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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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 8月 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件……………………………………………………………………20
附件1……………………………………………………………………………20
附件2……………………………………………………………………………32
第五部分 附表…………………………………………………………………3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独立预算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南江县社会福利院
2. 南江县殡仪管理所
3. 南江县救助管理站
4. 南江县敬老院管理所
5. 南江县婚姻事务所
6. 南江县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站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93606000.07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308299.75元,增长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专项资金收支增加。
(图1:收支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93606000.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404655.07元,占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1345.00元,占0.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93606000.07元,其中:基本支出7943441.72元,占4.1%;项目支出185662558.35元,占95.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606000.07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08299.75元,增加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04655.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329054.75元,增长9.2%。主要本年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04655.0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562493.89元,占99.6%;卫生健康支出340516.14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501645.04元,占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2404655.07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816784.15元,完成预算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99738.77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53518.98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504.00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50200.00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7106.26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599.78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835.60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35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0177500.00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470240.00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368993.00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900.00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379910.00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98748.00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038716.00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99209.00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7892.35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094363.00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6379735.00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049.35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7390.79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1076.00元,完成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1645.04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3441.72元,其中:
人员经费6658525.0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84916.6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本单位一直没有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是公车改革单位,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是严格中央八项改革,杜绝浪费,公务接待大多安排在机关食堂。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50人次,共计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来南江检查民政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01345.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916.67元,比2021增加43196.67元,增加1.73%。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临聘人员经费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是车公车改革单位,无单位自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特困供养金、困难残疾人补助资金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并对其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支出收支相等,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乡镇敬老院运营经费。
18.老年福利:高龄老人的津贴支出。
19.殡葬:倡导绿色殡葬,发放绿色惠民殡葬资金。
20.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1.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困难支出。
2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五保等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县级补助支出、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24.两新组织经费: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民政局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机构组成。南江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7个股室;下辖救助站、捐赠站、福利院、殡管所、婚管所、敬老院管理所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根据南编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三是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四是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五是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六是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七是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概况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共36人,年末在编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人数21人。
(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全县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六大体系”建设为统揽,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加快建设阳光民政、法治民政、智慧民政、民生民政、创新民政,努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一是以编制乡镇片区规划为重点,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以深化社会救助改革为重点,有力服务保障各类特殊困难群体,三是以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四是以建立社区工作站点为重点,努力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五是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改革水平,六是以完善“五社联动”机制为重点,切实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七是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为重点,加快提升民政治理和服务能力,八是以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重点,抓牢抓实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九是以建立日常工作专班为重点,高效开展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十是以抓好保守底线工作为重点,全力推动民政其他事业健康发展。
