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 20240090号建议答复
王利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规范公共区域停车管理的建议》(第 090号参阅件)已交由我县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县城老城区停车难的问题,2013年,政府决定在县城市政道路部分路段划设停车位,安排专人管理并收取停车费。经过几年时间运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区内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二是停车秩序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规范停车;三是管理人员在收取停车费与车主时有发生矛盾等问题。根据以上情况,政府决定从2017年起取消对城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造成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其他车辆无停车位停放的问题。
为增设城区内公共区域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实现智慧停车管理。2023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南江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该项目经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确定项目业主为四川南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对南江县县域内部分道路新建或改造城市道路停车泊位13800个,其中建设县城道路停车泊位8000个,道路拓宽7公里,充电桩400个等;同步建设智慧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实现智慧停车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省南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县城春场坝滨河路停车平板锁安装,现正在实施该路段摄像头安装,智慧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预计在2024年7月底完成并验收,8月正式投入使用并收取停车费,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县城区内公共区域停车位不足以及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13989152768 负责人:陈亮 联系人:唐江)