18份。并将监督检查及检测结果录入智慧卫监系统。二是对下半年抽检不合格的3家私人供水站进行了现场约谈,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并取得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
2月开展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制度落实、禁止吸烟标识设置、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器具摆放、劝阻吸烟等情况。二是结合部分卫生乡镇创建、第十九届红叶节的召开、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对公共场所承诺办证后的单位以及随机抽查的单位进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现场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其中6家单位予以立案处罚,共计罚款2400元。三是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检查,共检查相关场所14家,出动执法人员39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四是开展KTV专项监督检查,以组织加培训、执法者加经营者、城区加乡镇、摸底加监督、督促加整改等多种方式进行,共监督检查9家,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出具监督意见书9份。五是对各中高考考点及承担中高考住宿接待的20家宾馆进行了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并对5家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六是对全县7家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对水质抽检不合格的4家游泳场所进行立案查处,罚款4千元,并在7月底召开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培训会。
2021年4月26日我大队在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谋划并组织实施了以“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为主题的南江县第1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为使宣传周活动深入人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突出“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的主题,利用宣传栏、活动版面、横幅、印制宣传彩页、微信群、QQ、现场观摩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整个宣传周印发职业病防治宣传彩页资料500余份,宣传受众300余人。出动宣传人员50人,现场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及申请职业病诊断的相关问题,接待群众询问150余人次,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让广大群众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障。
制定了2021年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监督清单,确定了重点监督单位17家。截至目前,我大队执法人员共对17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7份。对未按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4家用人单位我大队依法进行了处罚,其中当场处罚2家,一般程序2家,罚款1.7万元,并建立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台账。
5.其他重点工作
一是筑牢电信诈骗防火墙,通过多次召开反诈会议,讲解诈骗案例,分析诈骗手法等方式提醒全体干部凡事多三思,捂紧钱袋子,并以面对面的形式对执法监督对象进行反诈骗宣传。同时时刻落实防诈举措,要求干部职工下载关注“国家反诈中心”“熊猫反诈”等微信公众号及APP并签订反诈骗承诺书,在单位内部工作群及监督对象工作群中及时推送反诈骗宣传信息,打通防诈关键末梢。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卫计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切实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的积极作用,3月底组织召开了全县卫计监督协管员培训会,内容涵盖了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同时对新推行使用的智慧卫监系统、微信小程序绑定及巡查、上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将监督要点、监督难点、监督重点一一剖析,并要求各协管人员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和信息报送,助力卫计监督协管向更高水平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督员业务素质与办案水平,大队组织开展了内部案卷评查活动,以组织评查小组、各组交叉评查等方式,就执法主体、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评查,并现场反馈问题,进一步规范案卷中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重点,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互学。
6.信访维稳工作
2021年,我大队充分利用24小时工作电话、12345市民热线、网站等媒介,迅速受理、有效处置、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件。截至目前,大队共接到举报投诉14件,其中医疗卫生类10件,公共场所卫生类4件。现已按期全部调查办结,立案处罚6件。
7.信息工作
2021年,大队共发表信息稿件35篇,信息数量在全县卫健系统名列前茅,内容涉及党建、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学习培训、宣传活动等各个方面。其中多篇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南江电视台、掌上南江、巴中法治快讯、四川法制网、家庭与生活报等发表及转载。
二、机构设置
卫计执法大队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21年卫计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只有本级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73.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5万元,增长4.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形成。(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万元,占94%;项目支出19万元,占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5万元,增长4.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形成。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25万元,增长4.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形成。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299.9万元,占89.1%;住房保障支出15.1万元,占4.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6.6,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卫生监督机构支出271.1万元,完成预算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7.3万元、津贴补贴54.4万元、奖金10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1万元。
公用经费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1.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福利费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口径调减公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打击非法行医及日常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造成的。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及上级单位检查工作所需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卫计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卫计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卫计执法大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编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4万元、调整预算阶段编制的项目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5万元。我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目标绩效执行顺利,达到一定效果。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5万元等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5万元,执行数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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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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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卫计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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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万元 |
执行数: |
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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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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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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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度完成 |
2021年度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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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督覆盖率100% |
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完成,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
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完成,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监督覆盖率100% |
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完成,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
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完成,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支出成本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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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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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卫计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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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万元 |
执行数: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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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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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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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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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度完成 |
2021年度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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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综合监督 |
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完成,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
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完成,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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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监督覆盖率100% |
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完成,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
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完成,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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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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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支出成本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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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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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卫计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卫计综合监督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卫计执法大队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无此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无此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2021年在职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全体在职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指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为本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卫计执法大队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县卫生健康局。
