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肖洪波等6位代表:
《关于南江县城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建设的建议》(第83号)已交由我县办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县城人行天桥建设,已将县城人行天桥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安排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大堂坝、四完小、二完小、光雾山大道一完小入口、党政中心入口等重要节点架设人行天桥或建设下穿通道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由于受地势限制,二完小、党政中心入口、四完小等狭窄点位建设人行天桥不符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69-95)相关规定,不具有建设可行性;大堂坝及光雾山大道朝阳人行天桥符合建设的相关条件。下步,我县将积极包装储备项目,将大堂坝和光雾山大道朝阳人行天桥建设纳入项目储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待条件成熟时,有序启动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18981686655 负责人:陈亮 经办人: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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