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公开时间:2023年8 月 31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1)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2)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3)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和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作品、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4)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性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南江文化旅游走出去。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的播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2)拟定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3)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南江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县。
(二)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1.品牌创建成果丰硕。光雾山镇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镇,赤溪镇西厢村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村和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光雾和谷成功创建市级旅游度假区,云顶镇云凤村、光雾山镇桃源村获评四川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光雾山旅游景区获评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南江县博物馆荣获四川省“金熊猫”奖先进集体,南江县成功入选2022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名单。金枝玉叶产业园、光雾山大坝滑雪场分别入选国家文旅部全国乡村旅游、冰雪旅游精品线路,光雾山红叶节、南江县特色旅游线路分别入选四川林草最具影响力生态旅游节会和生态体验线路。
2.项目牵引成效明显。围绕招商引资突破年、重大项目攻坚年要求,2022年累计申报储备项目51个,估算总投资97.3亿元,转化开工项目35个。全县招商引资文旅项目签约18个,总投资81.85亿元,落地建设文旅项目15个,年度到位资金3.54亿元。全力推进省级重点文旅项目6个,1-11月完成投资13.071亿元;实施县级重点文旅项目12个,1-11月完成投资18.3715亿元。拟培育南江县金钻娱乐吧、骇客联盟网咖等3家文旅规上企业。特别是年度成功招引重庆多利景园公司投资28亿元建设云顶茶乡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加快推进。
3.区域影响持续扩大。先后成功筹办第二十届四川光雾山国际红叶节、南江—东阳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周、川东北天府旅游名县联合体2022年度成员大会、国省人大代表视察文旅康养首位产业等节会活动,成功举办全市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和川东北天府旅游名县联合体2022年度导游(讲解员)职业技能邀请赛,按月举办南江县文旅行业讲解员职业技能大赛。印发了《南江县2022年“天府旅游名县”文旅活动方案》《南江县2022年文旅康养宣传营销工作方案》,指导筹办了第七届巴中云顶茶文化旅游节等5场特色文旅节庆活动。《南江光雾山》美图作为《四川:创新推出天府旅游名县评选建设机制 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文章的唯一配图在《人民日报》刊载。
4.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全年建成文化馆分馆4个、图书馆分馆4个,建成村史馆10个,新建旅游厕所3座。全面落实免费开放要求,围绕“书香南江 全民阅读”主题,开展“绘本半小时”跳蚤书市等线上线下阅读活动和展览活动73场次,年累计参与读者和群众达13万余人次,展陈图书5000余册,微信公众号和图书馆网站圈粉近4万人。开展“情暖乡村 文化惠民”送戏下乡、“讴歌二十大 文艺走基层”送文化下乡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114场次,受众人群达10万人次。2022年全县各类免开场馆累计接待19.6万人次,利用数字文化云平台和新媒体播发各类咨询、活动预告等293条,覆盖群众87万余人次。
5.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成功承办巴中市“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现代川剧《红漫巴山》在四川省川剧院成功首演,获四川省艺术基金2022年度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新创作文艺节目6个,舞蹈《刺绣》入围四川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舞蹈比赛决赛,小品《审》入围第七届天穆杯小品大赛决赛。组织策划并拍摄《书籍春风还有你》《阅动南江》《声声慢》《胜利》等精品短视频,短视频《胜利》正在申报纪念创建川陕革命根据地90周年短视频大赛。
6.广播电视高效传输。高质量完成南江县应急广播系统项目建设,聚焦安全播出、安全传输、网络安全和设施安全等关键环节,健全“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全面完成党的二十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任务,切实筑牢广电安全播出防线。完成南江县2022年—2024年广播电视“两率”提升工程特困群体有线电视信号传输服务采购项目。督促县融媒体中心完成谷仓观广播电视发射站安全播出隐患整治和消防通道、微型消防站、防雷电接收设施等建设,全面消除安全播出隐患。协调配合省广播电视局完成700兆迁移工作。
7.宣传推广卓有成效。今年以来,南江文旅打卡重庆、贵州、西安、成都等地6次,多次“亮相”人民网、人民日报、新华网、川报观察等国省主流媒体。结合南江特色旅游,打造《植梦西厢》《西厢记忆》等“文创精品IP”4套,研发系列衍生产品25件,三羊开泰”文创产品获得第三届天府文创大赛投票第一名,巴山背二哥系列文创产品亮相《市长访谈》,光雾山、玉湖长滩文创冰淇淋、雪糕成功上市,火速“出圈”,文创精品“山水南江”远山马克杯备受游客青睐。创新建成仿古街网络直播孵化基地,年度开展文旅资源宣传、文创产品直播14场次。
8.行业监管措施有力。充分利用5.19国际旅游日、11.9消防宣传月等特殊节点,开展文明旅游、安全、消防、救援、防汛、地质防治等知识宣传7次,全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8次。开展围绕文旅行业消防、森防、防汛、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督促检查8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00余个,复查隐患整改点位400余个,严格落实了安全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全面落实助企纾困保市场工作,为9家旅行社退还质保金128万元。
二、机构设置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规划指导股和资源开发股、文化遗产股和艺术股(文保股)、公共服务股和广播电视股、宣传推广股和科技教育股、产业股、安全生产股和市场管理股(统计股)、财务股(审计股)、党建人事股等10个机构。代管县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下设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县旅游信息中心、县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其中,县旅游促进中心、县旅游信息中心和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纳入局机关统一预算,其余单位均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独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957.33万元。同2021年度收、支总计2316.84万元相比,减少358.51万元,减少15.4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收支减少是因为项目收支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新增了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项目。三是项目支出和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支出减少是因为文化和广电项目经费相对减少。四是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和上年度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95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7.33万元,占97.9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万元,占2.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95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83万元,占40.25%;项目支出1169.50万元,占59.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7.3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8.51万元,减少15.4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收支减少是因为项目收支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新增了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项目。三是项目支出和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支出减少是因为文化和广电项目经费相对减少。