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24年第七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等有关规定,经初审,相关经办负责人审定,拟同意办理李红梅等2名同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827-8222935)。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附件:2024年第七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公示名单
南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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