(四)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2年度总计收入193606000.07元,本年收入193606000.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404655.07元(年初批复预算拨款收入173383900.00元,预算调整数为192404655.07元,决算数为192404655.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1345.00元。本年支出193606000.07元,其中基本支出7943441.72元,占本年支出的4.1%,项目支出185662558.35元,占本年支出的95.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193606000.07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6308299.75元,增加9.19%。其中基本支出收入7943441.72元(其中人员经费6658525.05元,公用经费1284916.67元),项目支出收入185662558.35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2年总支出193606000.07元,其中基本支出7943441.7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58525.0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84916.67元),项目支出185662558.35元。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7943441.7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73248.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916.6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276.6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2022年民政局专项经费支出185662558.35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379735.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6379910.00元,最低生活保113937464.00元(包括特困供养资金),临时救助3093660.00元,特困供养22094363.00元,其他生活救助.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1040000.00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201345.00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年初合理预算、年中调整预算,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年初合理编制各项预算,开支费用合理,做到收支平衡。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按月按进度拨付各项民政专项资金,保障民政对象基本生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制度建设情况
(1)工作制度。为加强业务工作管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访接访制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2)纪律制度。为加强对各项工作办理的纪律约束,制定了民政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3)财务制度。为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定了局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存量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机构管理制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审核审批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等。
(4)内控制度。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了涉及内部控制管理的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大领域相关制度,梳理了全部工作流程,制作了流程图,设置了岗位并明确了岗位职责及流程说明。
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打紧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2)绩效目标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我局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21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2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3)绩效目标监控。我局年初预算的项目为专项工作经费或特定人员经费,制定了资金使用支付审核审批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业务开展情况、业务进度进行资金计划申报,资金支付严格审核审批流程进行。绩效目标监控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完整,形成了长效机制。
(4)绩效评价。年度结束后,各业务部门对2022年度的主要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总结报告,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依据完整,客观、公正。
3.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单位无政府性债务,每月按要求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进行零报告。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22年预算政府采购计划965200.00元(不含项目),实际完成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在内的采购965200.00元,政府采购完成率100%。
(3)资产管理。我局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4)信息公开。2022年度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2022年决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等。
(5)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民政局党组,主动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4.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1.全面巩固脱贫攻坚兜底成果。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脱贫人口基本生活“两不愁”。及时掌握返贫致贫风险信息并及时落实救助帮扶措施,有效防止了规模性返贫。2.全覆入户走访民政救助对象。动员整个民政系统力量,深入每个村(社区)全面排查救助工作“盲点”,精准主动识别“沉默的少数”,实现“政策找人”,及时填补救助工作“短板”,杜绝冲击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发生,现已走访6000余户,向乡镇(街道)提出“错保”“漏保”“降低标准保”以及“应救未救”等需要纠正的问题500多个。3.全面构建综合高效救助体系。用活“按户施保、单人入保、分类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健全低保、特困等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兜住基本民生安全网,截至目前,发放低保资金113937464.00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970000.00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906600.00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71500.00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6306360.00元。
(2)优化分层分类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1.养老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完成槐树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改造护理型床位100张。完成红塔社区养老综合体建设,打造新型养老服务场景1160平方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15000多名老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2.持续提升养老惠老能力。供养特困对象2611人,发放补助18208200.00元。为15000余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9273000.00元。3.走访慰问特殊困难老人。落实资金877000.00元,购买“四件套”和棉被等慰问物资,慰问特困和百岁老人共计2000名。
(3)健全关爱保护机制,保障儿童基本权益。1.织密扎牢儿童关爱保护网。保障孤儿1107人次,发放资金1368400.元,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47人次,发放资金1744000.00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帮扶孤儿97人次,发放助学金335000.00元。2.建成未成年保护站(点)。指导乡镇(街道)建成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并在309村、102个社区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全面开展孤儿、困境儿童定期走访等关爱活动。3.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牵头组织开展“南江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基层”活动500多场次,全覆盖走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推动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铜墙铁壁”。
(4)加大培育孵化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发展。1.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35个,做到应建尽建,选派28名党建指导员,到社会组织指导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开展年终考核,及时兑现党建工作补助经费。2.建成县乡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成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打造主功能区500平方米,落实1名专业社工负责推进孵化工作,现进驻社会组织4个。指导正直镇等6个中心镇建成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共孵化培育社会组织26个。3.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全年备案成立社区社会组织616家,登记成立社会组织4家、注销6家、变更5家、年检78家。
(5)探索推广典型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1.牵头治理农村大操大办。及时调度,凝聚合力,牵头落实成立一个红白理事会、举办一次吐槽会等“七个一”工作举措,创新采取发动群众制定红白喜事办理公约并公开承诺遵守的办法,深入推进治理,我县“滥办酒席风”“攀比操办风”“高价彩礼风”基本得到遏制,举办学酒、生日酒、满月酒的数量和规模都大幅减少。2.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照省市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改革,发出工作提示函20多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今年的重点任务即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6月底完成云顶、集州、长赤3个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编制成果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查,8月底完成沙河、大河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现已报市级审查。3.完成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指导集州街道等试点单位探索并总结出“有事好商量”“联户共治”“五服临门”等基层治理新模式;建成了“银发食堂”“童心港湾”“周末驿站”“文化大讲堂”“智慧管理平台”等服务群众新载体;实现了“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的试点目标,10月中旬通过了省民政厅验收,其中杨家河社区试点工作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等。
(6)注重社会效益发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1.初步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落实资金1050000.00元,全覆盖建起乡镇(街道)社工站。招聘疫情防控社工岗67名,为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社工2名。在5个乡镇实施省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15000余名群众提供专业服务。2.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组织社工、志愿者、楼栋长、网格员入户宣传殡葬政策,发放《殡葬服务手册》2万余份、《文明殡葬倡议书》《文明祭祀倡议书》1万余份。深入开展“鲜花换纸钱”“哀乐替鞭炮”等活动,逐步改变烧纸钱、撒买路钱、挂白花、野外焚烧花圈、大量燃放鞭炮等习俗。3.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咨询辅导活动1200余人次,采取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的方式预约登记时间,避免“扎堆登记”,录入历史婚姻档案12.1万余份,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跨省跨市通办”。