四是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和上年度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8.51万元,减少17.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6.51万元,占84.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1万元,占2.85%;卫生健康支出47.27万元,占2.47%;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占7.82%;住房保障支出48.84万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917.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1616.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2022年决算数为485.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022年决算数为9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文化和旅游-文化活动:2022年决算数为293.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2022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022年决算数为6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18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2022年决算数为34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54.71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5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4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2022年决算数为3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2022年决算数为8.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022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4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022年决算数为4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7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1%。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减少1.89万元,下降85.14%。变动原因是因为2022年因资金不足,年终支付时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未支付。同时,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使公务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公务接待费0.33万元,比2021年减少1.89万元,下降85.14%。变动原因是因为2022年因资金不足,年终支付时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未支付。同时,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迎接各项考察和调研等开支的用餐费等。全年接待2批次,15人,共计支出0.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通江县文广旅局来南考察学习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和5A景区创建公务接待费0.08万元;省文旅厅和市文旅局来南参加图书馆评估定级调研公务接待0.2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文广新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2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因公车改革,无公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资金、旅游安全监管、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等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组织针对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资金、旅游安全监管、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等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资金、旅游安全监管、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等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光雾山景区智慧旅游建设、送戏下乡、大型川剧《红漫巴山》创编演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等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活动: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④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反映在境内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⑤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的支出。
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指定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反映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支出:反映除已指定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在此科目中反映。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①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②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缴纳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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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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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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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文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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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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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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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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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00万 |
175.95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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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00万 |
175.95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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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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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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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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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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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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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下达资金到位率90% |
其余10%尾款在质保期满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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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2〕39号)拨付175.95万元 |
