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南江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本系统向您提供在线身份验证、提交申请表、提交成功短信接收、查询办理进度等辅助功能。为了保证您快速获取所申请的政府信息,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请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通过下面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索”进行查询。

二、建议您根据行政机关的职能,直接向政府信息制作部门提出申请,如自然资源部门制作土地征收类信息,住建部门制作住房、城乡建设类信息,公安部门制作治安管理类信息等。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是行政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等处理。

四、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一事一申请”方式提出,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五、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者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均须真实有效,所需信息情况尽量描述详尽、明确,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依法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若上传虚假身份信息,将视为无效申请,本机关不予受理。

六、本平台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涉及其他工作的举报、投诉、咨询、建议等事项,请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渠道反映。

七、若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网上申请无法提交办理的,请您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八、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