(7)创新项目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招引工作。1.招引项目有序推进。与重庆知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0.75亿元,12月初可开工建设。2.固投项目初见成效。申报固投项目6个,总投资3.4亿元。省级已审核通过2个;省级初审通过2个,2亿元的目标即将完成。3.储备项目转化开工。完成项目储备6个,总投资3.14亿元,完成转化开工3个,总投资1.54亿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2年支付情况合理编制2023年预算。
(四)自评质量
经过年初预算、年中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年终决算,资金使用效率自评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加之压缩一般公共经费后导致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3.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4.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
3.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南江县民政局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将2022年度中央和我省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列入单位2023年的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制定评价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12430000.00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二)省内资金安排、下达预算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4550000.00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县本级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0000000.00元,资金共计34550000.00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按照农村480元/月,城市680元/月的保障标准,结合分类施保政策,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3879864.00万,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11970186.00元,农村低保金101909678.00元。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动态管理,并按照城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884元、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费标每人每月624元给予生活保障。全年发放城乡农村特困救助资金22094363.00元。
3.临时困难群众救助:按照省民政厅、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发布的临时救助事项及标准,全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65831.65元。
4.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按照集中供养每月每人基本生活保障金1600元,分散供养1200元标准,全年发放救助资金3407600.00元。
5.流浪乞讨救助:根据流浪乞讨人员实际求助需求,使用救助资金337892.35元。
6.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市、县发放要求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905549.00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城乡低保保障。一是严格工作程序,执行《巴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等程序对符合城乡低保对象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完善政策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了社会救助工作规范运行,并印发了《南江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安排> 的通知》(南民发〔2022〕17号)、《南江县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南民发〔2022〕30号)等文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的政策衔接。同时按照农村480元/月,城市680元/月的保障标准,结合分类施保政策,通过一卡通,每月发放救助资金到户到。
(2)特人员供养。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及《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政策法规,并按照城市/集中特困供养884元/人.月,分散特困供养624元/人.月给予生活保障。同时按照全市统一城乡特困人员住院医疗和护理救助标准给予救助。通过一卡通,每月发放救助资金到户到人。
(3)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按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开展相关认定工作,执行2022年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巴市民发〔2022〕6 号)文件规定,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00元/月,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0元/月的标准,通过一卡通,每月发放救助资金到户到人。
(4)临时困难救助。按照省民政厅、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发布的临时救助事项及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并通过一卡通,发放救助资金到户到人。
(5)流浪乞讨救助。严格按照最新的困难群众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确实保障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城乡低保: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全年保障23752户48712人,其中城市低保1797户2668人,农村低保21955户46044人,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将符合特困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全年供养特困人员2635人,实现应养尽养、应退尽退。
3.临时困难群众救助:切实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年救助困难群众4607人,做到应救尽救。
4.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孤儿10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3人,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流浪乞讨救助: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0人。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2年度享受城乡低保48712人,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7.71%;特困供养2635人;临时救助4607人次;孤儿纳入保障范围10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3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100%。
(2)质量指标。
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保障范围,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保障率100%。符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供养,应保尽保率达100%。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应救尽救,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流浪乞讨实现及时救助,救助率100%。符合困境儿童孤儿救助条件的,全部纳入生活救助保障范围,保障率100%。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480元/月,城镇低保680元/月;分散特困供养624元/月,城市/集中特困供养884元/月;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00元/月,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0元/月。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30%。临时救助水平逐年提高。
(3)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到30日内完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按时发放率100%,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100%。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在5分钟内核实救助。
(4)成本指标。
2022年度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71911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返。为自愿到救助站求助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100%,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2)可持续影响。
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特殊困难群众兜底救助,保证其长期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政策宣传,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90%,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问题:一是项目实施中本级财政承担资金过大,筹措资金十分困难。二是救助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发放到户。三是困难家庭财产经济核对困难大。四是执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难度大。
(二)产生原因:一是由本地受地理条件制约,经济增长缓慢,税收单一,影响本级财政收入。二是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大量的脱户只能通过低保兜底才能巩固脱贫,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当前部门工作量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对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家庭经济核对工作影响大。
(三)改进措施。
一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并积极主动向上级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汇报,争取上级的关心和支持。
二是加大资金协调力度,争取上级资金。
三是加大部门之间工作协调,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要将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