其余10%尾款在质保期满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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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按照下达预算科目和项目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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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和实施,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进度有序,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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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时间节点开展绩效评价并推进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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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认真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责任机制,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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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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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主要以上世纪30年代红四方面军在长赤的战斗史实及长赤人民做出的贡献为依据,在长赤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今禹王宫)陈列布展,拟实施展陈面积800余平方米,建成后常年对外免费开放,计划年接待游客10万余人次以上,助推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
该项目于2023年1月30日在巴中市闻达代理有限公司实施公开招标,确定成都金明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2023年2月27日与中标企业签订项目合同。截至目前,该项目展陈提升已完成90%,待初验,资金拨付按《合同》约定已支付175.95万元,占总金额的90%,剩余的10%尾款质保期满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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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实施面积 |
800㎡ |
800㎡ |
|
||
观众接待人次 |
10万人次 |
|
还未正式投入使用 |
||||
质量指标 |
项目规划编制的完整性、合规性 |
100% |
100% |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还未正式投入使用 |
||||
时效指标 |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 |
90% |
90% |
|
|||
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
100% |
100% |
|
||||
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项目经费 |
200万 |
175.95万 |
其余10%尾款在质保期满支付 |
|||
|
社会效益 |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助推南江红色文化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文旅融合 |
效果显著 |
|
还未正式投入使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长赤苏维埃旧址的设施设备、环境提升、陈列展览、宣教活动及其他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
持续提升 |
|
还未正式投入使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游客满意度 |
96% |
|
还未正式投入使用 |
||
说明 |
无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光雾山景区智慧旅游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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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文旅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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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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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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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
|||||||
下达及时性 |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推进南江天府旅游名县,光雾山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提升景区形象,推进景区信息化建设 |
推进南江天府旅游名县,光雾山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提升景区形象,推进景区信息化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电子门票系统 |
3套 |
3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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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基站建设 |
26个 |
26个 |
|
||||||
WiFi无线接入系统 |
30个点位 |
30个点位 |
|
||||||
信息发布大屏及引导系统 |
5个 |
5个 |
|
||||||
天翼对讲调度系统 |
300部手机 |
300部手机 |
|
||||||
质量指标 |
项目规划编制的完整性、合规性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建设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
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
100% |
100% |
|
||||||
|
社会效益 |
提升景区形象、促进南江天府旅游名县和国际5A级景区创建完善 |
持续提升 |
持续提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游客满意率 |
≥90% |
≥90% |
|
||||
说明 |
无 |
中央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送戏下乡 |
||||||
中央主管部门 |
文旅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南江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 |
||||
资金投入情况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9.5 |
139.5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39.5 |
139.5 |
100% |
||||
地方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已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已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已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已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79场次送文化下乡演出活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
完成了279场次送文艺演出下乡活动,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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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开展送文化下乡完成场次 |
279 |
279 |
|
||
质量指标 |
戏曲进乡村演出节目中地方戏曲曲目占比 |
≥70% |
100% |
|
|||
时效指标 |
送文化下乡服务项目完成时间 |
按期完成 |
100% |
|
|||
成本指标 |
演出费用经费 |
139.5万元 |
139.5万元 |
|
|||
|
社会效益 |
为民服务效率 |
显著提高 |
98% |
|
||
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率 |
逐步提高 |
98%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
逐步提高 |
98%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观众满意度 |
90% |
97% |
|
||
说明 |
无 |
2023年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红漫巴山)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
