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缴
9月3日,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9月1日起,我市可以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根据通告,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为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除新生儿和符合政策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和新增动态调整困难群众等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当在此期间完成个人参保缴费。特困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我市缴费方式分线上缴费和线下缴费。其中线上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以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的方式进行缴费。线下缴费,缴费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指定的集中征收点刷卡或税银合作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费。首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进行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
据悉,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即等待期3个月内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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