(二)机构职能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
(三)人员概况
卫计执法大队编制数21人,参公管理编制20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2021年度实有参公编制人数19人,实有机关工勤编制人数1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6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万元,占94%;项目支出19万元,占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业务工作管理,积极主动的完成部门预算任务,制定预算计划、准确编制预算、控制支出、年初编制年度预算,半年编制本年度增减人员经费及调资等。按月按计划执行均衡预算管理,按时逐步完成资金支付。
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完善财政补助结构,减少专项补助比例,提高财力性补助,促进预算管理的规范和效益。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健全内控机制,确保专款专用。调整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预算单位与财政资金执行部门的沟通联系。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了涉及内部控制管理的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大领域相关制度,梳理了全部工作流程,制作了流程图,设置了岗位并明确了岗位职责及流程说明。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资金申报。由财务办公室按照财政局拟定的资金拨付方案结合当年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统筹编制资金预算,经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核。
2.资金使用监管。资金到达单位后,由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按程序审核相关票据,按实际支出报经单位班子成员会通过后再支付。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上,做到债务不新增,偿债有计划,达到逐年递减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无
3.“三公经费”使用。在“三公经费”使用上,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不超标基础上,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非公务活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2021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
4.资产管理。我大队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2021年度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2021年决算批复,按规定及时在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等。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无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被监督对象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有效应对每一波疫情的来袭,对我县民营医疗机构和诊所开展全面督导,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以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对县人民医院等6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约谈了负责人,对其中3家诊所进行了暂停执业。至今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机构300余家次。
(2)开展应急演练。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新冠疫情,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计监督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我大队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突发情况推演,向全体执法人员构筑了一个实战现场,通过演练,有效的检验了我大队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确保在突发情况出现时切实践行“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宗旨。
(3)“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在“双随机”国抽、省抽67家单位基础上,大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增加了县级“双随机”抽取单位219家,制定了2021年度监督计划,包含“双随机”及重点监督对象共计286家。将抽取结果进行公示后,组织执法人员对抽取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现已完成重点监督对象216家,全面完成“双随机”67家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工作,并对监督抽检数据同步录入监督系统。
(4)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开展打击非法医疗行为专项行动。一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持续常态化工作,全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场所无证行医、流动牙科摊点、游医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共取缔、查处游医及牙科摊点、村医未在注册的村医疗机构执业15余家,收缴罚款及违法所得共计25636.8元,没收药品器械6公斤。按照两法衔接相关规定对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再发现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将严格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对各种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我县3家医疗美容诊所及较大型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我大队已将3条线索移交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生活美容院有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重点对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医疗废物、放射卫生、预防接种、临床用血等重点科室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对10家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院、33家个体诊所、储血点、单采血浆站、临床用血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对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36家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对1家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000元。
按照市、县总体部署要求,我大队通过印发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掌上南江等媒体网站发布公告,明确“小诊所”查处治理对象及重点整治内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召开了全县诊所专项治理动员会。截止当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760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00余份,立案查处37余家,共计罚款64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36.8元。按照文件要求,我大队正在对存在问题单位及非法行医查处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以最严要求、最严监管有序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对“小诊所”专项整治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15条线索,组织执法人员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对调查摸排情况上报局党组研究,经研究现已形成统一处理意见,并同步将调查情况反馈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立案查处1家,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2.8元。
(5)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开展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及其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4-6月份,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各组分别对联片区域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单位,共检查公共场所35家,出具监督意见书35份,并对2家无《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给予了当场处罚。
学校卫生以疫情防控为主线,结合双随机监督抽检计划,以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饮水卫生、托幼教师持证情况、教学及生活环境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年共检查学校83家,出具监督意见书53份。二是对全县托育机构进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我大队联合县疾控中心对辖区内5所托幼机构、5所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发放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三是开展托幼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全县重点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结合“双随机”组织开展了全县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供水单位35家,共出具监督意见书18份。并将监督检查及检测结果录入智慧卫监系统。二是对下半年抽检不合格的3家私人供水站进行了现场约谈,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并取得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
2月开展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制度落实、禁止吸烟标识设置、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器具摆放、劝阻吸烟等情况。二是结合部分卫生乡镇创建、第十九届红叶节的召开、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对公共场所承诺办证后的单位以及随机抽查的单位进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现场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其中6家单位予以立案处罚,共计罚款2400元。三是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检查,共检查相关场所14家,出动执法人员39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四是开展KTV专项监督检查,以组织加培训、执法者加经营者、城区加乡镇、摸底加监督、督促加整改等多种方式进行,共监督检查9家,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出具监督意见书9份。五是对各中高考考点及承担中高考住宿接待的20家宾馆进行了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并对5家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六是对全县7家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对水质抽检不合格的4家游泳场所进行立案查处,罚款4千元,并在7月底召开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培训会。
(6)职业卫生监督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2021年4月26日我大队在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谋划并组织实施了以“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为主题的南江县第1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为使宣传周活动深入人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突出“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的主题,利用宣传栏、活动版面、横幅、印制宣传彩页、微信群、QQ、现场观摩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整个宣传周印发职业病防治宣传彩页资料500余份,宣传受众300余人。出动宣传人员50人,现场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及申请职业病诊断的相关问题,接待群众询问150余人次,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让广大群众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障。
在2020年摸清我县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概况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监督清单,确定了重点监督单位17家。截至目前,我大队执法人员共对17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7份。对未按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4家用人单位我大队依法进行了处罚,其中当场处罚2家,一般程序2家,罚款1.7万元,并建立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台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二)存在的问题
制度建设存在差距。未针对具体的项目制定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等措施制度。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