评价得分 |
96 |
|||||||
项目管理(20分) |
岗位设置 |
岗位设置合理 |
3 |
评价是否已依规设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权责是否清晰 |
1.已设立专管员的得2分;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权责清晰的得1分 |
3 |
||
内控制度 |
内控制度完善 |
3 |
评价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建立内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形式上可以单独制定,也可以概括制定,但相关内容不可缺少 |
是否建立完善的岗位设置和人员执业控制管理制度、分级授权及集体决策控制管理制度、采购流程及重点环节控制管理制度、违法采购活动不组织控制管理制度、采购费用收取及退还控制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合理 |
3 |
评价有无财政预算,采购金额是否超预算 |
1.有采购预算,得2分;2.采购额控制在预算金额内的,得1分 |
3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规范 |
5 |
评价财务核算及时、规范情况 |
财务核算及时、规范的得5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
5 |
|||
资金拨付 |
资金拨付合规 |
3 |
评价资金拨付及时、合规情况 |
资金拨付及时、合规得3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
3 |
|||
档案管理 |
档案管理完善 |
3 |
评价是否按照规定完整的、妥善的保存政府采购文件档案 |
1.丢失整个项目档案的,扣3分;档案不完整的视情况扣分;2.未集中归档保管的,扣0.5分;无档案索引目录的,扣0.5分;不及时归档的,扣0.5分。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多个应当扣分的情形,以扣分最高的一项来计分,即仅扣一次分。如果一个项目在档案管理上出现了应当扣分的情形,应当同时按照项目数量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3 |
|||
采购管理(30分) |
委托代理 |
委托代理合规 |
3 |
评价代理机构选择是否建立决策机制和代理协议签订是否合法合规 |
1.代理机构选择是否科学合理的,得2分;2.代理协议签订合法合规的,得1分 |
3 |
||
政策执行 |
政策执行合理 |
3 |
评价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按照规定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策 |
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采购文件应当执行而未执行节能环保政策的,扣1分;依法应当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而未给予的,扣1分;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扣1分。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了多个问题,按照问题数量和项目数量同时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3 |
|||
采购文件编制 |
采购问价编制规范 |
3 |
评价采购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是否存在歧义、重大缺陷,评审方法和标准是否合法等 |
采购文件内容组成不完整的,扣1分;存在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歧义或者重大缺陷的,扣1分;评审方法和标准不合法的,扣1分。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了多个问题,按照问题数量和项目数量同时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3 |
|||
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 |
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
13 |
评价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文件编制发售、评审专家抽取、评审委员会组成、现场评审、复核、信息发布、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收取退还保证金、履约验收等采购程序等 |
1.未按照规定执行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出现一个问题,扣1分。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了多个问题,按照问题数量和项目数量同时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13 |
|||
合同管理 |
合同管理规范 |
3 |
评价合同是否按时签订、公告和备案,履约验收是否合法合规等 |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得0.5分;2.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和备案的,得0.5分;3.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得0.5分;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的,得0.5分;5.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的,得0.5分;6.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的,得0.5分 |
2.5 |
|||
询问、质疑答复 |
询问质疑答复及时规范 |
3 |
评价是否依法受理供应商询问、质疑,是否及时作出相关回复,是否有效送达等 |
1.未建立台账的,扣1分;2.未按时作出相关答复(询问质疑答复、投诉说明、举报说明等)的,每起案件扣1分;3.投诉、举报事项经财政部门、复议机关、审判机关审理,属于集中采购机构责任的,每起案件扣1分。如果多个采购项目在该项上出现了多个应当扣分的情形,按照问题数量和项目数量同时累计扣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2.5 |
|||
协助配合 |
协助配合有序 |
2 |
评价在日常工作中是否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履约验收,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信访、举报及其他日常监管工作等 |
不予配合或者消极配合的,视情况扣分 |
2 |
|||
目标完 |
数量完成 |
数量完成率 |
5 |
产出数量完成率(用T表示),即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量与计划产出数量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
T≥100%(5分);90%≤T<100%(3分);80%≤T<90%(2分);T<80%(0分) |
4 |
||
质量完成 |
质量完成率 |
5 |
质量达标率(用S表示),即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
S≥95%(5分);90%≤S<95%(3分);80%≤S<90%(2分);S<80%(0分) |
5 |
|||
时效完成 |
时效完成率 |
5 |
完成及时率(用H表示),即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5分) |
H≥0(5分);H<0(0分) |
5 |
|||
投资控制 |
投资控制率 |
5 |
投资节约额(用N表示),即完成项目预定目标的实际投资节约额与预定投资额的比率;反映项目投资控制的效果(5分) |
N≥0(5分);-10%≤N<0(3分);N<-10%(0分) |
5 |
|||
项目效 |
经济效益 |
旅游经济增长 |
6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
根据各项目具体特点不同相应设定相应的个性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
6 |
||
社会效益 |
文旅知名度提升 |
6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
5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发挥 |
6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6分) |
5 |
||||
可持续影响 |
名县创建影响 |
6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6分) |
6 |
||||
社会满意程度 |
群众满意度 |
6 |
社会满意程度(用R表示),即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6分) |
R≥90%(6分);80%≤R<90%(4分);70%≤R<80%(2分);R<70%(0分) |
6 |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市文化广播和旅游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南江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0 |
280 |
100% |
||
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 |
246.4 |
246.4 |
100% |
||
地方资金 |
33.6 |
33.6 |
100%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已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已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已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等问题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已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开展过程管控,监督等工作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相关制度及程序完成了项目的实施 |
无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